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的丈夫要離婚,我自己居然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沈遠錚點燃了一支煙,空氣中漂浮著嗆人的菸草味道,「知道也好,我們的分居時間已經足夠,我已經向法院提交了單方面的離婚申請。」
我的心一點一點被冰冷吞噬,呆呆的過了很久,才聽沈遠錚說:「給你錢,是看在你可憐,但你敬酒不吃吃罰酒,就別怪我一點情面都不留。」他頓了頓,深深吸了一口煙,吐出白色的霧,「而且,我們沈家也不可能要一個抄襲者當女主人。」
我扯了扯嘴角,商場上殺伐果斷運籌帷幄的沈總,說起話來總是能讓人心酸又絕望。
抄襲是我一輩子的汙點,婚姻是我心裡最痛的刺,兩把匕首同時刺入心扉,我痛的幾乎要打哆嗦。
「我說過,我沒有抄襲。」
沈思錚把一根煙抽完,在菸灰缸裡碾滅:「一面之詞而已,留著去跟法官說。」
他留下了一張紙,告訴我是法院的傳票,然後不帶一絲留戀的離開。
我跌倒在樓梯上,額角被撞的生疼,淚水不爭氣的滑下來。
法院開庭是在三天後了,我原以為是離婚的案子,卻沒想到竟然是抄襲案。
時隔五年,我再一次因為抄襲被告上法庭,原告是一個頗有名望的攝影師名叫帕克,以賠償金不足為由,再次向我索償。
在證人陳詞的時候,我聽到了蘇月明的聲音。
「我和帕克認識許久,那張流浪狗主題的照片是帕克在七年前拍攝,早於譚君兩年,所以譚君涉嫌抄襲已經構成侵權。」
我冷笑一聲,今天法院裡鬧哄哄,她不是怕聲音大麼?這會怎麼自己說話聲音都如此洪亮?
原來這一切都是已經設計好的,他說過不留情面,還真的是一絲一毫都不留。縱容蘇月明出庭作偽證徹底將我抄襲的罪名坐實,將我的後路全部斬斷。
他就恨我至此?
法官問我:「被告有沒有什麼要陳述的?」
我一個瞎子,怎麼去搜集證據給自己辯護?這個啞巴虧,我不得不打落牙齒和血吞。
法院下了判決,我需要支付一筆巨額的賠償,八位數的天文數字。並且,有關我抄襲的醜聞徹底在國內傳開。
剛出法院大門,我就被很多記者堵住了。
「譚小姐作為曾經的攝影天才,是否都是靠抄襲和剽竊而成名?」
「你的母親公開與你斷絕母女關係,對此你有什麼回應?」
「失明是否可以理解為天道好輪迴,做了虧心事總歸要還的?」
人言可畏,各個咄咄逼人,樂樂被嚇得連連後退,可還是強打著精神站在我身前,我俯下身摸摸它,「我沒什麼好說的。」
忽然,有人叫了一聲:「沈總和蘇月明小姐出來了!」
我面前的人呼啦啦全部離開湧了過去,我嘆了口氣,帶著樂樂慢慢走下了樓梯,耳朵裡依稀聽得沈遠錚沉穩有力的聲音:「是我鼓勵月明出庭作證的,她一直很為自己好友被抄襲而鬱鬱寡歡,我希望她能開心一點......對,我們正在籌備婚事,有好消息一定通知大家......」
我蹲下來把樂樂抱在懷裡:「你相信我沒抄襲對不對?」
樂樂親暱的舔我的臉和手。
如今,也就只有樂樂相信我了。
那日之後,我的名聲徹底壞了個乾淨,家裡的電視被保姆打開,裡面播放的正是記者報導我抄襲的新聞,他們一向不吝於用嘴惡毒的字眼來評斷,家裡也不斷收到騷擾電話,打過來就是一頓謾罵。
我想,我這前半生,過的真是失敗頭頂。
婚姻失敗,事業失敗,家庭失敗,我是個徹徹底底的lo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