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汶上縣南旺鎮的某村有張氏一家,日子過的較好,堪稱殷實人家。兩口子三十多歲才生有一女,於是一再盼生個小子。盼呀,盼呀,一直盼到四十五六歲了,仍然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為此兩口子成天的吵嘴,他嫌她沒本事,她嫌他不中用。
相互埋怨有啥用?絲毫挽救不了張家絕後的命運。還是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吧。兩口子千思萬慮,為使張家不斷香火,便收養了一個義子,起奶名張義。後來張家續家譜時又給他續了個學名張義非。
光陰荏苒,一轉眼過去了一二年,張義非義父義母已到了垂暮之年,他人大心開,對問題想的越來越多,特別對繼承家產的事更是顧慮重重,心想,義父義母下世後,姐夫姐姐,近門近支會不會伸手分割,甚至獨吞?於是,有一天他把自己的心思如實告訴了義父,並請求義父給他寫個繼承家產的字據。義父一再誇獎他對事有遠見卓識,並認認真真寫了一個字據。
舊時代的文人們,無論是著書立說,還是寫碑文、屏匾什麼的,一般都不加標點符號,義非的老義父顯然也不例外,他寫的字據全文如下:
張義非我兒也家產盡予我婿外人不可相爭也立字為憑
張義非確信義父的本意是:張義非,我兒也!家產盡予。我婿、外人不可相爭也!立字為憑。
張義非的姐夫不但讀過幾年私塾,還上過兩年的洋學堂,有嘴有心,綽號猴七。天有不測風雲,家產繼承的問題,果然不出義非所料,義父去世剛過「五期」,他的姐夫便找上門來了,候七胸有成竹,念念有詞,索要嶽父的全部家產。張義非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認為有義父的書面遺言,勝於任何人的胡攪蠻纏。
一個要爭、一個不讓,亂子越鬧越大。也許是血緣關係,張家的近門近支也不主張正義,大都傾向候七,不說義非的理。在亂腔多口之際,張義非理直氣壯地現出了義父寫下的那份字據。候七細看了那份字據,佯裝服了氣,唇槍舌戰才暫時平息了。
平靜是急風暴雨的前奏。候七回到家中,又改變了策略,他為圖財不擇手段,把他唯一的內弟告到了縣衙,還特意給縣官送了五百兩銀子的禮,他把那份字據在訴狀上作為索要嶽父全部家產的事實與理由。文字如下:張義,非我兒也!家產盡予我婿。外人不可相爭也!立字為憑。
常言道: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錢甭進來。候七送上一筆厚禮,這是勝訴的重要因素。官司升堂後,他振振有詞,說張義是義子,與嶽父沒有絲毫的血緣關係,是張家地地道道的外人。狗縣官驚堂木用力一拍,把被告訓斥了一通,將張家的家產全部判給了原告。張義非雖然對義父義母盡了養老送終的義務,卻落了個兩手空空,他又氣又惱,於是,跺了跺腳便回了老家,改姓歸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