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玲跟丈夫李雄已經結婚10年了,早就過了7年之癢的這段婚姻生活,對她來說,卻是備受煎熬。
她幾乎每天醒來看著身邊空空如也的位置時,她冒出來的第一個念頭,都是離婚。
可是,當她做好早餐,看著穿著校服的8歲的兒子時,她又決定再多忍一天。
就這樣,為了兒子,她忍了一天又一天。
她跟丈夫是相親認識並在一起的。
相親的時候,她已經是30歲的大齡女青年了,丈夫比她要小上2歲。
家裡的人都對他挺滿意的,他的身材長相,還有事業,其實都挺好,可她就是不太感冒,覺得沒有安全感。
可家裡的人都勸她:「你都30歲了,女人有幾個30歲呢?你要是再過幾年,就真的找不到好的男人嫁了。你看大雄他,年輕,事業有成,身材樣貌都很好,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是啊,她能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於是,她就在家人的勸說下,跟李雄扯了結婚證。
可扯了結婚證的她,非但沒有新婚的喜悅,反而還多了幾分負重感。
丈夫對她總是不鹹不淡,而婆婆對她也不怎麼喜歡。
當初婆婆之所以同意他們兩個的婚事,完全是因為看上了她家裡高額的嫁妝。
她有時候也會想,丈夫那時候對她好,是不是也是這個原因?
這天晚上,丈夫又沒有回來。
她坐在餐桌前,看著滿臉失望的兒子,然後強顏歡笑:「乖,小波,咱們就不等爸爸了,先吹生日蠟燭,好不好?」
小波看著她,還是很乖巧地點了點頭:「好,媽媽。」
他許了一個生日願望,然後又把蠟燭吹滅了。
第二天早上,丈夫回來了。
他一回來便倒頭就睡,張玲只能默默地替他把被子蓋好。
丈夫中午的時候才醒來,張玲已經把兒子送到了補習班又回來了。
趁著兒子不在家,她與他面對面地交談著。
「老公,你昨晚怎麼又不回來?」
李雄不耐煩地看了她一眼,然後又散漫地回了句:「咋的,你還管起我來了?我娶你回家不是讓你當我媽的,是為了讓你給我生孩子的。你只需要幫我照顧好我的孩子就行,別的,你不用管。」
張玲看著他,死心了。
這段婚姻帶給她的,只有沉悶跟無奈。
從此以後,她也懶得問他了,他自然而然的,回家過夜的次數越來越少,有時候回來了,身上也帶著一股濃厚的香水味。
但是她就當自己瞎了,全然不去理會。
有段時間,她需要到外地出差一個月,不得不把兒子交給丈夫照顧。
丈夫滿口答應著,她雖然不放心,可也沒有辦法。
一個月回來,她卻發現兒子變得心事重重的樣子,她也沒有多想。
直到那天,她忙完了以後,就到兒子的房間去,準備去給他輔導功課。
可是當她看到兒子的書包以後,她怒了。
兒子一見父親就發抖,無意翻見兒子書包,妻子報警怒抓丈夫。
她氣衝衝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間,然後把書包扔在了丈夫的臉上,堅決地說著:「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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