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丈夫車禍身亡後,被娘家婆家拋棄的陳婷,刺痛多少女人的心

2020-09-05 永晴說

陳婷是《以家人之名》中最讓人討厭的角色,年輕時把自己的錯都歸給兒子凌霄和丈夫凌和平,最後還狠心將他們拋棄;後來她自己出車禍癱瘓了,又要年僅18歲的凌霄照顧了9年。

不過,這些都不是她讓人討厭的主要理由,她最讓人討厭的,是她明明對凌霄沒有養育之恩,卻還要從行為和思想上控制他,硬生生把一個優秀、本該前途無量的陽光大男孩,折磨成一個又要抗焦慮,又要抗抑鬱的有著嚴重心理問題的人。

而她,毫不知悔改。

陳婷的可恨之處,真的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不過,我今天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控訴她有多可恨,而是想聊聊她在新加坡出車禍後,她面臨的那些悲慘的事。因為它,刺痛了無數女人的心

嫁人後的女人,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是親戚

陳婷的母親病危,陳婷的哥哥一直催他回國見母親最後一面,結果陳婷和丈夫在去機場的路上發生車禍,丈夫當場身亡,而陳婷也癱瘓了。

丈夫的弟弟料理完哥哥的後事,就要回馬來西亞了,還說躺在醫院裡面的人只是他大嫂,他大哥走了,陳婷和他們家的親人關係就解除了。他們願意撫養小橙子,房子和存款也可以給陳婷留著,但想讓他們照顧,那是不可能的。

陳婷的哥哥是請假到新加坡看她的,嫂子天天催他趕緊回國。他說還要養家呢,不能把工作丟了,於是也準備撤了

凌霄當時剛高考完,本該放完暑假就到北大上學,可是他的舅舅卻告訴他,他應該留下來照顧陳婷,因為那是他親媽。

婆家走了,娘家也走了,如果凌霄也走了,陳婷和小橙子根本沒辦法生活。於是,善良的凌霄被迫留了下來。

以前,人們總說,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在娘家,早已經是個外人。尤其是親生父母不在之後,自己對於哥哥或弟弟,就只是個親戚。

但是,在婆家呢,女人與婆家的連結就是那個男人,如果那個男人不在,女人和公公婆婆之間其實就是陌生人,他們讓自己留下還好,如果他們不讓,女人真的找不到任何理由留下。

所以,很多結婚後的女人,在婆家和娘家都不是人,一旦丈夫去世,便也只能靠自己了。

父母在,尚有來處,父母不在,只剩歸途

陳婷其實還算是幸運了,年輕時做了那麼大的錯事,出事了,優秀的兒子還願意放棄自己的前途去照顧他。

但現實中,能有這麼幸運的,真的不多。

小時候,村裡一個姐姐嫁到其他鎮上,一開始生活過得很好,幾乎每個月都回來一趟,她的父母也樂開了花。可是她嫁到那邊兩年後,父母就不在了,娘家只剩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她回家的次數便越越少,因為那個家已經沒有人想念她。

可後來,那姐姐生病了,是癌症,醫生說還能活兩年。婆家人立馬變了臉,根本不怎麼理她,相當於讓她處於一個自生自滅的狀態。

娘家人呢,知道婆家對她不好,但是覺得如果這個時候把女兒接回來了,就太便宜他們了,硬是不管她。

結果本來還有兩年命的人,不到三個月就走了。婆家的男人很快又娶了一個,娘家好像這事也沒發生過一樣,一切歸於平靜,世上再也沒有那個女人的任何消息。

有句話說: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不在,人生只剩歸途。這句話用來形容已經嫁人的女人,也許更貼切吧。

父母在的時候,在婆家受了委屈,還可以回娘家,因為自己始終是他們的女兒,再不濟,找個地方睡、吃口熱飯,大部分時候還是可以的。而如果父母不在了,自己都不好意回去,有幾個成年人有事會往親戚家跑呢?

