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萬港漂都在這兒
對於還沒拿永居的港漂來說,在香港有件事情一定要定期做,否則就會犯法,那就是:
續籤!
並且根據香港入境處規定,非永居的各類籤證續籤,在遞交申請和領取籤證那一刻,當事人必須身在香港。
但是自從疫情+封關,大批港漂都處於內地待機狀態,續籤就變得相當麻煩了......
在港漂圈的後臺,也經常能收到大家這樣的提問:
不過現在好消息來了,被疫情所困的港漂不用為續籤煩惱了,因為港府官宣可以在異地續籤!
12月31日,香港入境處發布了這樣一條消息:
相信很多人已經看過了,意思是:
如果你目前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而你的留港籤證即將過期(四個星期內),或者已經過期(不超過12個月),可以在外地完成續籤,無需本人在香港。
不過,港府關於這條政策的說明也僅限於此了,沒有更多指引。
圈妹總結了一些港漂可能遇到的疑問,並打給香港入境處(2824 6111)諮詢,結果只有自動語音答覆。
而入境處專門負責「籤證及延期逗留」的部門諮詢電話(3521 1840)則一直處於忙線狀態,發去諮詢郵件(enquiry@immd.gov.hk)目前也還沒收到回復。
看來,異地續籤這事,還得靠咱們自己研究和琢磨了。
首先,港漂最大的疑問一定是:哪些籤證可以異地續?
我們來看,這條政策明確說的是「根據各入境政策/計劃獲準來港的人士」和「非永久性居民」:
而在入境處官網上關於非永居「延長逗留期限」的籤證包括以下這些:
除了外籍家庭傭工、輸入勞工被明確除外,港漂最常見的iang籤證、優才籤證、專才籤證、受養人籤證,都包括在內。
搞清楚了自己的籤證可不可以續,下一步就是怎麼續了。
圈妹根據所有渠道收集的信息,分解了一個步驟:
1.填好申請表格。
如果你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也就是通過投資移民來港人士(投資移民已於2015年停止,但相關籤證續籤還繼續),請填寫ID967表格;其他類型所有籤證都填寫ID91表格。
ID967表格:https://www.immd.gov.hk/pdforms/id(c)967.pdf
ID91表格:https://www.immd.gov.hk/pdforms/id91.pdf
2.準備好你要續的籤證類型所需的所有證明文件。例如港漂續iang籤證時就還需要以下這些文件:
3.一份說明未能適時回港辦理續籤的具體情況信函。
注意!這個是根據此政策新加的一個證明材料,所以它沒有模版,是一個主觀情況的說明,即用文字說明你為什麼不能回港續籤,或者為什麼錯過了續籤導致籤證過期。
關於這個材料,圈妹可以貢獻一點自己的經驗。
圈妹N年前經歷過一次籤證過期,並且當時還人在香港(沒錯這種情況下就是非法逗留了),入境處同樣要求寫一份為什麼沒有及時續籤的情況說明。
圈妹第一稿粗略的寫了兩個原因:1.網上申請不成功 2.連日ot工作繁忙導致錯過申請期。
結果被入境處告知說明不夠具體。
第二稿洋洋灑灑寫了篇小作文,詳細的說明了:1.進一步交代幾月幾號嘗試網上申請,等待了多久幾月幾日進行了第二次申請,怎麼申請的,還指出當時剛開放網上申請渠道,政府指引不明導致網上申請不成功。
2.本人在什麼公司做什麼工作什麼職位,ot忙什麼項目,我負責什麼部分,工作繁忙程度等細節,如有必要可以聯繫公司負責人進行核實。
3.真切表示申請期間會按規定停止工作(因為當時已經非法逗留了,不能工作),希望入境處批准續籤申請。
隨後這份極其細節的說明書被認可,續籤也成功了。
圈妹一度擔心這種理由會被拒籤,但事實證明入境處是接受合理的主觀說明的。更何況,現在疫情和封關的客觀限制很明顯,大家的續籤理由應該比圈妹當年更充分。
但無論如何,圈妹還是建議大家:在寫這個信函時,儘可能細節、具體的說明自己的情況,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請突出說明,而不是泛泛幾行字了事。
這個信函不是一個形式主義的文件,而是入境處工作人員會閱讀,並且可能用來衡量你是否符合港外續籤的標準。
4.將以上所有文件打包郵寄,或授權他人交到入境處。
郵寄很好理解,但授權他人就需要另外再準備一份「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沒有固定格式,但建議寫明授權雙方的姓名、身份證,授權其辦理的具體事宜,被授權人電話(電話一定要寫)、地址,雙方籤字與日期。
圈妹下載了一份政府的「領取身份證/旅行證件授權書」,供大家參考:
兩個授權書大家都可參考
另外請注意,根據入境事務處最新服務安排,續籤服務只接受投遞方式遞交,也就是無需櫃檯提交,而是託人放到入境處的投遞箱。
5.等待審批。
6.授權他人幫忙領取籤證。沒錯,無論你在第4步選擇了郵寄還是他人代交,你都需要一份授!權!書!
這份授權書建議在第4步一起提交,格式和內容也參考上面剛剛說過的。
申請步驟差不多就是這樣了,如果你還有哪些不懂的,可以發郵件給入境處enquiry@immd.gov.hk,或者直接打電話3521 1840詢問(前提是你打得通)。
當然必須要說明,以上不是一份官方指南,而是圈妹綜合各路資料整合的一個異地續籤攻略,事實上圈妹也還有很多疑問希望入境處解答,例如:
1.在書寫「說明未能適時回港辦理續籤的具體情況信函」時,如果是因為家人生病住院等一些特殊情況無法來港隔離,是否需要提供相關情況證明文件?
2.郵寄的具體地址是哪裡?(一般是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x樓xxx組)
3.在此新政策之前已經提交的續籤申請,可以委託別人領取嗎?怎麼提交授權委託書?
4.審批時間多久?如果申請不成功會有通知嗎?
5.如果續籤成功,會怎麼通知?
6.續籤成功後,下次入境香港時就必須出示新籤證嗎?
......
相信很多港漂跟圈妹一樣還有諸多疑問,但也可能有些港漂已經有申請經驗了,歡迎大家在評論區提問和分享經驗!
如果你近期有續籤需求,或者已經完成異地續籤,也歡迎大家進群交流,互幫互助!
如果群滿,或者進群不成功,請添加小助手拉你進群。
最後還是說一句,雖然這個政策讓港漂續籤更方便了,但似乎也暗示了一個事實:通關更加遙不可及了......
本文作者
天天被爸媽遠程催婚的 @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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