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在《水滸傳》和《金瓶梅》都是個有名的蕩婦,那麼實際上,潘金蓮是不是書中所述的那種蕩婦呢?我們其實如果把自己帶入到潘金蓮自己身上,看看她所經歷的事情和做出的選擇,也許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在宋代,武大郎和潘金蓮的婚事自然也離不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眾所周知,武大郎和武松是相依為命的,他們的父母大概率是早亡,因此武大郎與潘金蓮的結合必然是沒有父母之命的。至於說媒妁之言,那更是無稽之談,武大郎的容貌眾所周知,且潘金蓮只是個地位低下的侍女,沒有哪個媒婆會眼瞎到這種地步去介紹這種姻緣,那麼,他們難道是自由戀愛嗎?其實也不是。
影視作品中的潘金蓮
實際上,潘金蓮與武大郎的結合具有極大的偶然性和羞辱性。潘金蓮一開始在一家富戶家中為侍女,結果那富戶對潘金蓮的美色早有垂涎,多次想要強行奪取潘金蓮的貞操,但是每次潘金蓮都奮力反抗,使得富戶幾次三番的都沒有得逞。
富戶懷恨在心,加上正房妻子也嫉妒潘金蓮的美貌,這種情況下,潘金蓮的命運就這樣被他們所決定了——將侍女潘金蓮驅逐出家,並將潘金蓮許配給需要的人家。
其實這種處罰手段在宋代比較常見,像潘金蓮這種美貌的女子,一旦被主家驅逐發賣許配給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一般都是不太願意接納的,最後只能賣給妓院做娼妓。原因很簡單——不知道該女子在主家因為什麼事情被驅逐的,萬一是染上了惡疾,娶回來簡直是給自己找不痛快。
影視作品中的武大郎
而這家富戶選擇了武大郎,因為武大郎相貌很醜,且為人忠厚老實,是個非常適合的「接盤俠」。果然,武大郎面對這家富戶的好意,最後將潘金蓮迎娶回家。如果我們站在潘金蓮的角度,整個過程是被動且無奈的,從整個過程中都沒辦法做出自己的選擇。
至於說富戶將自己許配給武大郎,這很明顯就是羞辱自己,但是潘金蓮又有什麼辦法呢?在被迫嫁給武大郎之後,夫妻生活經常被外人調戲,然而就算這樣,潘金蓮依然恪守婦道,從來沒有給武大郎戴綠帽子,那些浮浪子弟最多是在嘴上長點便宜——每次武大郎出去賣炊餅,潘金蓮都留守在家,可從來沒帶男人去過家裡,所以浮浪子弟都說「好一塊羊肉,倒落到狗嘴裡」。
賣炊餅的武大郎
武大郎的弟弟武松在回來之後,潘金蓮也說了自己的狀態,說自己是「臂上能跑馬,拳頭能站人」:
那婦人聽了這話,被武松說了這一篇,一點紅從耳朵邊起,紫了麵皮,指著武大便罵道:「你這個腌臢混沌!我是一個不戴頭巾男子漢,叮叮噹噹響的婆娘!拳頭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馬,人面上行的人,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鱉老婆!自從嫁了武大,真箇螻蟻也不敢入屋裡來,有甚麼籬笆不牢,犬兒鑽得入來!你胡言亂語,丟下磚頭瓦兒,一個個也要著地。」
這等烈性的女子在此時哪裡是個蕩婦的形象?倒是武松當著武大和長嫂的面言辭頗為犀利:
武松再篩第二杯酒,對那婦人說道:「嫂嫂是個精細的人,不必用武松多說。我哥哥為人質樸,全靠嫂嫂做主看覷他。常言道:『表壯不如裡壯。』嫂嫂把得家定,我哥哥煩惱做甚麼?豈不聞古人言:『籬牢犬不入。』」....武松笑道:「若得嫂嫂這般做主最好!只要心口相應,卻不要心頭不似口頭。既然如此,武二都記得嫂嫂說的話了,請飲過此杯。」
誠然潘金蓮一開始對武松有了非分之想,可是自始至終也沒有越過雷池半步,倒是武松直接就料定長兄本事不夠,家裡面有籬不牢犬易入的風險,換個思路和角度來看——潘金蓮:老娘當初抗拒富戶的時候你是不知道吧,我籬不牢犬易入?我清白身子一個人扛著這個家,最後還落得一身罵名?
影視劇中的潘金蓮形象
再說後來潘金蓮與西門慶的事情,我們看原文就會發現整個過程潘金蓮都是「被迫」的,她其實是個受害者,王婆的手段太硬了——一步步讓潘金蓮陷入到危機之中,是個經典的誘姦套路,而西門慶更是個寡廉鮮恥的小人:
「他若歡天喜地,說我替你做,這光便有一分了。我便請得他來做,就替我裁,這便二分了。他若說不便當,定要將去家做,此事便休了;他不言語吃了時,這光便有三分了。他若見你入來不動身時,這光便有四分了。他若口裡答應,與你說話時,這光便有五分。提出三人吃飯,若是不動身時,這光便有六分了。王婆藉故出門,若是他不起身,這光便有七分了。王婆提出喝酒,若是只口裡說要去,卻不動身,這光便有八分了。待吃得酒濃,王婆離開把門拽上,他若由我拽上門不焦叱,這光便有九分。最後一光是西門慶捏腳,若不做聲,此事十分光了。」
影視作品中的西門慶和王婆
而在潘金蓮與西門慶的事情被撞破之後,潘金蓮的貞潔就算徹底完了。她一直以來苦心孤詣營造的烈婦形象徹底崩塌,再之後的故事情節就是潘金蓮不斷在黑化的過程中無休止的墮落。但是仔細想想,若是潘金蓮一開始就不被人帶著有色眼鏡看待,被生活所善待,本性是烈性女子的她最後又怎麼會淪為蕩婦的代名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