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一天,張大軍家門口傳來了急促的敲門聲,張大軍把門打開一看,在防盜門外站著自己的弟弟張小軍和兩個陌生人,張大軍眉頭一皺就想把門關上。這時其中一個陌生人說話了:「對不起張先生,我們是警察,請你開門。」說著向他亮出了警察證。
張大軍隔著防盜門問道:「你們找我有事嗎?」
其中一個警察對他講:「我們接到了張小軍的報案,說你對老人拘禁和虐待,我們要上門進行調查。」張大軍迫於無奈就把房門打開讓弟弟張小軍和兩個警察進屋。
結果等他們進屋仔細查看以後,在房間裡並沒有發現張大軍、張小軍的母親,民警就問張小軍:「張先生,你不是報案說你母親被你哥哥拘禁虐待嗎?老人在哪裡?」
張小軍指著張大軍說:「你們應該問他,是不是因為這段時間我常來看望我母親,他不讓我看,就把老太太給轉移了?」
張大軍說:「那是我母親,我為什麼要轉移她?」
那警察一看哥倆一見面了就光掐架,兩個人誰也不說母親的下落,於是民警就說:「既然你們兩個人都不說出母親的下落,那你們跟我一塊到派出所走一趟。」
張大軍一看沒辦法了,只好對民警說:「好吧,我領你們去見我的母親。」
張大軍帶著張小軍和兩個警察來到了一家醫院,張小軍還以為自己的母親生病住院了,沒有想到張大軍直接把他們領到了醫院的太平間。進了太平間了以後,張大軍拉開了一個冰櫃對民警說:「這就是我媽。」
張小軍一看冰櫃裡的老人,馬上跪在地上失聲痛哭大叫道:「媽啊。」
見此情景,兩個警察也驚呆了。他們本來以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家庭糾紛,現在竟然發現老人已經死亡,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這裡面另有隱情?
哥哥張大軍流著眼淚對兩個民警解釋說:「我母親身患多種老年人的疾病,一個多月前她突然發病,我把她老人家接到了醫院住院治療。在半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半夜的時候她老人家突然病重,我連喊了三遍才來了一個醫生進行搶救,結果我母親搶救無效去世了。我母親的死亡和醫院的診療過錯是有了直接因果關係的,為了向醫院討要說法,所以我母親一直沒有火化。」
張小軍聽到張大軍說完以後,他在地上紅著眼站了起來,他雙手揪住哥哥張大軍的衣領說:「咱媽住院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咱媽以前身體這麼好,為什麼一住院說走就走了?肯定是你貪財把她老人家虐待致死。」
民警一看哥倆在太平間裡吵了起來,又把他們哥倆分開,然後民警帶著他們來到了醫院的醫務科,經過醫務科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了解到確實如哥哥張大軍所說,患者死亡,患者的家屬和醫院之間確實有糾紛,目前正在進行調解。
民警了解到這些消息以後就告訴張大軍張小軍哥倆:「老人已經不在了,你們哥倆不要再吵了,要配合調解把事情妥善解決。」
張大軍,張小軍哥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兩個人都板著臉誰也不理誰。
說起來張大軍和張小軍哥倆以前關係還是非常和睦的,他們的父親早逝,母親把他們哥倆拉扯成人,後來哥哥符合上山下鄉的政策,下了鄉當了知青,而弟弟張小軍留在城裡頂替了父親接了班,他們母子二人在城裡分了一套2室1廳的公房。
隨著改革開放,在農村已經結婚生子的張大軍一家又全部回到了城裡,然後張大軍一家把他們的戶口落在了老母親處,哥兩個都是在外邊單獨居住。
回來後的張大軍和弟弟張小軍關係一直很融洽,兩家人也是常來常往。但是隨著一次意外事件的發生,卻讓兄弟兩的和睦關係變得緊張起來。
