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5日17時,貴州省遵義市遵義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縣交警大隊女民警李靜(時任縣交警大隊會計)慘死於縣交警大隊家屬院內的家中。
人命關天,被害人又是女警察,案情就是命令,遵義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刑偵民警聞訊後火速趕赴現場。
經過仔細勘察發現,現場有翻箱倒櫃的凌亂痕跡,仰臥於床上的被害女警李靜頭枕部有血腫及挫傷,面、口、頸部也有不同程度的挫傷;法醫在屍檢後給出的結論是:李靜系被犯罪分子扼頸捂嘴,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案情重大,正值全國嚴打時期,犯罪嫌疑人頂風作案敢入室殺死一名女警,實在是膽大妄為猖狂之極,必須將此歹徒揪出來,讓其受到法律的嚴懲!
遵義市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緊急部署,抽調市縣兩級精兵強將六十餘人「上專案」,兵分五路晝夜偵查。
公安部有關領導獲悉此案後異常震驚,開會研究後迅速將這起發生在「嚴打」中的女民警被害案列為「部督案件」,責成貴州警方限期破案。
貴州省公安廳不僅將該案列入「大案要案榜」上的「督辦案件」,而且召集省和貴陽市的刑偵專家與遵義市縣組成的「專案組」對案件進行「會診」,力求拓寬偵查視野,快速找到嫌疑人蛛絲馬跡,並順線追蹤將其逮住!
經過逐一排查,案件很快有了突破,時任遵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烏江中隊中隊長、家住李靜對面的苟輝成作為案件的最大嫌疑人露出馬腳,浮出水面———他具有作案時間,熟悉現場環境,具備作案的身體條件,且具有和平入室的條件,符合熟人作案的特點。
2001年8月17日,苟輝成被刑事拘留,在隨後的審訊中,其心理防線被逐步攻破,狼心狗行的他有所悔悟,供述了作案全過程。
2001年5月14日,苟輝成在烏江酗酒後返回縣城家中,與妻子發生爭吵。15日上午,妻子負氣離家,當日14時許,苟在家中自斟自飲了6兩白酒後出門,正巧碰見鄰居李靜在開房門,便以購買罰款單為藉口跟了進去。
見僅李靜一人在家,酒意上頭的苟輝成頓生邪念,突然撲向李欲行施暴。李靜拼死反抗並大聲呼救,苟輝成怕暴露罪行,立馬起了殺人滅口的惡念,瞬即殘忍的將李靜扼頸掐死。酒醒的苟輝成知道犯下了不可饒恕的滔天大罪,具備反偵查經驗的他為了轉移偵查視線,有意將李靜家中的一些貴重物品和現金帶走,製造入室盜竊轉為搶劫殺人的假象。
苟輝成在返回烏江途中,將所帶贓物沿貴遵高速公路拋棄。
2021·8·25日,貴州省遵義市遵義縣召開萬人公捕大會,宣布對混在該縣公安局擔任交警中隊長的強姦未遂殺人犯——衣冠禽獸苟輝成執行逮捕,並當眾宣布被列為2001年「遵義市1號專案」、案情震驚公安部領導的女民警李靜在家中反抗苟輝成施暴慘遭滅口案徹底告破。
善惡有報,天理昭彰,苟輝成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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