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已》被罵慘的是渣男,現在《以家人之名》被罵慘的是渣女。
陳婷和賀梅同樣是拋棄孩子,但是兩人的做法誰更無恥呢?
先說說兩人拋棄孩子的背景:
陳婷:因為女兒的意外去世,深受打擊。精神受到創傷,整日和凌和平爭吵,甚至把女兒的死怪到凌霄身上。
賀梅:和趙華光離婚後才發現自己懷了子秋,趙華光要求她打掉。因為捨不得孩子,最終生下賀子秋。卻因沒有能力撫養,最終拋棄了他。
但是兩人到目前更新的劇情裡,我覺得陳婷才是刷新我三觀的渣女啊。
拋棄孩子後從來不聯繫,一回來事先也沒和凌爸打招呼,直接到學校找凌霄。
一回來就指責凌爸工作忙,沒再婚,把凌霄放在李爸家。還問凌爸是不是給錢李爸了,李爸有沒有花在凌霄身上。
這不是在凌霄身上刀子嗎?凌爸再忙也沒有拋棄孩子啊,說得那麼好聽很想凌霄。那這麼多年為什麼一次也沒有回來看過凌霄。
如果說當年她確實實際情況不允許她把凌霄帶在身邊,那過去這麼多年一次都沒聯繫過,也沒回來看過。
回來還找凌爸幫她幫女兒的入學手續,這臉皮真的比城牆還厚。凌爸說她現任老公才過來工作半年,沒必要轉來轉去,對孩子學習不好。
她說主要是她要過來照顧她老公。當初她可是整天嫌棄凌爸工作忙,沒時間照顧他們的。
還好意思在凌爸面前說,什麼陪伴孩子最重要之類的。那凌霄就不需要陪伴嗎?
接著外婆又帶著妹妹去李爸的麵館那鬧,還說李尖尖還不如表妹堂妹親,還說李爸是因為凌爸的錢才照顧凌霄的。
那他們陳家的人這麼好,怎麼不照顧凌霄啊。有沒有想過李爸真是那樣的人,她這樣說凌霄的日子不是更難過嗎?
連李爸都知道凌霄見了親媽,心裡難受失眠,但是作為親媽陳婷卻只想著自己能不能和凌霄相認,從來沒考慮過凌霄的感受。
而且凌霄作為高三的學生,情緒受到影響很容易影響學業,這些從來都不在陳婷的考慮範圍。
還整天和凌霄提起他的妹妹,不知道凌霄已經有心裡陰影了嗎。還真是親媽,知道怎麼能捅到心裡去。
凌霄白天上課,晚上還要到醫院去陪床。就連他外婆都知道凌霄是高三的學生,擔心他的學習,和身體。就連外婆這麼大年紀都能看到凌霄的黑眼圈,作為親媽卻眼瞎得什麼都看不到。
趙光華因為現任妻子沒辦法生孩子,就想起了還有子秋這個兒子。結果發現子秋不認他,找李爸要認回子秋,李爸也不同意。
於是他就找人來整李爸的麵館,後來還找了賀梅來。
賀梅來了,李爸說子秋去找同學玩了。賀梅直接說她不是為了子秋來的。
不像那些虛情假意的,要是陳婷肯定會說是來看兒子的。
而且她來也不是看趙光華有錢了,貪慕虛榮,想讓兒子認回去。而是真的為李爸考慮,因為趙光華不是什麼好人,李爸鬥不過他。
賀梅有自知之明,知道孩子跟著李爸,比跟她好。因為李爸會真心實意為孩子好。
賀梅比陳婷更懂自己的孩子,我總覺得賀梅不是不關心賀子秋,不然她怎麼知道賀子秋小時候就覺得虧欠李爸一家。
總覺得她在偷偷關注賀子秋。
賀梅清楚生恩不如養恩大,知道對子秋來說她就是個外人。但是陳婷就覺得凌霄是她生的,天天道德綁架他。
甚至她還不讓李爸告訴子秋,她來過。雖然她說子秋對她來說是負擔,但是我覺得她知道見面後,子秋心裡會更難受。
因為不管什麼原因拋棄他,這都是他心裡一輩子不可磨滅的傷痛。
陳婷一家子都只會道德綁架凌霄,出事了還是要凌霄負責。
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做孩子的就一定要原諒父母。
未經他人痛,莫勸他人善。
我個人覺得陳婷比賀梅更渣,更無恥。大家覺得這兩人,誰更可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