女人,別把自己逼到一個孤立無援的境地

年輕的時候,有些女人追求所謂的愛情,不顧父母反對,非要嫁給自己喜歡的人,甚至不惜和父母斷絕關係。

可等哪一天與那個男人激情不在,一切落到柴米油鹽,生兒育女上,與丈夫的爭吵也日漸增多,才幡然醒悟,父母當日種種「不講理」,真的是為自己好。可那時的父母,卻往往已經愛莫能助了。

也有些女人,在娘家是小公舉,所以到婆家後絲毫不肯服軟,和婆家鬧得不可開交,不僅讓老公夾在父母和妻子之間為難,還把自己逼到了一個「有靠山,沒前路」的境地。

但是她們忘了,靠山總有一天會倒下,父母不可能守護自己一輩子,哪天父母不在了,自己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和婆家對抗?

所以,女人嫁人之前一定一定要擦亮眼睛,因為嫁錯人,真的很有可能會毀一生。

在決定結婚之前,女人至少要做到這三點:

第一:充分聽取父母的意見

父母也許學歷沒我們高,去過的地方也沒我們多,但是他們的生活經驗,對人性的了解肯定比二十來歲的我們要豐富。所以,談戀愛了,一定要讓父母幫忙把關。

如果父母是正常人,平時是很愛自己的,一定要和他們好好溝通,了解他們的想法,聽取他們的意見。

如果父母不是好父母,那也要儘可能找一些比自己年長的,可信任的人幫忙把關,如果他們極力反對的,一定不能嫁。

第二:戀愛時間不要短於2年

我一直非常反對閃婚,荷爾蒙會讓人在一定程度上失去辨別好壞的經歷,剛在一起的熱情也會讓人忽視許多問題。

但是婚姻生活最後都是要落實到柴米油鹽、生育育女這些事情上的,而這些,恰好是激情的天敵,很快就能把它消磨乾淨的。

2年的時間,正常情況下可以比較深入地了解一個人了,如果發現了對方的缺點,家庭問題,仍然願意結婚,那麼兩人婚後就有能量去抵抗各種衝突。否則,矛盾一發生,那就是美好的幻滅,不是什麼人都能接受的。

第三:接受「婚姻就要權衡利弊」的說法

在很多人心裡,婚姻是神聖的,所以他們是不能接受婚姻要權衡利弊的說法。但實際上,沒有權衡利弊的婚姻,多少都是盲目的。婚前很美好,婚後一地雞毛。

當然,這裡指的權衡利弊不是讓你去看對方有多少家底,而是要看他的性格、他的家庭有哪些好的,哪些不好的。把它們一一羅列出來,如果最終好的能壓制住壞的,那就可以嫁,否則,就不要嫁。

這樣一方面能幫助自己篩選掉一些非常不合格的人,同時也相當於給自己打了一劑預防針,會更有勇氣面對未來可能出現的糟心事,更容易跨過去。

寫在最後:

陳婷非常可恨,但在某種程度上講,她也是可憐之人。

年輕時,因為接受不了自己所犯的錯,把責任轉移到凌和平和年幼的凌霄身上,最後鑽牛角尖,過得痛不欲生。

後來好不容易重新嫁人了,過著富太太的生活,一場意外卻將她推進深淵。而凌霄成了把她拉出深淵的人。

在異國他鄉,丈夫死於非命,而自己癱瘓,女兒年幼,婆家轉身就走,娘家也扔下自己不管,任憑誰經歷了這些,心理估計都會有點扭曲。

只是啊,她把這份扭曲放大地用在了凌霄身上,讓凌霄來承擔她的痛苦,這是最可恨的。所以,雖然可憐,但還是覺得陳婷無法原諒。我不是聖人,沒必要去原諒壞人,希望凌霄和李尖尖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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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Sunshine,用簡單的言語,道情感的道理。我願用文字陪你看懂世間各種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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