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馬君的第16篇原創長文
作者:馬君
字數:2032字
閱讀時間:5分鐘
PART 01
我天真的以為,我永遠不會遭遇這件事。
因為我想當然的認為我爸媽是那麼的開明,那麼的睿智,那麼的可愛。沒想到,我親愛的爸媽最終還是擺脫不了觀念的慣性,對我下手了。
我今年24歲,畢業2年,收入還可以,現在也找到了喜歡的事情準備大展拳腳。結果在家沒幾天,正準備和爸媽說我的明年計劃,說我的寫作之路慢慢有了一點起色。他倆不約而同的開啟了催婚模式。
我媽說:我像你這麼大年齡的時候,你都2歲了。同村的女孩都結婚了,就你一個人在外地,還不結婚。你要知道,女孩子24不小了。再不趕緊結婚,就會像:瓜園裡挑瓜,越挑越差 ......
諸如此類噼裡啪啦講個不停,把我嚇得,一句話不敢說。
我爸從小到大從始至終都是我媽鐵粉,我媽說一句,他旁邊附和一句:說的對,說的好,就是。
這樣還沒完,我那78歲身子骨賊硬朗的奶奶慢悠悠的上場了。她開啟苦情模式:你媽說的對,你再不結婚,也不知道我有沒有那個福氣等到那一天,能看到你生孩子......
這話說的,我該怎麼回答,我都感覺自己十惡不赦了。
我相信我這還算好的,他們也就嘴上說說,給我增加點心理壓力。
我去年認識的一個書友莉莉,比我大一歲。回家不到3天,她媽給她安排了5場相親。
如果相親對象不錯也沒關係,結果裡面還有一個禿頭,40歲,離婚帶了孩子的男人。其餘幾個要麼話都說不清楚,磕磕絆絆,要麼見識淺薄,有一個還指責莉莉化妝傷風敗俗。
生活呀,你最終還是對我們90後下手了。
相信除了我倆,也有很多人被催婚吧。畢竟大部分人就過年回來一次,爸媽和七大姑八大姨,怎麼錯過如此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PART 02
其實冷靜下來想想,父母為什麼會逼婚,最根本的原因是觀念的不同。
由於受中國自古以來根深蒂固的觀念影響,父母認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的先成家後立業,女的結婚生子,這才符合祖祖輩輩的傳統。
自古以來,有多少人是為了傳宗接代結婚,有多少人是為了父母結婚,有多少人結婚是為了相夫教子,有多少人結婚是為了世俗眼光。
我們都知道,父母是為了我們好,催婚也是迫不得已,希望我們能幸福。
但有一點,所有中國的父母都忽略了。他們一廂情願的為我們好,卻從來沒有問過,對我們子女來說,什麼才是幸福。
這世上沒有不希望子女好的父母,可父母認為的「好」,不一定是孩子真正喜歡的「好」。
龍應臺曾說:
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訴你,不用追。
親愛的爸媽,我們長大了。工作也好,結婚也罷,請你們適當放手吧。
我們人生的路,讓我們自己走吧。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和誰共度餘生,什麼時候生孩子,讓我們自己決定吧。
PART 03
羅振宇在2018跨年演講裡說道:
過去,婚姻是成年的第一件事,是人的成年禮。只有結了婚的人,才被認可為合格的社會細胞。而現在年輕人認為,婚姻,是把自己的人生整理好後才做的事。
是呀,我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我人生道路還沒定型呢,我自己還沒想清楚呢,我愛什麼樣的人,跟什麼樣的人過一輩子還不知道呢,為什麼這麼早結婚呢?
阿德勒的《自卑與超越》裡曾說:我們每個人終其一生要尋找的,就兩樣東西。一是價值感,二是歸屬感。
價值感就是感覺自己對這個社會是有價值的,自己做的事情是有意義的。歸屬感就是感覺自己被愛,也就是擁有親密關係。
只有這兩個東西都找到了,這個人的一生才完整。
所以親愛的爸媽,在結婚之前,讓我先找到價值感,先做好自己。
當我找到自己真正想做且熱愛的事情,做出了一點成績。還怕找不到結婚的對象嗎?
俗話說:慢工出細活。結婚不是過家家,是找到一個和自己一輩子風雨同舟,不離不棄的一個人。
不是天天催,說找到就找到,說結婚就結婚的。這些都靠緣分。
張愛玲說:
我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有一個人是永遠等著你的,不管是在什麼時候,不管你是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樣一個人。
既然有這麼一個人,既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緣分,那著急什麼呢?
PART 04
電影《勝者為王》裡女主的父親有一段話,看哭了很多人:
「愛情跟婚姻不是百分之百對等的,這我相信,而對她來說,這是她堅持了很久很久的一個準則,作為父親,我就應該跟她一起去守護。
只要她認定了,我就陪著她。
她應該想著跟自己喜歡的人,白頭偕老的,昂首挺胸的,憧憬的,好像贏了一樣。
我非他不嫁,她比著勝利的手勢讓我跟她媽媽看。那個表情,多驕傲......」
是呀,親愛的爸媽,等等我。
我希望將來結婚的時候,不是因為年齡,不是因為親朋好友催促,也不是因為周圍的人都結婚了,更不是因為世俗的目光實在無法抵擋。
而是因為我找到了,找到那個不論貧窮還是富貴,不論順境還是逆境,不論健康還是疾病,我都想和他在一起的人。
作家周國平曾說:
一個人若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且靠這養活自己,同時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並且使他們感到快樂,即可稱為幸福。
當有一天,我實現了我的夢想,找到那個共度餘生的人。我一定把他親自帶到你們面前,驕傲的對你們說:我找到了,這輩子我非他不嫁。
圖片:已經標註來源,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作者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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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謝謝親愛的你
看完我用心寫的每一個字~
你點的每個好看,我都認真當成了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