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鄒走走
1
十二歲之前,我生活的小鎮叫白止。白色的白,心如止水的止。小鎮依山而建。鎮中鮮有娛樂。除去在學校和舅舅家的時間,我所有的時間,都在爬山。山不高,但綿延不止,山間小路蜿蜿蜒蜒,好似永無盡頭。
這是我一個人的樂園,我在其中流連忘返,日子久了,沿途的每朵花每棵樹都變得熟悉起來。我經常爬上山頂,在風中望向空無一人的山谷。
啊——, 我大喊。回聲馬上響應了我,像是山谷底住著另一個我。
我喜歡這樣的遊戲,淡淡的孤獨裡還帶著一份小幸福。十二歲的我沒有玩伴,整個白止鎮,沒有孩子願意和我玩,他們都叫我婊子的女兒。就連我的舅舅也不例外。
你應該明白你在家中的位置,舅舅面無表情地說,你的舅媽要操持一個家已經很辛苦,我希望你好自為之,不要再給她添什麼煩惱。
寄人籬下的我自知理虧,只好不顧劃傷的手指,默默地收拾表妹悅清打碎的花瓶。小我一歲的悅清躲在舅媽的身後,臉上帶著笑。
其實自打我有記憶開始,我就明白了整件事大致的原委,我是生父不詳來歷不明的野孩子,媽媽生得很美,卻是鎮上女人談之色變的人。在我兩歲的時候,她死於一場惡疾,而她的弟弟,我的舅舅,不得不開始撫養我。
我很快就明白,這世上血緣並不是決定親疏的關鍵,而討厭一個人往往也不需要任何理由。舅媽可以隨時隨地打我的耳光,即使毫無緣由,即使舅舅在場。
有一次,舅媽扯著我的耳朵惡狠狠地罵我是沒人要的孩子的時候,舅舅剛進家門,他迎面而來,卻也只當自己目力不濟,轉身就回了自己的書房。他是學校的校長,在鎮上的威望很高,可人們說起他,卻總難免會想到他那個姐姐。
原本她死了,那些流傳在坊間的也應該隨之覆滅的,可她在世上卻偏偏留下了一個我。鎮上的人們常常試圖從我的長相裡尋覓一絲一毫關於我生身父親的線索。
我站在鏡子前望著自己,想起起夜時路過舅舅舅媽臥房,聽見舅媽說,她怎麼越來越像你姐姐了,真是噁心。我在鏡子裡對著自己笑一笑,其實我如母親一樣美,哪裡來的噁心。我想像著自己長大的樣子,等我長大,我要離開白止。我在心裡對自己施咒,快點長大,快點長大。
而我在白止唯一快活的時光,就是獨自在山上。有一天,我對著山谷大喊的時候,身後忽然有人說話,是一個男孩的聲音。他打了一個哈欠,然後說,你吵醒我了。我驚訝地轉過身去,一個高個子的男生從地上爬了起來。他對我笑了一下,然後走了過來。
他叫傅啟威,他們一家剛剛搬來白止鎮不久,他的父母都是手藝人,走南闖北的,哪裡能掙到錢就去哪裡,所以傅啟威也說不上來自己的故鄉到底在哪兒。他們一家租住在白止北邊的棚戶區,家境不好,父母忙於生計,很少管他。他剛搬來,也沒有什麼朋友。
你怎麼躺在山頂啊。我問他。
他說,這樣才不會從山頂上掉下去啊。
他認真回答的樣子看起來傻傻的,我被逗樂了。
我們開始一起爬山。我站在懸崖邊朝著谷底大喊的時候,他總是謹慎地站在後面。
他很少說話,也從不抱怨生活。我知道他的家境很差,常年穿著一件他父親淘汰下來的舊夾克,我把沒吃完的午飯帶給他吃,他也總是三兩口地就吃完。
和傅啟威的交往我從未告訴任何人,這件事必須是個秘密。如果讓舅舅舅媽知道我一直和一個來自棚戶區的男孩子單獨去爬山,那將會是想都不敢想的罪過。
對於我放學了以後都會去哪裡,舅舅舅媽從不關心。只要我按時回家吃飯,飯後能乖乖洗碗洗衣服就好了。我的功課,只要及格就好,沒有及格只要不是差得特別離譜,舅舅舅媽基本上也不會太在意。
他們的精力主要在培養悅清身上。除了功課必須門門都是優秀以外,悅清還在學鋼琴,每到周末還有專門的英文家教來家裡給悅清補習,舅媽希望悅清將來能說一口昂貴的標淮倫敦音。
這些我從來都不羨慕,因為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人與人從起根上就是不同的。悅清被舅舅舅媽賦以成為書香門第家的高貴淑女的偉大宏願,而我,對於還有口飯吃這件事就該感恩戴德了。
事情的轉機是在我十二歲那年的夏末,那一天,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中年男人找到了我的舅舅,他說他是我的生父。
