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是一個農村人,家裡條件不是很好,爸媽在很小的時候就把他送到了城裡當學徒,人生在世,吃喝拉撒。他爸媽讓他進城去學做飯,以後哪怕是自己開一家小飯館,或者是回到村裡辦酒席什麼的,都是沒有問題的。
張明也明白爸媽的良苦用心,他打從開始洗菜、練刀工的時候就沒有放鬆過懈怠,一直是兢兢業業,勤勤懇懇,這點連他的師傅都讚不絕口。跟師傅學了三年後,他開始正視成了一名廚子。
當廚師其實很辛苦的,不管是多熱的天,你都一樣要在灶臺前忙活。但是生活不就是這樣,沒有什麼是順心如意的,只有收起自己的矯情之心,硬著頭皮往前進。
在飯館裡幹了三年,張明大概知道了開飯店的一系列流程,就打開自立門戶,當一個小老闆了。但是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自己沒有妻子,要是有人能剛幫著,那肯定是輕鬆很多。後來母親幫他在家裡物色了一個女友,人很老實,也很勤懇,是一個過日子的人,張明見過之後也很滿意,兩家老人就這讓把婚事給辦了。
婚後的生活,就是兩人的一部創業史,但是好在以為都很順利,小區附近的居民,也很喜歡他們量大實惠,生意是越來越紅火。不過最近,張明發現了一個奇怪的事情。那就是有一個小姑娘點外賣,七天連著點同一道菜,並且備註上不要敲門,寫著放在門口就好。張明家的外賣是自己配送的,他看著門口擺了一排的飯盒,心裡產生了疑惑。仔細一想菜名,報了警。
姑娘點的是韭菜炒萵苣,當時還覺得奇怪呢?也沒說給加個蛋,或者是嫁個肉的,就只要了一個「韭菜炒萵苣」。等會,「韭苣,韭苣」不就是「救我」的意思嗎?張明一想到這,立馬報了警。
警察來了以後,一踹開門發現果不其然,這一家人的氣氛很詭異。女孩看見警察來了以後,說:「警察同志,我來看朋友,但是他們非要帶著我走街串巷看傳銷,你幫我救救我朋友吧!」那朋友還狡辯說:「我們又沒有控制她人身自由,我們只是這裡的居民。」但是警察說:「你們這些小把戲我們見的多了,先跟我們回警局在說吧。」
就這樣嗎,張明救了女孩一命,但是他心裡一直都在思考一個問題,大家什麼時候才能不做一夜發財的美夢,不給傳銷可乘之機,美好的年華葬送在不見天日裡,實在是可惜啊!大家對這在這種不控制人身自由的傳銷有所了解嗎?歡迎分享,避免更多人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