這年當地房屋拆遷,老母親所住的這套房子經過評估價值300餘萬元,評估報告貼出來以後,張大軍就搬回老母親家去住。張小軍知道以後非常不高興,因為他知道哥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回家的目的毫無疑問是想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攫取家庭的財產權益。
張小軍到了母親家,哥哥張大軍對他解釋說:「母親年紀大了,我怕她和拆遷公司談判的時候吃虧,所以我就搬回家來居住。」
張小軍把哥哥這一番話回去跟自己的老婆一說,他老婆就明確告訴他:「你哥哥什麼怕母親吃虧啊,都是藉口!實際上你哥哥就是想利用這個機會把家庭的財產佔為己有,你不能傻啊,你自己要盯得緊一點。」張小軍覺得自己妻子講得有道理,所以就按照妻子講的話牢牢地盯住母親和哥哥。
雖然他天天回家去看,但是事情還是發生了他意想不到的變化。
有一天張小軍回到母親家,哥哥張大軍對他說:「小軍,我已經代表咱媽和拆遷公司籤訂了拆遷補償協議,過幾天這個款就可能打到咱媽的銀行卡裡去。這次拆遷因為我全家的戶口都在這個房子裡面,所以拆遷的財產呢我準備分成五份,我們一家拿三份,你和媽一人拿一份。」
張小軍一聽馬上就不願意了:「哥,我不同意,你們家戶口在房子裡跟房子沒有關係,拆遷補償的是房子,你不應該拿錢。」
哥倆在外面一吵,老母親聽見了,老母親就從裡屋走了出來,老太太對張小軍說:「小軍,你哥過去上山下鄉吃了不少苦,現在他家又是一個男孩,我看你哥這樣的分配方案可以,你就接受吧。」
張小軍一聽就知道母親還是個老觀念,偏向家裡的長子長孫。所以張小軍就想,必須得把老母親從家裡接出來,然後給老母親講清法律的規定,讓老母親不要偏袒哥哥張大軍一家。
第二天,張小軍就以為母親體檢為名,把老母親接到了自己家。接到自己家以後,張小軍就請律師來給老太太做解釋。
律師給老太太講了房屋拆遷的法律規定和政策,告訴老太太,哥哥一家人戶口雖然在被拆遷的房屋裡,但是他們並不在裡面實際居住,所以他們是空掛戶口。房屋拆遷補償的是被拆遷的房屋,是補的磚頭而不是補的人頭,所以哥哥張大軍一家不應該分得任何拆遷補償款。
道理一講老太太是聽明白了,但是老太太心疼自己的兒子,兩個兒子都是自己的心頭肉,所以老太太就說:「小軍啊,這個道理我是明白的,但是你想想,沒有你哥下鄉就不可能有你留城,現在咱們家好不容易攤上了這樣一個機會,能不能多給你哥分一點?」
張小軍苦笑著對媽媽說:「媽,房屋拆遷,剛才律師已經告訴你了,它補的是磚頭不是人頭。我哥一家如果今後生活有困難,我可以贊助他們,我可以幫助他們,但是房屋拆遷補償款你分給他,我不同意。」
經過張小軍幾次和母親交換意見,最後老太太也想通了,她也知道法律上的權利和生活中道義上的情感是不同的。
老母親一想通,張小軍就趁熱打鐵,讓律師起草了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分割協議,確定張小軍與母親兩人對這300萬元的房屋拆遷補償款兄弟倆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拿到了母親籤訂的協議以後,張小軍回到母親家中見哥哥,告訴張大軍說:「我和咱媽已經籤訂了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協議,我們倆一人一半分配,我今天來就是告訴你一聲。」
哥哥張大軍一聽這才明白,原來弟弟給老母親檢查身體實際上只是一個藉口,短短的幾天時間,自己要到手的180多萬元現在一分都沒有了。張大軍氣急敗壞地對張小軍說:「我要和你們打官司。」
果然,沒有幾天張大軍就把老太太和弟弟張小軍告上了法庭,他主張分得五分之三的房屋拆遷補償款,理由就是自己一家的戶口在被拆遷的房屋之內。
