愛情分分合合是很常見的事情,但相愛是幸福的事情,分手卻讓人痛苦。特別是「被分手」的那一方,如果心靜不夠開闊,很容易陷入分手的痛苦泥潭無法自拔。特別是女人,在感情裡往往百分百地投入其中,甚至全盤地獻出自己。所以分手的時候,總會因為不甘心而糾纏不休。
但往往女人越糾纏,男人越逃離,他們害怕拖泥帶水的女人,想斷得乾淨徹底,以便更好地尋找下一任女友。女人卻不同,她們雖然在愛情裡面慢熱,卻希望感情能夠持久,所以希望挽回。其實,糾纏換不回一個真心要離開的男人,女人被分手後記住這三句話,才能更好地走進下一程的幸福。
和同一個男人不要分手與複合超過兩次
愛情有分有合,但是女人要記住一點:和同一個男人不要分手與複合超過兩次。因為如果你們真的相愛、真的彼此合適,就不會因為各種矛盾反覆地分手、複合。每一次分手與複合,都會讓彼此的感情和耐心消磨掉一成,分手複合的次數越多,就越無法持久。
「一雙不合腳的鞋子,嘗試扔了幾次最後還是撿起來穿上,不能證明你真的喜歡,只能證明你生活過得窘迫」。
所以,女人要記住:不要在分手後卑微地求著男人複合,卑微是換不回尊重的。即使男人真的和你複合重新在一起了,也不會平等地對待你,而是會對你提出更加無理的要求。無論你答不答應這些要求,你都會繼續忍受痛苦。
分手後所有的糾纏都是自我折磨
被分手固然是很痛苦的,但是女人千萬不要自己感動自己,所謂的自我感動不過是在痛苦的傷口之上再撒鹽罷了。被分手後的那段時光很難熬的,但不要總去糾纏那個狠心離你而去的男人。因為你所有的糾纏在他的眼裡一文不值,還會被他看笑話,讓他的自尊心更加膨脹而已。
這種糾纏和自我折磨會讓女人不斷地舔舐傷痛,很容易導致自己失去再愛其他男人的能力,俗稱「愛無能」。她們害怕被再次傷害,害怕再一次重複被分手,所以不敢再走進下一段感情。其實完全沒有必要,人生中沒有過不去的坎,咬咬牙就可以挺過去,放下失敗的感情,也是放過自己。
永遠不要相信「分手後還能做朋友」
民國作家張愛玲認為:分手了還可以做朋友的人只有兩種:一是兩個人從來沒有真心相愛過,而是至少有一方還願意默默地為對方付出。如果兩人沒有相愛過,分手後做不做朋友都無所謂了。如果一方還願意付出,但另一方已經心不在焉,那麼這種所謂的「朋友」關係也不值得珍惜。
相信大家看到很多明星情侶在分手後會同步發送聲明,都會說「解除情侶關係,恢復朋友關係」。可是,真正相愛的男女在分手後是做不成朋友的。因為愛情本身就是自私的,既然相愛,就想要佔有對方,佔有對方的愛、時間、陪伴、尊重以及未來的所有時光。就算分手了,再見面還是想擁有,所以是無法心平氣和做朋友的。
愛情固然美好,暫時遇不到愛情也並非人生之不幸,女人不要把愛情看得太重,看得太重容易受傷,此所謂「物極必反」。女人被分手後要記住以上三句話,當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先好好愛自己,才去愛別人,也才能得到別人平等的寵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