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和老婆閒聊,她問我:你和小明最近聯繫了沒有(化名,我的關係不錯的髮小),我說沒有啊。
她說:他現在變成光杆司令了,你知道啥意思不知道。我迷瞪了一下,趕緊問到底是咋了?原來是和他媳婦離婚了!
這幾年我這個發小一直在鄭州發展,她老婆和兩個孩子也都跟他在一起,每年過年回老家我們都一起喝酒;也經常見他老婆,感覺人很不錯,兩個關係也很好,還有孩子也兩個了,怎麼離婚了呢?
聽我媳婦講,我這發小也是經常去外地出差,他媳婦自己帶兩個孩子在鄭州,看孩子也沒法工作,所以平時有大把時間,就和別的男人發生了一些不該發生的事情。
偶爾還一出去就是三四天,給些錢把兩個孩子留在家裡,自己出去浪去。
說實話孩子大的也才十四五歲,她這樣這麼出去也真不怕出點啥事。
不過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發生了幾次,我這個發小就知道了,最終通過法院離婚了,男孩判給了我發小,女孩判給了她媳婦。不過這閨女不願意跟她媽,也留在我發小家裡,現在孩子的奶奶照顧兩個孩子上學!
這發小媳婦呢,基本也不咋過問,和她的情人過日子去了!
本來別人家的事和感情的事,不是當事人不好評論!但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我們小學同村關係最好的5個發小,這已經是第三個離婚的了。兩個在老家發展的髮小,都沒有離婚;反而三個在外地發展的髮小,各種原因都離了。
他們經濟條件相對老家裡還是好很多的,確都沒有過下去。
也許對於女人來講,真的掙錢多少不是主要因素,寂寞空虛才是最難熬的嗎?我都有點懷疑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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