張小軍代表母親進行了答辯和應訴。
法庭經過審理查明,張大軍一家雖然戶口在被拆遷的房屋裡,但是第一,他們在被拆遷房屋內沒有任何產權,第二他們不實際居住在被拆遷的房屋內。因此法院判決:不支持哥哥張大軍的訴訟請求。
張大軍本來是想通過打官司來為自己討得經濟利益,他沒有想到這個官司竟然打敗了。官司輸了以後,張大軍還是不肯善罷甘休,他竟然把老母親從弟弟張小軍家接走了。
張小軍下班後到母親家中一看老母親不在了,他一打電話,哥哥張大軍告訴他說:「媽在我這。」張小軍心裡就開始嘀咕:壞了,哥哥雖然打敗了官司,但是他沒有善罷甘休,他還在想辦法。
果然沒過幾天,張小軍接到了法院的傳票,這回他第二次當了被告,但是告他的不是哥哥張大軍,而是他的老母親。
老母親在訴狀中寫到:被拆遷房屋在母親一人名下,因此被拆遷房屋的房屋補償款應該都歸母親所有,鑑於張小軍在買房子的時候曾經出了一部分錢,所以願意分五分之一的房屋拆遷補償款給張小軍。
張小軍不甘心,他決定馬上去見自己的老母親,把這個道理講明白。但是他到了哥哥張大軍家才發現,鐵將軍把門。再一問左右鄰居,鄰居說張大軍家已經搬家了,而此時哥哥張大軍的電話始終都是關機狀態。這個時候張小軍明白,在這場官司有結論之前自己不可能再見到老母親了,所以張小軍只有做好跟自己的母親打一場訴訟的準備。
到了法院開庭那天,原告老太太沒有到場,哥哥張大軍特別授權代理母親出庭,被告張小軍出庭進行應訴。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原、被告之間曾經籤訂過一個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分割協議,在這個協議當中確定了弟弟張小軍也是被拆遷房屋的共有人之一,同時被拆遷房屋的補償款在原、被告之間平均分配。根據這個協議,法院最後判決認定:房屋拆遷補償款應當在原告老母親和被告張小軍之間平均分配,不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哥哥張大軍導演的第二場官司又以敗訴而告終。
但是老母親並沒有回到張小軍家,所以張小軍心裡知道,哥哥張大軍肯定還是不甘心,還會繼續想辦法把錢弄到他的手上。
沒有多久,房屋拆遷補償款張小軍拿到了一半,但是由於老母親還在張大軍家生活,所以屬於他的那一半錢跟著老母親也到了張大軍家。
張小軍知道,哥哥張大軍兩個官司都打敗了,現在還把母親藏起來不讓他和母親相見,霸佔著老母親的目的是為了把這筆錢據為己有。
張小軍不能讓張大軍這個陰謀得逞,所以他就千方百計去找張大軍一家搬到了何處居住。找了好長時間他終於找到了,先後幾次上門都吃了閉門羹,因為張大軍一看是張小軍就不開防盜門。結果幾次不讓張小軍見老母親,終於把張小軍給惹毛了,於是就發生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張小軍把警察領到了哥哥張大軍家。
現在老母親不在了,張小軍就向警方反映,他認定一定是張大軍拘禁虐待母親,導致老母親死亡,因此要求追究張大軍的刑事責任。警方考慮到他們哥倆對於母親死亡的原因有爭議,於是警方經過和張大軍,張小軍哥倆商量,決定對老太太的死亡原因進行鑑定。
沒有多久,鑑定出來了,老太太營養良好,體表沒有外傷,死亡的原因是因病自然死亡,醫院救治不及時是有過錯的,但是不構成醫療事故。根據醫院搶救不及時在老太太死亡這個過程中過錯的大小,最後醫院賠償了張大軍,張小軍哥倆3萬元,老母親終於火化,入土為安。
張大軍和張小軍哥倆把母親的後事辦完以後,張小軍就正面問哥哥張大軍:「咱媽的遺產怎麼分配?」
張大軍看了一眼張小軍說:「咱媽沒有遺產。」
張小軍一聽火就上來了:「你說什麼?咱媽分到手的150多萬元這兩年不到她全花光了?」
