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決不能違法!但有些人遇到事情,總會有這樣的極端錯誤認識: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還有些人,聽人挑唆,不惜以身試法,鬧訪時「衝鋒陷陣」在前,結果只會使自己身陷囹圄。2020年4月17日,玉山縣公安局果斷出手,依法嚴懲,迅速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對違法行為人李某(女)、陳某(女)、潘某(女)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2020年4月16日上午10時許,玉山縣某小區業主李某、陳某、潘某等數十人以維權之名,到縣政府大院非法鬧訪。鬧訪期間,他們拉了5條橫幅,堵住縣政府大院進出的大門,現場民警和工作人員耐心勸導了他們半個多小時,讓他們到信訪接待場所處理問題,合法理性商討解決辦法,但他們拒不聽勸。其行為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事件的發生,正值玉山縣公安局開展「依法治訪」專項行動期間。縣公安局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必須依法果斷處置,民警隨即將挑頭的違法行為人李某、陳某、潘某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在公安局辦案中心,她們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目前,李某、陳某、潘某因擾亂單位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打擊中。
說起「三堵三鬧」,即,堵門、堵路、堵工地,鬧醫院、鬧學校、鬧單位,這些行為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損害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2020年1月22日,副縣長、公安局長周志強同志牽頭組織,玉山縣召開了法治信訪工作專題會議,決定開展「依法治訪」專項行動,著力解決聚眾鬧訪等非正常上訪問題。會議明確,對「三堵三鬧」等違法犯罪行為,必須發生一起,依法嚴厲處置一起。堅決做到法不容情、鬧事必懲,絕不允許「三堵三鬧」沉渣泛起!
玉山公安提醒
信訪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公民應當依法依規合理表達訴求,應當到指定的信訪接待場所去反映問題,應當守法律、講公道、重情理,依法上訪、文明上訪。若以非法手段擾亂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國家機關的工作秩序,或為謀求個人私利,挑動不明真相的群眾以鬧訪、纏訪等方式非正常上訪,甚至以衝擊黨政機關的過激或極端行為進行所謂的「施壓」,玉山公安態度堅決:零容忍!絕不姑息!堅決予以嚴厲打擊整治!
文明有序上訪
合理表達訴求
構建和諧穩定社會
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
請務必摒棄「鬧一鬧就有好處」的錯誤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