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頭,一個85後,酷愛解讀《遙遠的救世主》。#遙遠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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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一道茶,我們一起聊聊關於《天道》中的那些不易被常人理解的想法和思維
丁元英的扶貧計劃裡,格律詩真正的掌門人是馮世傑。肖亞文只是誤打誤撞下的,順水推舟的人情罷了。
01
私募基金解散之後,肖亞文第一次見丁元英。
當時他們就格律詩的前途發表了幾個重要的意見。
丁元英問:你怎麼肯定樂聖會跟格律詩合作?#遙遠的救世主#
肖亞文答:我是站在樂聖的立場考慮,只有合作才符合樂聖的基本利益。
丁元英問:為什麼要預留出一部分股金吸收馮世傑?你是出於不得已,還是想給他一個機會?
肖亞文答:是出於無奈,格律詩的生存基礎在王廟村,而王廟村的命脈在格律詩,除了這種本質的依存關係之外,馮世傑是連接兩者人際關係的重要紐帶。
由此看來,馮世傑比肖亞文更合適掌管格律詩,所以在丁元英的扶貧計劃之中,真正該掌管格律詩的人是馮世傑而不是肖亞文。
這不是什麼天上掉餡餅的神話,而是文化屬性的決定,如是因如是果。
亞文曾經對歐陽雪說過,沒有馮世傑的格律詩是與王廟村走不了多遠的格律詩,所以這個人必須要留在公司。
02
如果,我們基於這種認識之後,再來看丁元英的計劃。
你認為丁元英會繞那麼大一個圈子後,再讓亞文來接管格律詩嗎?這不是頭上按頭的做法!、
當然我們不可以否認亞文,在等待這個機會可能已經等待了很久,否則她不可能從北京飛到法蘭克福,只是為了給丁元英租一套房子,這麼簡單的事。
可是這樣一個扶貧公司,真的是亞文的期待嗎?假如亞文沒動這個心思,只是想拿20萬給格律詩打官司呢?
當然我們也可以用文化屬性來做推斷,但是這個文化屬性的結果,在我認為最後的結果就是,亞文是半路殺出的程咬金,她截胡了別人的勝利果實。
亞文不在丁元英的計劃之中的重中之重。
她應該只會幫格律詩打官司,即便她不打,那打官司的這個人就是小丹。
小丹和亞文這個官司她們都能打,只是兩個人打官司的成本不一樣,相對而言亞文的成本會低一些。
20萬的律師勞務費,相當於肖亞文在受僱於私募基金工作時候的年薪。
所以不論這個官司怎麼打亞文都不吃虧,而且這麼有影響的官司打贏了,在亞文的履歷表上又多了一項記錄。
03
肖亞文接管格律詩的成本遠遠大於馮世傑接管格律詩。
如果馮世傑接管格律詩公司,只是歐陽雪和馮世傑各自退回原位而已。
歐陽雪依舊持有51%的股份,但把股權代理轉嫁給馮世傑。所以就等於把格律詩完全託管給了馮世傑。
等格律詩公司與樂聖公司合作產生利潤之後,馮世傑會拿出相應的利潤,買斷歐陽雪的股份。
歐陽雪繼續退回原位,經營自己的飯店,這也符合她自己的期望值。
最終格律詩成了馮世傑的公司。
這樣整個扶貧計劃才是真正的圓滿,有馮世傑的格律詩永遠不會關門了,除非公司改變經營宗旨。
但亞文接管格律詩公司的成本遠遠大於馮世傑,而且風險更增加了數倍。
亞文需要負債,從歐陽雪那裡借錢。這是成本之一。
預留一部分股份,準備吸收馮世傑,這是成本之二。
亞文並不懂音響,她更不是發燒友,她經營一個音響公司,是成本之三,也是風險。
格律詩公司的宗旨是扶貧。所以當格律詩拉動了王廟村的經濟的同時,也是格律詩公司開始受制於王廟村之日。
相比馮世傑掌管格律詩,這樣的風險要小很多。
04
肖亞文對格律詩公司的前景是悲觀的。
格律詩與樂聖公司合作之後,三年之內會有一個高速的發展。但三年之後,王廟村還是不是當年的貧困縣裡的王廟村,這個很難再說了。
就像當初開預備股東大會的時候,村民們提出的問題,等我們以後有錢了,還會是這樣的幹法嗎?
有錢了肯定有更多的出路和抉擇,肯定不會再是當下的這種看法了。
一旦王廟村的生產結構發生了改變,格律詩公司就成了沒用的空殼。
相比馮世傑接管格律詩,不論王廟村如何更改,他們始終還能有非常緊密的聯繫。
基於這種認識之後,所以我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丁元英的扶貧計劃裡面,格律詩真正的掌門人,是馮世傑而不是肖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