他和我想像中的一點也不一樣。不僅僅是他奇怪的口音,還有他那幾乎能夠做我祖父的年齡。他面色嚴峻地坐在屋子裡的一角,他面前的桌子上擺著一沓數目可觀的美金。這場面讓往日總是不苟言笑的舅舅也有點坐不住了。他拉住我,把我往那陌生男人眼前送,他說,快點,叫爸爸。
我望著那個男人,他也看著我。在某一個瞬間,有一絲溫柔從他的眼神裡倏忽而過,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到了我的媽媽。
多年後,我在一次與父親的談話中才了解到原來自己是個意外,用父親的話說,我的母親是他在遭遇中年危機的時候,上帝賜給他的一個禮物。
他回國投資,在旅途中與她偶遇,驚訝於她的青春和美麗,而從小就失去父親的母親瞬間在他的面前化成一個聽話的女童,她崇拜著他,仰視著他,甚至不惜讓她腹中的孩子也度過與她相似的童年。
而我的父親本來是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我的存在的。他離開後,他們沒有聯繫,經年之後,他回國訪友,遇到舊相識,輾轉打聽才得知在他回到美國後,她曾生下了一個女兒。在心裡算了一下時間,又去學校外面觀察了我好幾天,看到了那雙和他相似的眉眼後,他終於確定,我就是他的孩子。
我沒叫他爸爸。我只是問他,那我要去哪裡?
去美國。他用厚重的聲音回答我。加利福尼亞,那裡有一個白色的房子,你的房間在二樓,從你的房間裡就可以看到大海。
一直縮在舅媽身後默不出聲的悅清不由自主地發出一聲讚嘆。
離開白止前,我去找傅啟威。我們從棚戶區一路走到山腳又爬上山頂,我知道這應該是最後一次了,站在山頂,我對傅啟威說,我要去一個有海的地方生活了。他突然變得很難過,沉默了很久之後他才說,我只見過溪流,從來都不知道真正的大海是什麼樣。
起了霧,山谷裡的霧氣像一條湧動的河,順著蜿蜒的山脈,迅速地將白止碾過。傅啟威就是在這個時候,拉住了我的手。我們沒有再說話,只是緊緊地牽著手。一直到下了山,也不捨得鬆開。
我很快就跟隨父親去了加州。到了那一年的聖誕節,父親問我想不想給舅舅寄一張明信片?我說不想。
在白止那個地方,讓我牽掛的,只有一個人。
2
大學畢業後,我有過幾段感情。時間最長的一段,是和黎昌明。
那時我已經回到國內工作,在一家美國駐G城的分公司裡當職員。在旁人看來,我是個脾氣有點怪也不太合群的華裔,不討好,不迎合,凡事隨緣的態度讓我在G城的公司裡錯失了幾次升職的機會。
偌大的G城裡,我自己住,不管是吃飯還是睡覺都是一個人,書上說,沒有人是孤島,我也不得不贊同,哪怕心裡再不願意承認,可我是寂寞的。
也許就是因為這寂寞,我快速地開始了幾次約會,可無論對方是誰,戀情都沒有超過三個月。黎昌明是追求我的一群人裡歲數最大的一個。我們在工作場合認識,像是在紛雜的森林中迅速嗅出對方是同類的野獸,很快就撕扯在一起。
他大我十二歲,身上有著年輕的男生缺少的恰到好處的事故。我從未問過他的婚姻狀況,而他也從未主動提起。可我覺得像他這個年紀的中年男人,家裡一定是有位太太的。
我們一周見一次面,吃飯,逛街,看電影,然後有時會在我的家裡過夜。遇到節日或者生日,他會送我些小禮物。我挺滿意現在的狀態,我知道他無意給我婚姻,而我也從不奢望天長地久。
就這樣過了兩年,第三年的秋天,一個一臉殺氣的中年女人來公司裡找我。因為沒有提前預約也說不清楚具體事由所以被保安攔下。可我透過百葉窗的縫隙,還是看到了她。她應該就是黎太太。
兩天後黎昌明一臉歉意來找過,說從來沒有想到我們倆的事情會被他的妻子發現。他說了很多,可我卻越來越覺得自己不堪。某一個瞬間,我想到了我的母親。原來舅媽說的是對的,我果真越來越像她。
我打定了主意要分手。態度堅決,沒有任何迴旋與商量的餘地。黎昌明沉默了好久,然後同意了,離別的傷感淹沒了這個中年男人,他拉我過去,給了我最後一個擁抱,然後在我耳邊說,你這個丫頭,需要什麼一定要聯繫我。別真的就做了陌生人。
日子又回到了原點,就像我剛從加州來到G城的時候一樣。和黎昌明的好與不好都讓我疲憊不堪,我暫時沒有想要再次戀愛的欲望。
直到一天,我上網的時候,收到了一封陌生人發來的郵件,點開一看,又驚又喜。誰能想到是傅啟威呢?
