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傑,30歲,相親談了個女朋友,叫小梅,小梅著急嫁人,自身條件不算太好,所以她嫁人條件很簡單,只要給1萬彩禮就行。
像小梅這樣結婚要求,在這個社會打著燈籠也很難找了,他自己大學畢業,工作快5年,都只攢得30萬塊錢,買了房付了首付後就一分不剩,現在結個婚動不動就上百萬,光是彩禮就得幾十萬,他就是有心結婚,也沒條件結,所以女朋友跑了一個又一個。
遇到小梅,許傑很高興,雖然長相普通一點,不過人挺可愛的,所以交往半年倆人就領證結婚。
但是當天晚上卻出事了,因為彩禮的事情。
原本說好只要一萬塊,但是丈母娘在其他方面上不斷要錢,車隊接新娘的時候,許傑從下車到進門接人,一道道關過去,花去了十萬塊。
婆婆知道後很生氣,但是她忍著不發作,晚上等人都走了,她去找小梅,讓小梅把錢要回來,小梅說錢已經給了,她也要不回來,婆婆一氣之下就打了小梅。
許傑原本想勸,但是今天他在丈母娘那裡受了很多氣,就任由母親發作,自己袖手旁觀,一會他轉身回房間洗漱。
過了一會小梅哭哭啼啼跑進去,許傑安慰她幾句就睡了,第二天醒來發現房間沒人,出去客廳也不見小梅人,許傑問了母親,母親說不知道。
這時他電話響了,兩分鐘後他放下手機,臉色慘白。
小梅昨晚半夜跑回娘家,因為委屈一時想不通就服用安眠藥,好在量不大,丈母娘發現時候送醫院,檢查發現小梅懷孕了,但是孩子保不住了,洗過胃的小梅還處於昏迷中。
許傑人在醫院,後悔不已,丈母娘說等小梅醒來就離婚,還要求他家賠償50萬精神損失費。
好好的一樁喜事因為彩禮變成一齣悲劇,你們說這是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