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過年回家,姐姐又是形單影隻的一個人,母親唉聲嘆氣,明面上卻什麼都不敢說。吃過晚飯姐姐一個人躲進屋子裡打電話,母親趴在門縫上偷聽。不一會喜滋滋的跑過來和我說:「你姐好像談對象了。」
「40歲的人了談個對象有什麼稀奇的,你別管了。」我笑著對母親說。
一晃姐姐已經離婚8年了,也一個人過了8年,母親在擔心些什麼我懂,但我們都無能為力。
父母生了我們姐妹兩個,我已經屬於「超生」遊擊隊的一員,從東躲西藏的黑戶到可以光明正大的在村頭溜達,一路走過來掏空了本就貧窮的家庭,又背負上了沉重的外債,父親一心想生個兒子的願望破滅了。
但他從未死心。
我不確定父母是從何時開始盤算著要給兩個女兒中的一個招上門女婿的,也許是從他們放棄生兒子那天起。父親固執的認為在農村家裡沒有男孩子是要挨欺負的,一個女婿半個兒,既然生兒子這條路行不通,那就退而求其次招個上門女婿好了。
本來我和姐姐各有百分之五十的機率,但我考上大學這件事情,讓姐姐的機率變成了百分之百。
我上大學那年,姐姐在外地打工,處了一個男朋友,她沒怎麼說起過那段感情,所以不確定他們是否深愛彼此。
姐姐雖然不擅長讀書,但她好像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子,她每換一家店,總會讓店裡的生意上一個臺階。那時姐姐的夢想是再打幾年工,攢點錢開一間屬於自己的服裝店。
但父母有自己的算盤,母親三番五次叫姐姐不要再打工了回家準備結婚嫁人,姐姐不理。
那年國慶,姥姥生病了。姐姐小時候大多數時間都呆在姥姥家,跟姥姥感情極其深厚。聽聞姥姥病重的消息後,姐姐一刻也不敢耽擱的回家了。
姐姐見到了姥姥最後一面,卻也因此被困在了家中。母親以死相逼,說如果姐姐再出去打工她就不活了,拎著行李走到了門口的姐姐終究還是選擇了順從父母的意願。
放棄了自己愛情,自己的夢想,有多疼,可能只有她自己知道。
那年冬天,姐姐通過相親認識了姐夫,第二年春天,姐夫進了我們家門。
姐夫家在山裡,家中有兄弟倆,姐夫是老二。家境的貧寒讓他只讀了幾年小學,但父母看中了他的老實。
父母在我們鎮上給姐姐兌下了一間店鋪,賣些五金及日用品,想著這樣他們小兩口既可以兼顧地裡的農活,又有些額外的收入。
那段時間父親很開心,走路都哼著小曲。大女兒招了上門女婿,在鎮上開了小店,日子過得紅紅火火;二女兒讀了大學,以後就是城裡人了。父親自以為此後人生圓滿,再無煩心事。
起初兩年姐姐和姐夫雖然偶有小矛盾,但大體上過得平靜祥和。農忙時兩個人回家來幫忙,閒暇時姐夫在周圍鄉鎮跑運輸,姐姐帶著孩子守在小店裡打發時光。
但日子過久了,矛盾也便掩蓋不住了。
大山裡走出來的姐夫固執的認為女人就該老老實實的在家相夫教子,他想要的就是那種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小日子。
但見過外面的花花世界的姐姐不甘於一輩子都困在那個10平米的小店裡。她想掙很多很多的錢,將來去市裡買房子,她的孩子也要去市裡接受更好的教育。
姐夫覺得洗衣服做飯帶孩子等家務活就該是女人的事情,男人不需要插手。
姐姐覺得飯又不是我一個人吃孩子也不是她一個人的,憑什麼都讓她做。
矛盾積少成多,不過少個導火索罷了。
