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
東莞網球協會
二、承辦單位
三、支持單位
東職網球俱樂部
大嶺山青少年網球俱樂部
清瀾山網球學院
南開實驗學校
翰林實驗學校運動中心
厚街厚峰網球俱樂部
28日(周六)上午:U10男單、U12男單
28日(周六)下午:U14男單、U14/U16女單
29日(周日)上午:U12女單、U16男單
29日(周日)下午:U10女單、U8短網
東莞市網球中心
六、競賽項目
U8 短網單打 64人滿(不分男女)
U10 男子單打64人滿,女子單打32人滿
U12 男子單打64人滿,女子單打32人滿
U14 男子單打32人滿,女子單打16人滿
U16 男子單打16人滿,女子單打8人滿
七、參賽資格
U8短網組:2012年1月1日之後出生
U10組:2010年1月1日之後出生
U12組:2008年1月1日之後出生
U14組:2006年1月1日之後出生
U16組:2004年1月1日之後出生
(二)參賽運動員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同胞往來內地通行證作為參賽證件。(參賽選手及陪同家長和教練必須保證近一個月未出境,參賽時必須出示粵康碼)(三)參賽運動員必須經醫療機構檢查,證明身體健康,適合參該項比賽,監護人和孩子本人在籤到時需提交承諾書和自願參賽責任書(參賽選手提前自行列印填寫,文件將於賽前五天發到賽事群內,聯繫微信號 dg-wqxh 進入賽事群)。比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配合工作人員現場的各項防疫工作。(四)運動員不得虛報年齡,如發現虛報年齡者,取消其比賽資格。(五)參賽運動員在同一個賽事中,只可以報名參加一個年齡組別的比賽,原則上推薦報名與年齡相對應的組別,高年齡組的孩子不能報名低年齡組的項目,低年齡組的孩子可以報名高年齡組的項目,低年齡選手上去高年齡組後將不能再下來參加低年齡組的比賽。八、報名方式
(二)報名方式:登錄「東莞網球協會」公眾號,點擊「報名入口」填寫資料繳費報名;(三)截止時間:2020年11月23日12:00,取消報名須於報名截止前,否則不予以退款。九、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採用循環+淘汰賽制,每個小組3-4人。(二)U8 短式網球比賽採用搶11分制,即10:10時,搶1分決勝制。
(三)U10、U12、U14、U16採取4局平分無佔先制,4:4搶七,搶七1分決勝。
(四)循環賽名次按獲勝次數多少決定。如2人相同,則按相互間的勝負關係決定名次;如3人或3人以上相同,則按整個小組的淨勝局分多少決定。如仍相同,則採用抽籤的辦法決定名次。
(五)本次比賽所有組別採用「發球擦網有效」的規則。
(六)參賽選手如遇連場,可休息10分鐘。
(七)裁判長或賽事監督有臨時更改賽制的權利。
十、積分方法
東莞青少年U系列賽今年共五站賽事(7月穗明杯、9月公開賽、10月分站賽、11月分站賽、12月總決賽),仿照職業賽事的52周動態積分規則,每打完一站,系統在為所有選手加上本站得分的同時,也會扣除前一年對應站所獲得的積分。在進入總決賽前,我們將進行總積分的計算,今年的總決賽資格是N-1站的積分方案,詳見 2020東莞青少年U系列網球積分賽·規程解讀
東莞青少年U系列網球積分賽第四站比賽也將納入UTR積分系統。
十一、競賽規則
採用中國網球協會審定的最新《網球競賽規則》
十二、抽籤安排
(一)抽籤時間:10月24日上午11:00
(二)抽籤地點:網球中心會議室
(三)抽籤方法:種子+隨機抽籤
十三、比賽獎勵
十四、比賽用球
十五、對運動員違反行為準則的處罰
對運動員違反行為準則,將視其情節和違反的行為給予罰分。若出現本人積分不足扣罰時,記為負分,待獲得積分時再進行扣減。
(一)行為準則:頂撞或辱罵裁判、辱罵對手、光膀子、摔球拍等一些不文明行為。(二)處罰程序:賽場違紀由臨場主裁判記錄違紀行為和填寫罰分通知單,交裁判長核准籤字後,由賽事監督負責實施;賽場外違紀由裁判長或賽事監督直接實施處罰。1、對於處罰,應在運動員參賽記錄中予以登記。
2、罰分:根據運動員違反行為的情節輕重,扣罰該運動員10-50分。
3、運動員對處罰有異議可向組委會申訴。申訴辦法是由運動員本人以書面形式提交組委會並交納500元申訴費,經核查做出維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決定;如取消原處罰則恢復原積分和退回申訴費。申訴時限為從接到罰分通知後2小時內有效。組委會的審定為終審裁決。
十六、醫療
籤到區域設置有醫療處,配有醫務人員,備有急救箱(內含繃帶、紗布、創可貼、消毒降暑等藥品、治療扭傷及拉傷的應急藥品、治療急性腹瀉的藥品等)。
十七、保險
組委會為參賽運動員在參賽期間購買意外險。
十八、必須遵守的規則和放棄索賠權
(二)運動員在提交報名時,即自動承諾遵守和充分履行上述這些規則和規程中所包括的義務,並接受其約束。(三)任何報名並參加賽事的運動員及其支持團隊成員,都必須遵守競賽規則和規程政策中的規定並接受其約束。(四)作為一個報名條件,運動員在提交報名時也就表示了認同:運動員本人及其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和私人代表將放棄一切針對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等比賽授權單位的索賠權,無論索賠是何種方式、性質和類型,包括旅途和參賽過程中發生於過去、現在或將來的損失和傷害。十九、陪同人員行為規範
比賽期間,家長和教練均不得進入比賽場地內,不得有任何對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以及賽事、其他選手、裁判人員或網球運動本身造成不利影響的言行。否則,將計入該運動員參賽不良記錄,取消其某場比賽乃至當年全部比賽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給予禁賽的處罰。
二十、參賽選手自行負擔食宿、交通費用,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由賽事組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