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每月給嶽父母三千,如今嶽母住院花十萬,嶽父讓我給八萬
有人說愛一個女人就要去善待她的親人,把她的親人當家人看待。我相信許多男人都能做到,可我們多半是普通的工薪階層,拿著不高的收入,養著小家不容易,另外還要拿錢去孝順嶽父嶽母,這壓力之大可想而知道,當然我這裡並不是說不該去孝順去嶽父母,而說嶽父母應該體諒,不能萬事都指望著女婿。
我和老婆結婚三年,這三年來我每個月按時給嶽父母養老錢,逢年過節都包紅包,送禮物,我自認為我是一個合格的女婿,如今丈母娘生病花了10萬,而老丈人的做法讓我感到不滿。
都說真心換真心,我真心善待嶽父母,可他們從來沒有體諒我的難處,總一直索取,卻不懂得回報和理解。
我家條件不錯,爸媽在城裡開了家小旅店,一年也能掙10來萬,比打工族要強上許多,而我又是家裡的獨子,自然從小到大沒吃過苦頭。
由於我這個人比較木訥,性格內向,雖然學習成績一直挺好,但在交際方面非常糟糕,大學4年,我只和幾個室友相處得不錯,而工作作5年,我也沒有談過對象。
想著我都30歲了,還打著光棍,爸媽著急了,後來我通過相親認識了小歡,她比我小三歲,家在郊區,條件很一般,有一個姐姐遠嫁到了外地,而小歡爸媽一直在城裡打短工。
雖然小歡家條件不好,但我對小歡有感覺,而且爸媽又想儘快的解決我的婚姻大事,於是我倆處了兩個月就結婚了。
當時嶽父母只想要5萬彩禮,但我爸媽想著將來小歡出嫁了,我我嶽父母身邊沒人照顧了,於是就給了10萬彩禮,當時嶽父母高興不得了,而小歡也一個勁的誇我爸媽善良,善良。
婚後沒多久,小歡就跟提出給她爸媽養老錢,因為嶽父母年齡大了,身體也不好,即便出去打工也掙不了多少錢,我也同意了。
當時我一個月工資8000,而小歡工資不到3000,後來我倆一商量,決定每個月給嶽父母3000,所以說錢不多,但足夠讓嶽父母衣食無憂。
一轉眼兩年過去了,我和小歡過著平淡愜意的生活,當然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孝順嶽父母,逢年過節給嶽父母紅包,送禮物,公司發的福利,我都讓小歡帶去了她娘家,我覺得我這個女婿做的夠到位。
前陣子嶽母生病住院了,小歡照顧了一個月,而這次住院花了10萬。
嶽母出院當天,老丈人讓我給8萬,當時我拒絕了,因為我每個月都給他們養老錢,如今嶽母住院費應該是嶽父掏錢,再說嶽父還有一個女兒,憑什麼就這要我一個人拿錢出來?
我覺得有時候對一個人太好了,他反而不領情,不懂得報恩。我的嶽父母不就是這樣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