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永遠是青春裡一個人的狂歡。
初中那一年,我喜歡上了一個香香的男孩子。
第一次見他,正是所謂白衣少年的樣子。白色的休閒褲,淡黃色的橫紋T恤,精神的小平頭,像是剛剛洗過一樣,溼漉漉,帶著淡淡的香氣。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噴了定型啫喱的效果。
我沒有想過,記憶裡一起玩泥巴的小屁孩,已經出落成這樣乾淨清秀的少年。他白皙滑嫩的皮膚,讓我覺得自己倒像一條剛從泥裡撈出來的泥鰍,也第一次知道了什麼叫難為情
也許每一個女孩子愛美麗的開始,都是因為一個這樣的少年吧。
從那天起,我開始格外注意自己形象。因為他愛穿淺色衣衫,我也跟著買了很多,可是邋遢慣了的我,衣服總是很快就不成樣子。後來偶然得知,他夏天的衣服都是半天一換,既有驚訝,又有想要追隨的衝動。
從很多青春讀物裡讀到,所謂遇到愛的人會有的心跳加速,我也有幸,因為這個男孩子,有了真切的體會。
那是一個晚自習的課間,他讓別人把我叫到了他們教室門口,從我踏上他們教室的那一樓層,就已經感覺到身體的不適。血流的速度,已經超過了我生平所有有過的速度,我胖嘟嘟的臉也開始變得火熱。還好是晚上,走廊的燈光並不明亮,不然一張北京烤鴨的臉,會讓我更加的無地自容。我站在那裡,感覺渾身無力,四肢變得輕飄飄的,這一切的變化,來的太突然,我還沒來得及思考,那個讓人不安的男孩便瀟灑的從他們教室的窗戶裡輕輕的跳了出來。我知道時間還是在正常的流逝,可我還是感受到了慢動作,這個時候,他的頭髮,比我第一次見他的時候,長了些,沒有噴啫喱,應該是晚飯的時候剛剛洗了頭,夏夜的晚上,涼風吹動了他的頭髮,清新風揚,像是從萬道光芒中走來,我確信這景象不是我的幻想。他就這樣朝我走來,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但他確實在離我很近的地方才停下來。手掌支撐在走廊的玻璃窗上,一直生長緩慢的我,頭部只剛剛到他的肩膀,他低頭看著我,說的什麼,我真的已經聽不進去了。只感覺整個人馬上就要炸掉了,我想我得趕緊離這個傢伙遠一點,不然我一定會原地爆炸的。我匆匆逃回了教室,異常興奮的精神,讓我整個晚自習都紅光滿面,這個狀態一直持續到我回到宿舍。
那一夜,我失眠了。
我在床上,想盡各種辦法,真的是無法入睡,那種興奮的小感覺,像是化身了一個永動力的小馬達,一個晚上不停歇的給我的精神灌輸興奮的小顆粒。幸運的是,這種感覺也持續了第二天的整個白天,讓我不至於課堂上呼呼大睡被發現。
第二天的晚上,我才終於可以正常入睡。
自那以後,跟蹤和偷拍成了我的日常,我軟磨硬泡從好朋友那裡借到一個相機,瞄準所有的機會,偷偷拍下他帥氣的身影,他每一次的出現,都自帶著我的愛賦予給他的光環,永遠是人群中,最最閃亮的仔。
這個帥氣的男孩子,折騰了我的整個初中學生活,我對他的迷戀,到最後成了人盡皆知的事,包括他自己。但是比天下有情人終成兄妹更悽慘的是:你想泡的男人,只把你當哥們。
可這並不能阻止我對他的愛,對於一個青春期的女孩子,是從來不會被拒絕打敗。那些無處安放的荷爾蒙,讓我成為了一名愛情的勇士。
我從開始偷拍,變成了後來的追拍。從開始的見到他就害羞,到後來的他看見我就跑,我看見他就追。美好的初中學生活,就這樣在我追他跑的樂趣裡,悄然結束了。
步入高中的我,從一個冒失的野丫頭,蛻變為一個憂傷的雨季少女。因為持續的愛而不得,我飽嘗所謂愛情的苦水。他從來沒有斷過女朋友,唯一不變的是,我永遠只是他眼裡的假小子。
好在高中,我們不是一個學校,距離和紀律讓我被動的壓制了對他的思念。說實話,自從愛上他,我們從來沒有分開過這樣久。每天找各種理由去見他,是我初中的日常。高中的有距離生活,反倒給了我這個悲慘的暗戀者一個奇妙的轉機。
我也被人追求了。
不是一個,是很多個。
也許男生,真的是天生的狩獵者。那些唾手可得的獵物,從來都毫無興趣,只有當獵物有被掠奪的風險時,他才會激起戰鬥的興奮和衝動。從而產生,錯覺的愛情。
他開始不再見到我就跑,當有別的男生向他打聽我的時候,他也會很生氣的和對方吵起來。我感受到了他的重視,心生歡喜。我以為是千年的鐵樹要開花,我的愛情之火終於將他融化。
可是,那並不是愛情,只不過是一種佔有欲,他並沒有愛上,只是不甘心我被別人搶走。
但是那個時候的我,被期盼已久的溫情打敗。滿腦子只有滿心的小確幸,以為幸福的愛情將要和偶像劇裡那樣,巧妙的誕生了。
直到另一個女孩的出現。
可氣的是,那個女孩竟然也是我理想型。當然,大家不要誤會,我的性取向依舊是男孩子。我只是想表達,那女孩是那種即便是女生,都會喜歡的女孩子,外貌姣好,性格更好。他在那個女孩面前,完全像是換了一個人。從來不會開過分的玩笑,從來不會滿嘴髒話,愛乾淨的他,會拿自己的外套給那個女孩子擦凳子。
那個時候,我便真切的知道。這個世界上,感情裡愛而不得是常事,有些人,就是要註定永遠都不會愛上你,他的出現,只是為了給你人生多一份體驗,這體驗也許並不是那麼舒適快樂,但卻也真真切切的讓你對生活有了更深刻的體會。
很多年後的我,也陸續又愛過了很多人,也被很多人愛過。可是我還是會常常想起那個乾淨又壞壞的男孩子,更多的是,想起那個被這樣一個男孩子迷得神魂顛倒的我自己。那種真真切切的愛一個人的痛快感受,目前為止只有那一次。當時所有的痛苦,到現在想起來,都成了羨慕。因為比起現在不痛不癢的感情體驗,那樣痛快的喜歡一個人,才更讓人覺得爽呀。
我曾經喜歡過的那個男孩子,後來成了別人的老公和爸爸,雖然他身邊的那個人,並不是當初那個女孩。但是看到他因為幸福而日漸發福的鬼樣子,我也真心為他高興。
不過,男神發了福,也還是帥。而我也會永遠愛他。
那個中學時代的我,永遠都瘋狂的愛著那個乾淨的又壞壞的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