他在電郵裡告訴我,他聽人說我回到了國內,就職一家大公司所以就上網搜索,沒想到在一家職業人社交網站上真的找到了我的電子郵箱,他說如果我真的是我,請速速與他聯繫,如果不是,那麼他向我道歉。他傻傻又真誠的口氣又一次讓我笑了。
我們約在一家咖啡店裡。他長成了一個很高的男人。我們沉默地笑了一陣子才開口聊天。我說起了我離開白止後在加州的生活。他安靜地聽著,然後說,真羨慕你。
我問他過得好嗎,這些年是否都在白止度過,又怎麼會來到G城?他有些尷尬地低下頭。沉默了好一陣子他才說,他剛到G城,找工作四處碰壁,很快吃飯都會成為問題。他說,本不想打擾我,可他是真的需要幫助。他知道我在大公司工作會有些人脈,希望我能幫他介紹一份工作。
咖啡很快變了味。原來他無意敘舊,更無意與我發展任何私人關係。我快速地梳理了情緒,然後從隨身的包裡找出了一張黎昌明的名片。我知道他最近在拓展業務,剛剛成立了分公司。
我告訴傅啟威,這是我在生意場上認識的一位中年商人。他的公司前景不錯,不過他為人嚴厲,對員工的要求也嚴格。
傅啟威似乎聽出了我話中之意,他說,你放心,我不會提起我們倆以前的交情。我不會讓你難做。
我沒有說話,我們又在咖啡店裡坐了一會,相顧無言。後來服務生來送帳單的時候,他說他來買單,我接過帳單說,等你成功了,再請我不遲。他沒再堅持,說了聲再見,然後喝光了咖啡,大步流星地離開了。
我望著他的背影,心裡有些惆悵。不得不承認,經歷是會改變人的,我不知道他在白止的這些年過得可好,他也不會明白我在加州,每天從窗口望出,多麼希望自己能再次看見那天拉著他的手一起見過的流淌在山谷間的霧河。
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我們不會再見。
3
其實回國後,我也去過幾次白止,也曾想過要和舅舅一家恢復聯繫,可每每都還是作罷了。我不能欺騙自己,我心裡的那些冷冷的恨意還是有的。在這世上,有些事,是時間和歲月可以撫平磨去的,有些則是無論是誰都無能為力的。
那些星星點點,旁支末節,就像一把煤渣撒進了雪白的豆腐裡,衝刷得再乾淨,也總有痕跡。
在加州的十年,我和父親的關係親密了不少。回到美國的第一天我就見到了他的妻子,我的繼母。她是一個面容溫和的女人。她雖然為父親曾經的背叛感到生氣難過,可無奈自己有卵巢疾病常年不育,又是真得愛著父親,不願看到他的親生孩子流落在外,所以鬆了口,同意他接我回到美國。
父親的生意不錯,看起來和繼母的感情也挺好,生活中唯一的遺憾就是沒有名正言順的香燈繼承人。不過,這唯一的美中不足也在我去美國的第二年被彌補了。
小父親八歲的繼母花高價找到了一個卵子捐贈人,把含有父親血脈的受精卵植入自己的體內,然後以四十六歲的高齡生下了一個男嬰。雖說她並不是寶寶生物學上的母親,可經過了十月懷胎和剖腹產手術,感情上早已升華到己出。
弟弟生得很漂亮,從小到大都是全家人的焦點。繼母在弟弟出生前提到過,捐贈卵子的是一個智商很高的研究生物學的華裔女博士,所以弟弟頭腦極其聰明,五六歲的時候,就被私校裡的美國老師高調地喚做天才。
父親把畢生的希望都放在了弟弟身上,也更看重這個名正言順的嫡子。在我大學畢業的那個夏天,他找我談話,希望我可以主動放棄繼承權,大約是後母為了給他留下一個子嗣而奮不顧身的樣子感動了他。我在那份文件上簽了字,然後我回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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