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那《天道》丁哥那殺死人不償命的金句:「如果你養兒就是為了防老,那就別說母愛有多偉大。你養來養去還是為了自己,那是交換。等不等價還難說了,碰到了我這個不孝的您就算賠了。」
還有那實事求是的話:「沒有錢的子女多了,辦到哪裡是那裡,盡心盡力是標準,辦到什麼程度不是標準。養兒防老,那父母就是你天然的債權人,而且這種感情比山高比水深,你永遠想的就是還債報恩,所以這種文化就是讓每個人都直不起腰來,你看這個民族就是老彎著腰,而老人越是覺得養兒防老,他就越容易覺得吃虧,心裡就越苦。」
如果在今天,有誰在家裡說這個話,那簡直是大不敬,大不孝,一定會群起而攻之。每當看到這幾句話,細細思索,發現丁哥的話透視著一種哲學智慧。
剛哥是這樣理解丁哥的,所謂的養兒防老問題既是父母對未來的投資,也是為未來買保險。兒女既是人格化的金融產品,父母既是投保人,也是受益人。只要子女長大,不管子女在的成長過程中,父母是否疼愛子女,或許愛子女,或許不愛。關鍵是子女長大後一定要回報他們,這個回報用一個字可以概括——孝。這才是保證父母投資有所回報的關鍵。
在任何社會,經濟互助和精神互助是兩個主要的家庭功能。經濟互助主要表現在父母在後代身上「投資」,後代理所應當的有隱性「回報」責任,兄弟姐妹之間你欠我的,我欠他的等等,都有著隱性的債務和保險責任,這是一種隱性金融契約關係。因血緣關係中的「家」的概念大大減小了交易的執行風險和交易成本。這就是農耕社會的傳統文化和儒家文化所要達到的。
而「養兒防老」是保險和投資的概念,而「孝」則是兒女履行隱性「契約」的概念。「孝順」及「還人情」等都是金融交易上的還債概念。在沒有市場提供各類保險、借貸、養老基金等金融產品的前提下,成家生兒育女,最好是生兒子,成為了規避未來物質風險和精神風險的具體手段。在「三綱五常」和社會倫理的裹挾下,以長幼定名分、地位,永遠是長者說話時幼者只有聽話的份,永遠沒有自我。讓他們在任何時候都會因不服長者的意願而內疚得無地自容。從而達到保證父母、兄長以及其他長者的投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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