在孩子上小學後,姐姐再也坐不住了,她把小店扔給姐夫一個人照看,跟幾個朋友一起做起了服裝生意。
服裝生意的利潤遠遠高於每天需要一個人來守著的小店,但姐夫並沒有因此而開心。姐姐勸他把店關了兩個人一起去市裡做生意,姐夫不肯。
有一天,姐夫鎖上店門出去送貨,半夜回去後發現店鋪被盜了,留在店裡的3000多塊錢貨款分文不剩。
這丟失的3000塊錢,成了壓垮他們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
那天晚上他們兩個人大打出手,如同兩個積怨已久的仇家。姐夫用拳頭打青了姐姐的眼睛,姐姐用手電筒砸破了姐夫的頭。
那一次動手,撕破了他們婚姻中最後一塊遮羞布。
聞訊趕來的父母和一眾親戚把姐姐劈頭蓋臉的臭罵了一頓,他們所有人都認為在婚姻中,女人理所當然就該是那個不斷妥協不斷犧牲自己的角色。孤立無援,身心俱疲的姐姐哭著出走了。
起初父母以為姐姐只是在慪氣,過幾天就會自己回家了。
但一周的時間過去了,姐姐仍然沒有回家,她的電話,也一直處於關機的狀態。
一個月過去了,姐姐的電話停機了,她仍然沒有出現。
父母慌了,開始四處打聽,但沒人知道姐姐去了哪裡,她也沒有投奔任何親戚朋友。
在幾天奔波尋找無果後,母親哭著給我打了電話。電話裡,她還在喋喋不休的數落姐姐放著好日子不過,罵姐姐有多不懂事,多讓她操心。
那天我第一次對父母發火,也第一次認真思考:父母想讓子女過的好日子,會不會是被粉飾下的幸福美滿,看起來好看就好,至於內裡是發黴還是腐爛,他們並不想知道,更不想揭開。
那天從早上到深夜,我聯繫了所有我知道的跟姐姐有關聯的人,登陸了所有她的社交帳號,查看了她留下的每一條記錄,試圖從中找到她的落腳點,卻只讀到了她這些年一路走來的心酸。
原來她不是沒有心動過,也不是沒有為這段婚姻付出過,但兩個截然不同的人,好像無論多努力想理解彼此,都是徒勞。
我哭著給母親打電話說我們找不到姐姐了,報警吧。
父親不同意,他怕萬一姐姐只是躲起來,搞那麼大動靜驚擾了左鄰右居太丟人。
母親拿不定主意,只知道哭。
我給在派出所工作的同學打電話,問他可不可以幫忙查一查姐姐最近住店和坐車的記錄,同學說那是違規的。但他給了我市內所有賓館旅店的聯繫電話,建議我挨家打過去問一問,如果仍然沒有結果,就正式報警尋人。
那天晚上,我拿著筆和紙,一家一家的打過去問有沒有一個叫我姐姐那個名字的女人在他們那裡住過。有的直接說沒有,有的說沒權利給我查。
我一遍遍的重複著同樣一句話:我是她妹妹,我叫×××,我好久都聯繫不上她了,我很擔心她,這是我的電話,麻煩您如果看到她的話讓她給我回個電話。
夜裡1點多,一個陌生的電話打了進來,直覺告訴我肯定是姐姐。
電話接通了,那頭不說話,我說:「是你吧,姐,你在哪?我去找你。」
那天我在一個廉價又破爛的小旅館裡找到了姐姐。她蓬頭垢面,身上只剩下了幾塊錢,如果不是她已經欠了幾天的房費,可能旅館也不會留意到我要找的那個人是她。
我問姐姐之前做生意不是賺了幾萬塊錢了嗎怎麼會連住店的錢都沒有,姐姐說之前做生意往來周轉用的都是姐夫的卡,她離家後第二天,姐夫就把姐姐手裡的兩張卡都掛失了。姐姐靠著身上的幾千塊錢現金,一個人渾渾噩噩的過了一個多月。
父母希望我勸姐姐回家,但我終究開不了口,內心裡希望她為自己活一次。
第二年冬天,在不斷互相傷害來回拉扯大半年後,姐姐選擇了淨身出戶,分文未留的結束了她7年的婚姻。
