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冒充老乾媽詐騙騰訊的新聞佔據了各大新聞頭條,打著知名企業的旗號取得客戶的信任繼而實施詐騙,這是騙子慣用的手段。
日前,由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假冒「阿里巴巴菜鳥」合同詐騙案經二審裁定維持原判,被告人程立等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
掛羊頭賣狗肉 低價誘惑引人上鉤
程立等人最初在城區開展同城快遞業務,後註冊成立濟寧阿里菜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但公司和業界有名的阿里巴巴、菜鳥網絡沒有任何關係,實際也並未出資,公司也沒有固定辦公地點,甚至連快遞資質都沒申請下來。但在發展業務招加盟商時,程立等人卻宣稱濟寧阿里菜鳥是馬雲旗下的公司,為建立雲倉儲,解決「三通一達」最後一公裡的問題在濟寧設的公司。在客戶面前吹噓在總公司的支持下市場前景如何好,加盟機會難得。「我們發展的很快,後邊有馬雲阿里巴巴公司,你們也看新聞了,阿里成立了一個菜鳥快遞公司,以後其它快遞公司差不多被它收購了」。
程立發展加盟商介紹時承諾,以股權轉讓的形式支付10萬元獲得區域代理,公司提供門頭設計、免費宣傳、廣告費用等資金支持,同時給5萬張同城快遞單據,配發三輪車,並免費辦理營業執照、郵政局經營快遞許可證,後期還有股金分紅。並承諾如果快遞市場價每單5元,給加盟商收取優惠價格每單3元,直言價格便宜是因為總公司補貼。加盟商看到如此大的優惠政策,難免有些心動,陸續有人加盟。
發件難沒資質導致加盟商停業
想退錢沒那麼容易
部分加盟商在開業最初還算是能正常運營,只是每天走的快遞數量不多。但程立的公司沒有快遞資質,發往外地的快遞一直走的是第三方如百世、中通、韻達等快遞公司,這樣操作無疑導致成本居高不下,不賺錢還賠錢。公司的員工直言看不懂,程立則稱「你就不懂了,這屬於商業機密」。其實就是打著低價發快遞的旗號吸引人,實質是靠加盟費套取不法利益。
因為運營成本太高,後期程立就壓縮各地加盟商的快遞件,儘量不讓他們每天走太多的快遞。加盟商快遞發不出去,業務就很難繼續開展。加盟商發現,一開始還有車來營業點收件,後來程立以車壞了等各種藉口不來拉件。加盟商沒有辦法,就自己開車把快遞送到濟寧,但是後期程立藉口上面有檢查的通知乾脆不能走件。其實是因為程立的公司欠第三方快遞公司的快遞費,對方停止發件。再加上加盟商沒有快遞資質被郵管局查處,要求停業整頓,導致經營困難倒閉。加盟商紛紛找程立要求退款,程立以需要總公司報批等藉口拖延,直至最後聯繫不上選擇報警。
「空殼公司」全程造假詐騙近百萬
程立等人自稱「阿里巴巴菜鳥」旗下公司、中國最大的雲倉儲運營商等,以招聘區域代理、收取加盟費、股權轉讓費等方式,以籤訂合同(協議)授權他人代理快遞業務的形式進行詐騙,覆蓋濟寧各縣市區及周邊地區,作案17起詐騙金額99萬餘元。
公司沒有具體辦公場所,業務洽談、合同籤署、加盟費支付等業務是在城區一家圖文列印社內進行。給加盟商出具的營業執照上,在經營範圍中有「國內快遞」,但該公司在工商部門註冊的信息並無該內容,該營業執照系偽造。公司的快遞單是程立在網上找的阿里巴巴菜鳥公司的圖案進行細節修改,故意混淆視聽,不仔細對比很難分辨。
合同籤署後,程立都會象徵性的給加盟商一份紅頭任命文件,任命文件下面寫著「報送省公司辦公室,抄送十二縣市區分公司」等字樣,其實也都是不存在的,都是自己編造,純粹一紙空文。這一系列操作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只是包裝的更像一家大公司掩人耳目而已。
經法院審理認為,程立等5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訂立合同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程立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條連結
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籤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籤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籤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圖片均源自網絡)
來源丨濟寧任城檢察
文字丨林凡茂、王寧
統籌丨王蓉蓉
編輯丨樊錦悅
審核丨王蓉蓉、閆現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