張大軍沒有和他爭吵,從自己的口袋裡拿出了一張紙遞給了張小軍。張小軍打開一看,只見上面寫了這樣幾行話:我房屋拆遷所分得的150餘萬元人民幣,現贈予給我的孫子張猛所有,任何人不得侵佔。大兒子張大軍負責對我生養死葬。下面落款是老母親的名字。
張小軍見這張紙雖然是複印件,但是字跡毫無疑問是他老母親的,他心裡明白,張大軍就是利用掌控了老母親的便利條件,逼著老母親將150餘萬元的房屋拆遷補償款給了他的兒子、老母親的孫子張猛。現在老太太已經死了,再說哥哥逼老母親也沒有了證據,想問老母親是否是她真實的想法也不可能了,所以張小軍知道這個官司沒法打,要打他也打不贏。
但是想想自己從小被老母親養到大,在老人家病重和去世期間自己居然不能在身邊盡孝,而母親的遺產又這麼被哥哥奪走,張小軍是既傷心又上火,所以他決定報復一下哥哥張大軍。
清明節這天早上,哥哥張大軍家所居住小區的居民們就看到了一個奇怪的景象:只見弟弟張小軍一家披麻戴孝,張小軍和他的妻子舉著花圈,他們的女兒懷中抱著老太太的遺像,來到了哥哥張大軍家的門口。張小軍把花圈放在一旁,將老母親的遺像擺在中間,然後全家人跪下來,一邊哭一邊罵自己不孝,沒有為老母親送終,實際上他們罵的全都是哥哥張大軍張。
大軍一看,張小軍一家在自己的門前設起了靈堂,就向物業公司報警。物業工作人員聞訊來到了現場,勸告張小軍一家不要在樓道口擺設靈堂,影響公共秩序,如果他們兩家有什麼糾紛可以協商解決,不要採用這種極端的方式。
但是張小軍不服,他堅持要在哥哥張大軍家的門口設立老母親的靈堂,要祭奠老母親。物業公司無奈只好報了警,警察聞訊趕到了現場,喝止了他們雙方,同時告誡張小軍:「你在哥哥家的門口設立靈堂,實際上是擾亂了小區居民的生活秩序。」
張小軍在哥哥張大軍家為母親設立靈堂,受到了物業公司和警方的雙重阻攔,他心裡這口氣還是沒有發洩出來,他決定要去告哥哥張大軍。
沒有多久,張家兄弟之間的第三場訴訟就開啟了大幕,弟弟張小軍將哥哥張大軍告上了法庭,起訴哥哥張大軍利用掌控母親的便利條件,阻止自己探視老母親,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使得母親病重和死亡期間自己不能在身旁盡孝,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要求法院判令哥哥章大軍賠禮道歉,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被告哥哥張大軍在法庭開庭時答辯說:「我沒有侵犯張小軍的探視權,老母親是自願隨我一起生活的。老母親去世以後,張小軍也全程參與了老母親的後事辦理。因此張小軍說探視權受到了侵犯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弟弟張小軍如果要想贍養老人,他就必須探望老人,要想生活上照料,經濟上扶助,精神上慰藉,哪一樣都需要和老人有接觸。因此哥哥張大軍以和弟弟張小軍有矛盾為由,拒絕張小軍上門看望老母親,毫無疑問這個行為是侵權行為。
法院最後判決:哥哥張大軍向弟弟張小軍賠禮道歉,同時沒有支持張小軍提出來的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請求。
這場鬧劇終於落下了帷幕,經過三場官司,不管勝負如何,兄弟倆的手足之情已經消耗殆盡。
張氏兄弟爭來爭去爭的不是贍養老人,而是老人名下的財產,他們兄弟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割裂了這個世界上最寶貴的紐帶親情。
兄弟乃手足,只要兄弟之間互諒互讓,還有什麼樣的糾紛不能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