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還有兩集就大結局了,昨晚更新的劇情中最讓人看的過癮的有兩處。
第一處是周淼被學姐開除,並分手,此處為學姐點讚。周淼就是男版綠茶,對學姐也並非是真心,看他對學姐的備註就知道了,他對學姐的備註是「富婆」,說白了就是個吃軟飯的。
學姐說分手的時候也提到過,「我送你的東西也都不用還了」,可見周淼給學姐備註的深意,就是打著戀愛的幌子撈好處。
戀愛腦的學姐終於認清了周淼的本質,分手快樂,和尖尖一起認真搞事業吧。
這裡也要提醒女性朋友,在一段戀情中,如果一個男人一直不捨得為你花錢,反而時時享受你為他花錢,送禮物,那絕對不是真心。
第二處是李爸與賀梅在書店約會撞到跟蹤的尖尖和子秋,氣氛雖然有些尷尬,但不妨礙約會的甜。李爸認真,羞澀的樣子太逗了,耿直,愛笑的賀梅太可愛了。
最高興的還是尖尖和子秋了,尖尖興奮地說道:「只要他倆一結婚,咱倆就有名分了。」
看來,子秋的戶口本穩妥了。
子秋是個重情義的孩子,他對李爸有多好呢?知道李爸與賀梅第二天書店約會,他還擔心賀梅再甩李爸一次,怕李爸受傷。
確定他們約會後,嘴上說著無所謂,等尖尖離開後,他卻高興到捂嘴偷笑。子秋對母愛是非常渴望的,這下好了,李爸和媽媽都有了。
除了李爸與賀梅這一對,莊北和唐燦這一對也快成了,在莊北的幫助下,唐燦試戲成功,決定繼續走演員之路。
當初唐燦喜歡莊北的時候,莊北喜歡月亮,如今,莊北又打算追求唐燦了,可唐燦似乎把他當做哥們了,看來莊北還得加把油啊。
月亮經歷爸媽離婚的事也長大了,主動向莊北道歉,兩人做回朋友。
月亮其實也挺讓人心疼,明明那麼優秀的人,內心卻極度自卑,敏感,不安。媽媽長期對她的否定,讓她很沒有自信。
莊北對她表白,她覺得自己不值得別人喜歡,才會那麼反感,甚至她心裡覺得媽媽也是討厭她的。
最終,月亮和媽媽聊了心裡話。其實,家人之間的愛也需要表白,了解彼此的心意才會更加珍惜彼此。
現實生活中,孩子與父母之間很少會直接表達愛意,總覺得家人之間不說也都懂。但越是家人,越應該表露愛,不該吝嗇。
凌霄和尖尖這一對太坎坷了,都快大結局了,陳婷還在作妖,看來編劇也懶得洗白她了。
陳婷不滿尖尖做兒媳婦,請凌霄的同事馮希希來家裡吃飯,打算撮合凌霄與馮希希。
我都懷疑陳婷是不是凌霄的親媽,得知兒子抑鬱,失眠,吃藥,非常愛尖尖,離不開尖尖,她還是想盡辦法拆散。
她是想把凌霄逼死嗎?
她嘴上永遠說著為凌霄好的話,做的事哪一件是為他好了,全是給他添堵,給他刺激。
凌霄警告陳婷:「我有女朋友,別再動那些歪心思。」
陳婷:「可是我不喜歡她。」
凌霄:「我沒有強迫你喜歡。」
陳婷:「誰都行,換誰都可以,我就是不接受她。」
凌霄:「你也可以不接受。」
陳婷:「我討厭她。」
凌霄氣得拍了桌子。
在尖尖這件事上,他從不會向陳婷妥協,尖尖是他的底線。
陳婷為何如此討厭尖尖呢?
在我看來,陳婷是不想面對自己曾經所犯的錯。當初自己去打麻將,把凌霄和芸芸反鎖在家裡,芸芸因為吃核桃被噎死,她發瘋似的指責丈夫和兒子。
實際上她也知道自己是有責任的,但她不願意面對自己犯的錯,最後把凌霄拋棄給尖尖是她犯的第二次錯。
她極力隱藏自己的錯,不提及,不想起,可是面對尖尖,那些錯會時時提醒著她。
陳婷自始至終都是個自私的人,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錯誤,還要把過錯歸咎到別人身上。
要我說,凌霄直接和尖尖去領證,開個先斬後奏,反正也不和陳婷生活在一起,不需要她的認可。
讓陳婷接受尖尖太難了,這就好比讓陳婷接受自己害死了芸芸這個事實。
凌霄對陳婷的順從和隱忍被罵慘了,網友說他窩囊,懦弱。
其實,越到後面越會心疼凌霄。芸芸的死一直是他的心結,他對陳婷所有的忍受和順從更像一種彌補。
有個片段是,凌爸和凌霄在吃飯,外面下著雨,凌霄對凌爸說:「爸,我好久沒夢到芸芸了,芸芸是不是已經原諒我了,我欠我媽的那些是不是都還清了。」
真的好心疼凌霄,陳婷當初發瘋的指責像刀子劃在他幼小的心靈上,沒有人告訴他,妹妹的死不是你的錯。
當年他使勁拍門鄰居都聽不見,後來的好多年他都做打雷的夢,回不去的家,找不到的路。
所以陳婷當年對他發火,指責,甚至是拿著行李箱走的時候,凌霄雖然不舍,但他沒勇氣去追,因為他覺得都是自己的錯。
傻凌霄,你不欠陳婷的,芸芸的死也不是你的錯。要說欠,也是陳婷欠芸芸,欠你,欠小橙子。
我一直期待大結局看陳婷的報應,畢竟她對凌霄的折磨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奈何,依然逃不開大團圓,陳婷的結局讓人有些失望。
陳婷生病住院,病床上凌霄握著她的手,似乎原諒了她。
雖然,我覺得陳婷這樣的人不配得到原諒,但從凌霄的角度來說,原諒陳婷總比比記恨她好些。他用十多年去還欠陳婷的,難道還要再用餘生去記恨她嗎?那樣他和尖尖在一起也不會輕鬆快樂的。
或許,原諒陳婷,凌霄才能放過他自己,打開心結。
陳婷生病被原諒,這樣的結局你們怎麼看?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