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她叫林芳,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認定了她,雖然長得很普通,但是她人卻非常的好,吃飯的時候,我說點貴的飯菜,她說太貴了,雖然吃些就好了,之後我們談的很融洽,我也跟她說明了我的心意。
她說先談一年戀愛再說,我也是儘量的把自己表現得好一些,就是想要老婆家裡人都滿意我 ,老婆家裡有個弟弟,還在念大學,老婆說他父母很辛苦,我也聽出了老婆的意思,我說我願意幫著出一部分的費用,之後老婆才嫁給我,可彩禮,嶽母就要了十五萬,而且一分陪嫁都沒有,甚至東西都沒有買什麼。
不過我也理解,嶽母把老婆養大也不容易,我覺得只要老婆好好跟我好好過日子就好了,老婆也很勤快,平時穿得也很簡樸,我開了一家小店,一個月的收入也算可以,因為每個月要給小舅子一筆生活費,確實也緊張一點,但是也不至於很窮,小舅子大學四年的費用都是我出的錢,而嶽父嶽母每次看到我就說:還是我女婿好,一個女婿半個兒,反正就是誇我好。
可是到了錢的節骨上,他們都指望著我的,我父母也說過,不要太對老婆娘家人好,該幫的還是要幫,但是不管什麼事情都幫的話,這樣會讓他們產生依賴的,我也確實發現,老婆的娘家人要錢的次數越來越多,反正都是各種藉口,我就開始學會了拒絕。
畢竟我自己也要養家餬口,自從老婆生下孩子後,我們的日子也沒那麼寬裕了,我也跟老婆說以後我們該幫助在幫助,老婆也點頭答應,小舅子那時候也已經大學畢業,有了自己的工作,所以不用我負擔生活費,可也總是隔三差五來家裡問老婆借錢,說是談了女友,不過沒有看到還過錢。
後來小舅子要結婚了,嶽父母說要借二十萬買房,我一共也就那麼點財產,借給了小舅子那就無疑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的,所以我想了想還是沒有借,後面看到我不願意,小舅子也沒有說過這件事,就在一個月後,就聽到小舅子買了新房,還確定了結婚的日子,我自然是高興的,我以為是他自己存的錢,畢竟工作了這三年了,他又是大學生,肯定工資高。
小舅子結婚那天,我隨了五千的紅包,當時我也問過老婆,老婆也說好,小舅子婚禮上老婆很高興是說,不知不覺弟弟都這麼大了,娶媳婦了,以後嶽母就可以抱孫子了等,我跟著也開心,在敬酒的時候,新娘走到我跟前說:姐夫,謝謝你啊,給了我們二十萬,還封了五千的紅包,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謝了,一切都在酒中了,之後她就把就都喝完了,而我愣在了那裡。
回到家我就問老婆那二十萬怎麼回事,誰知道老婆說:你的不也是我的嗎,給我弟買房怎麼了,反正你們家就你一個兒子,你要是有弟弟,我也願意讓你拿錢給你弟弟啊。看到老婆振振有詞的,我當時很氣憤地說:你要是不要回那二十萬,我們就離婚。我們家也要生活啊,老婆這麼顧娘家,就是存再多的錢也是敗光,面對老婆這樣,我也鐵了心,一定要把錢要回來,所以第二天我就去了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