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張愛玲的100周年誕辰,她的小說都透著悲涼,《半生緣》是張愛玲的第一部完整的長篇小說。
以前覺得曼璐是可恨的,後來,再讀一次的時候,覺得曼璐的母親顧太太才是最可恨的。也許跟張愛玲的原生家庭有關吧,才寫出了一個家的苦澀。
自從他們的父親去世後,曼璐就出去做舞女養家。曼璐是懂事的,中學也沒有畢業,但作為老大的她擔起了責任,養起了一家子。小說裡至始至終也沒有說到顧太太有去上工,用現在的詞語說應該就是全職媽媽,可是做全職媽媽也是要有本的,沒有本就委屈了孩子,特別是有好幾個兄弟姐妹的。
她母親嘆了口氣,道:「她現在軋的這一幫人越來越不像樣了,簡直下流。大概現在的人也是越來越壞了!」
顧太太估計也沒有關心過曼璐吧,從沒好好看過曼璐吧,知道她做這一行,也不顧及她的內心,連曼楨都注意到姐姐化的妝遠看美麗,近看卻面目猙獰,本身每況愈下,才會這樣的。之後哭著勸曼璐找個人稼了,說是好意相勸,卻罵著自己的女兒不識好歹。
後把豫瑾與曼楨的事情告訴曼璐,真的把嫁出去的女兒當潑出去的水了。小說原文是這樣寫道的:
顧太太剛才對曼璐訴說,把豫瑾和曼楨的事情一五一十說給她聽,一點顧忌也沒有,因為曼璐自己已經嫁了人,而且嫁得這樣好,飛黃騰達的,而豫瑾為了她一直沒有結婚——叫自己妹妹去安慰安慰他,豈不好嗎?她母親以為她一定也贊成的。其實她是又驚又氣,最氣的就是她母親那種口吻,就好像是長輩與長輩之間,在那裡討論下一代的婚事。好像她完全是個局外人,這樁事情完全與她無關,她已經沒有妒忌的權利了。
自己的弟弟妹妹可以去上個好學校,曼璐就該犧牲自己的幸福嗎?顧太太那時多勸勸曼璐也許她就跟豫瑾結婚了,只是,太懂事的女孩,都過得委屈,都不夠幸福,不夠自我。
曼璐不能生育,因為做這一行打了胎,再也無法生育,後也病死了。
當楨在姐姐家發生那件事後,曼璐說曼楨要鬧著去警察局。小說裡是這樣寫顧太太的:
顧太太失驚道:「噯呀,這孩子就是這樣不懂事,這種事怎麼能囔囔出去,自己也沒臉哪。」
不是曼楨不懂事,是顧太太不懂事,太愚昧,她是第一個知道曼楨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的,本做為母親應該把她救出來的。
顧太太是老腦筋的,連她也是這樣說自己的。臉面永遠比孩子的幸福重要,猶如當初犧牲了曼璐讓她做舞女,猶如同意搬到蘇州去讓曼楨被姐姐困在房子裡,猶如曼璐病重哭著求曼楨為了孩子稼給祝,猶如在老家覺得豫瑾不來給她拜年是覺得她窮就說豫瑾也勢利。
好像用「勢利」這個詞語形容顧太太也不為過了。
連世鈞覺得顧太太也是勢利的,當顧太太看到曼楨與叔惠的照片,對他們寄滿了希望,後又想把曼楨許給豫瑾,不僅報答豫瑾的一番情意,而豫瑾當了院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曼楨那時已經有世鈞這個男朋友了的。
顧太太在六安遇見豫瑾的時候,告訴了曼楨嫁給了祝鴻才,這說話的口氣好像就是大女兒不在了,二女兒嫁給姐夫是很自然的事情。曼楨是不幸福的,因為她本就不愛他。
都說婦人弱也,而為母則強。可顧太太不是這樣的母親,她很喜歡哭的。
顧太太一看見她就流下淚來。
這是曼楨的母親來勸曼楨為了孩子稼給祝鴻才的情形,這也不知是第幾次顧太太哭了,做子女的,都害怕母親哭,長久下來真會覺得是一種窒息。曼璐與曼楨很大的不幸福,是跟顧太太有關係的。
北大才女趙婕寫過一段話:
我欽佩一種父母,她們在孩子年幼時給予強烈的親密,又在孩子長大後學會得體的退出,照顧和分離都是父母在孩子身上必須完成的任務。親子關係不是一種恆久的佔有,而是生命中一場深厚的緣分,我們既不能使孩子感到童年貧瘠,又不能讓孩子覺得成年窒息。
當曼楨帶顧太太去醫院時碰見了祝跟另一個女人在一起時,回來還是怪曼楨,讓曼楨給祝留面子。
有時候母親的做法真的是會影響孩子的幸福的。
他們一家打著牌,卻也各有各的心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