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的處罰決定: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和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記者注意到,阿里巴巴投資是阿里巴巴集團開展投資併購的主要實體,閱文是騰訊的控股子公司,豐巢網絡是順豐的關聯公司。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表示,總局發布《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後,此次又對這三起案件公開作出行政處罰,是希望經營者認識到,《反壟斷法》適用於所有主體,對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網際網路企業和傳統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雖然平臺經濟領域競爭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但網際網路行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所有企業都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三起案件均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達到申報標準的經營者集中,應當事先向市場監管總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市場監管總局在調查中發現: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資先後三次合計收購銀泰商業73.79%股權,成為銀泰商業控股股東。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資持股比例進一步提高。
2018年8月,騰訊控股子公司閱文與新麗傳媒等籤署協議,收購新麗傳媒100%股權,並於當年10月完成交割。
2020年5月,豐巢網絡以換股方式取得中郵智遞100%股權,並於當月完成交割。豐巢網絡和中郵智遞均從事快遞末端投遞服務中的智能快件箱業務,分別運營「豐巢」、「速遞易」品牌智能快件箱。
從案件調查情況來看,三項交易都是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後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絡分別取得了控制權。三個案件違法事實都較為清楚,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營業額明顯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在集中實施前,均未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
調查顯示,上述三起案件都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絡有申報義務但沒有依法申報。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絡分別作出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起案件均涉及協議控制架構情形
此前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中專門對涉及協議控制架構的經營者集中進行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此次公布的這三起案件中均涉及到協議控制架構情形。
這也是市場監管總局首次對涉及協議控制結構企業違法實施集中作出行政處罰,對規範涉及協議控制架構企業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上半年,市場監管總局已審查並無條件批准涉及協議控制結構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案件——明察哲剛與環勝信息新設合營企業案,正在依法審查廣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與武漢鬥魚魚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併等涉及協議控制架構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案件。
在「雙十一」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市場監管總局也明確涉及協議控制結構的經營者集中同樣適用《反壟斷法》,應當依法申報並接受反壟斷審查。在《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中也有相關規定。
該負責人表示,之所以多次強調這個問題,不是說在此之前涉及協議控制結構的經營者集中無需申報,而是為了進一步明確和重申對依法開展經營者集中申報的要求,「因為在實踐中仍然有一些企業持觀望態度,甚至有企業被提醒後仍不主動申報。相信通過這幾起案件的調查處罰,經營者能夠更清楚地認識到協議控制結構不是網際網路企業規避經營者集中監管的理由。無論什麼類型的企業,無論是被調查的經營者、目標公司還是有關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存在協議控制架構,都應當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違法實施集中都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還有部分企業沒有認識到反壟斷合規的重要性
跟企業體量相比,罰款50萬元數目並不大。該負責人表示,這已經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頂格處罰。
據記者了解,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主要考慮了兩方面的情況。一方面,根據《反壟斷法》規定,處理方式包括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以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對企業發展和經濟運行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從我國違法實施集中執法情況和域外執法經驗看,一般僅在交易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時適用。調查顯示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因此,沒有要求經營者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
另一方面,上述幾家企業在行業內影響力較大,投資併購交易較多,擁有專業的法律團隊,市場監管總局認為其應當熟悉經營者集中申報制度,但未能主動申報,影響較為惡劣,因此決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予以頂格處罰,希望達到查處一批案件、規範一個行業的目的。
依法查處違法實施集中案件一直是加強反壟斷執法和市場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記者注意到,2020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已經公布了11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市場監管總局還透露,目前已收到了一些涉及網際網路企業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舉報線索,正在抓緊核實有關舉報線索,對其中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集中的交易會依法調查處理。同時,在「雙十一」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已經要求有關企業自行梳理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情況,希望能夠通過企業的自查儘快發現和處理有關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案件。
該負責人提醒,目前,還有部分企業沒有認識到反壟斷合規的重要性,對於核實和調查工作置之不理或遮遮掩掩,影響了調查工作的開展。此次公開處罰這三家經營者,也是希望向社會釋放加強網際網路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打消一些企業可能存在的僥倖和觀望心理,產生相應的威懾效果。(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佘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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