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夏日的黃昏,家住某鄉村的謝女士正在自家的院子裡摘菜準備晚飯。突然,一位熟悉的客人上門來了。
「三哥!」謝女士熱情地招呼道。原來,那位客人不是別人,正是自己的親生哥哥謝國林。
只見今年四十八歲的謝國林提著一個大大的編織袋,嘴裡吹著口哨小曲兒,大步流星地走進院子。
「妹妹,哥哥最近賺了一筆錢,需要放在你這裡保管一陣子,你看成不?」謝國林邊笑邊把編織袋放到了謝女士跟前。
「呀!咋這麼多錢呢?!」謝女士望著眼前碩大的編織袋,感到不知所措。她仔細尋思,覺得事情不對勁兒。雖說三個謝國林這幾年上城裡去打工,但是也從來沒見他賺回這麼多的錢。這麼大的編織袋,那該有多少錢呀!想到這裡,她的雙手情不自禁地有些發抖。她走上前去拉開拉鏈,發現袋子裡竟然是一疊一疊的百元大鈔,足足有上百捆鈔票。謝女士生平第一次看到那麼多錢,激動地抽出了一張,摸了摸鈔票的質感,突然,皺起了眉頭。
「三哥,我咋覺得這錢不對勁?!這水印的凹凸感不強,這紙張也彈不出響聲,這顏色好像也很不對勁兒……難道這些都是假鈔?!!」
「噓!這裡面有賺錢的門道!」謝國林捂住妹妹的嘴:「別聲張!這些鈔票在你家寄放一個星期,我給你5000塊好處費,你管它是真的假的?」
謝女士感到十分惶恐,但唾手可得的利益又讓她無法抗拒。經過短暫的思想鬥爭,她決定幫助自己的三哥謝國林保管這筆巨額假鈔。
三哥謝國林心滿意足地離開了妹妹謝女士的家。可是,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謝女士持有巨額假鈔的事情不知怎麼竟然被派出所的民警盯上了。謝國林走後沒多久,民警便上門搜查,來了個人贓俱獲。
謝女士起初感到很委屈,自己明明沒有生產假鈔,為什麼被抓。後來,她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反了刑法,並表示悔罪。於是,謝女士被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
此時,三哥謝國林早已經逃之夭夭,並在逃亡過程中向妹妹謝女士發送簡訊,教唆其外逃。某個夜晚,謝女士趁著夜深人靜逃出了村子。她感到心驚膽戰,既不敢去找三哥,又不敢回娘家去把事情告訴父母。就這樣在外面度過了顛沛流離的半個月,謝女士難以承受心靈的煎熬,於是回到公安局投案,被判定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期間,謝女士想到自己可能會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責任,心裡感到慌亂害怕,於是再一次逃離了村子。這一次,她決定索性去找那個把自己拉下水的三哥,跟他一起混。她果真找到了三哥,原來,三哥早已經在外面跟一群同夥合謀做起了印製假鈔的勾當。在接下來的一年裡,三哥好像換了一個人,完全不講兄妹情誼,謝女士跟著他一起「混江湖」,被他當成了利用擺布的工具,整天為犯罪團夥做這做那。
有一天下午,謝女士實在控制不住對丈夫和孩子的思念,於是偷偷溜到一處書報亭,打公用電話給了丈夫。正直的丈夫勸導妻子投案自首。謝女士良心發現,終於做出了正確的決定。一周後,謝女士趁著三哥一伙人不備,逃離了三哥的掌控,歸案自首,同日被逮捕。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人自動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條件,沒有這個前提,就談不上自首。」 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後、歸案之前,主動、直接向司法機關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聽候處理。自動投案包括三種基本情況:
屬於自動投案的三種情況
三方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梅靖
SUPER LAWYER SAYS
梅律師說
在這起案件中,謝女士明明知道三哥寄存在她家裡的是巨額的假幣,但卻依然予以接受,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持有假幣罪。持有假幣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種,即使你沒有印製假鈔,但只要你明知是假鈔仍然持有並達到一定數額,你就要面臨有期徒刑和罰金。而謝女士兩次逃跑之後的主動歸案並不符合法律上有關自動投案自首的規定,所以不能認定其有自首情節。謝女士的行為終將為自己帶來牢獄之災,她的真實案例啟示我們,不能因為貪小便宜而淪喪了法律意識。
但另一方面,謝女士聽從丈夫的勸說主動歸案,雖然不符合法律上的自動投案和自首,但也具有悔罪表現,因此或可從輕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