這一次,父母的反對無效了。父親罵罵咧咧,母親哭哭啼啼,姐夫三番五次保證,但姐姐要離婚的決絕十頭牛也拉不回來了。
她去市內租了房子,認識了新的朋友,做起來了新的生意。很少回家,有事就打電話給我,再由我轉述給父母。
父親有些生氣,他對姐姐的婚姻付出了很多,拿出半生積蓄給姐姐開店,給姐夫買貨車,期許著他們可以過的好,讓村裡人都知道儘管他沒有兒子但過得不比那些有兒子的人差,讓他有面子,給他養老送終。但現在,他的努力都白費了,錢都白花了,執拗的大女兒寧願把店鋪和車都留給丈夫,也不再為他維持生活表面的繁榮景象了。
母親同樣滿腹牢騷。這些年來,她處處維護著姐夫,恐怕上門女婿的身份傷了他的自尊,家裡的大小事情都要跟姐夫商量,每次吵架,挨罵的都是姐姐,家裡的飯桌上,永遠都有姐夫愛吃的菜,而如今她覺得自己的好心終是錯付了。
但所有的牢騷和不滿,被傾倒的對象只有我。他們不再敢跟姐姐抱怨什麼,怕她再次不辭而別。
時間始終是最好的良藥,父母與子女間,再大的恨都不能改變血濃於水的情分。
姐姐開始偶爾回家看望父母,大包小裹的裝著父親愛喝的酒,母親喜歡的香酥雞,以及家裡需要的亂七八糟的大小物件。
父母對姐姐說話仍舊小心翼翼,但臉上的笑容漸漸多了起來。
我曾經問過母親是否後悔當初逼迫姐姐回家結婚招養老女婿這件事,母親嘴硬的說:
「這有啥好後悔的,我和你爸也是為了她好。她自己放著好日子不過怨誰。」
「愛就說愛,錯了就說對不起,這樣不好嗎?」我認真的問母親。
我希望父母能跟姐姐說一句對不起,讓她知道把生活過成今天這個樣子,不該是她一個人的錯。
但死要面子的父母哪裡肯承認自己有錯,只說我書念多了淨扯些沒用的,我也只好作罷。
但某一天,母親突然給我打電話說,他們想在市內給姐姐買套房子,租的房子終究不是自己的家,住得不安穩。
我很詫異,母親因為窮怕了,十分在意錢,一輩子省吃儉用,恨不得一分錢掰成兩半花。
那一年,父母拿出了所有積蓄,又強迫我取了自己的公積金,給姐姐在老家市區買了套房子。
交房那天,父親站在空曠的水泥屋子裡,興高採烈的說:現在好了,總算有個落腳的地方了。
母親的笑容也一直掛在臉上,前前後後仔仔細細的打量著每一處角落,雖然房間裡空無一物。
我終於明白,在姐姐婚姻這件事上,雖然父母從未親口承認過自己有錯,但其實一直都在默默地說著對不起。
他們不敢主動給姐姐打電話,不敢過問姐姐是否戀愛了,卻又放心不下,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問我。
他們擔心著姐姐住的是否安全溫暖,吃得是否飽腹可口。
他們小心翼翼,卻又情不自禁。
寫在最後:
時至今日,姐姐的日子過的也不算多好,但她自己很開心。
我曾經問過姐姐是否埋怨父母當初逼她回家結婚這件事,姐姐說埋怨肯定是埋怨的,但埋怨都是偶爾或者一時的,父母終究還是父母。
我常常想,父母強迫子女做某些事件,大抵是他們以自己的認知為出發點後所認為的「好」,這裡面當然會有為自己打算的比例在,畢竟大家都是普通人。
但父母的認知有時候是有限的,甚至是缺失的,這種情況下有叛逆精神的孩子,反而能夠更好的保護自己。
畢竟,在父母與子女的博弈中,贏得過子女的父母沒有幾個。
所以,如果當初姐姐也是個「壞」一點的孩子,今天會不會擁有不一樣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