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的結局,有一張全家福,其中李海潮坐在最中間,左邊是賀梅,右邊是凌爸,當然第2排是子秋尖尖凌霄。賀梅最後還是嫁給了李海潮,本來兩人從相親對象到借錢還錢帶養孩子的關係,最後兜兜轉轉走在了一起。
前幾集當中,給賀子秋媽媽的印象是非常少的。因為是賀梅一人把子秋養大,所以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子秋也是從小開始就非常懂事。而且當時他看見媽媽收到李海潮一沓子錢之後,覺得那是李爸給媽媽的聘禮,後來李海潮帶他回家住之後,他以為李海潮要跟媽媽結婚,就直接向李海潮喊爸。
這讓李尖尖覺得非常的不舒服,而且好幾次都把子秋的行李箱扔到家門外面子秋都非常忍讓李尖尖在尖尖扔完行李箱之後,他又去默默地把它撿回來,因為子秋覺得這裡就是他的家裡,海潮是他的爸爸,沒有人可以趕走他。
到後來子秋長大之後,因為趙華光找事,賀梅就跟李海潮見了一面,將信封給了李海潮。信封裡是當時賀梅問李海潮借的錢,海潮還跟賀梅說子秋想見她一面,賀梅直接就拒絕,說她自己有家庭了,老公不知道他還有一個兒子,所以說子秋就是他的負擔,說完了就走了,李海潮追上去給賀梅說,以後子秋的事情她不用管了,就交給他好了,讓她把自己的日子過好就可以,而且還將那信封塞還回去。
因為最開始是賀梅不要子秋,所以賀梅也知道自己對子秋非常虧欠,還覺得李海潮對子秋非常好,子秋跟著李海潮肯定比跟著她會幸福,其實這次賀梅回來,主要是知道自己的前夫趙華光,想讓子秋認祖歸宗,而且還將李海潮的麵館給整停業了,所以她擔心李海潮,趙華光在賀梅心中就是一個不要臉的壞人,傍上了富婆成了一個有錢人。所以怕李海潮鬥不過這個趙華光,就回來看看。
賀梅一直覺得李海潮是一個老好人,容易被欺負,因為當時相親的時候見過一次面,李海潮說他喜歡做飯,還喜歡和孩子在一起。當時賀梅卻說自己喜歡看書還是外國名著之類的,這麼多年李海潮把這三個孩子拉扯大了,賀梅覺得李海潮遇到事情非常的有擔當。
兩人這次的見面,其實是為之後兩個人在一起做鋪墊,當時李海潮看賀梅的眼神是非常與眾不同的,他對賀梅其實是有一種期待的感覺,而且賀梅在對子秋的事情上是非常堅決,她現在就是一個生了子秋的外人。還給李海潮說,子秋是出國留學還是呆在他身邊,都由李海潮來決定。
大家肯定會說陳婷和賀梅都差不多,都是當時在孩子小的時候拋棄孩子離開的,都做了對不起孩子的事情,儘管陳婷一個勁的洗白,賀梅對自己不責任也承認了。兩人的區別就在於賀梅找李海潮說明了事情的情況,而陳婷卻是直接去找了兒子凌霄,陳婷的做法讓孩子們感到非常驚訝。
當時陳婷在離開的時候,凌霄其實在家裡面感覺是沒有地位的,因為平時父母經常吵架,而且母親還指責凌霄,覺得是凌霄把自己女兒害死的。平時吃飯都是凌霄,過了飯點之後吃泡麵。凌霄不想聽到父母的爭吵,就坐在家門口的臺階上看書,是樓下的李尖尖拉他去尖尖家吃飯,跟她一起看動畫片,在李尖尖的家中,凌霄找到了家的感覺。
劇組可能是把李尖尖和凌霄弄成了官配。到後來李尖尖的哥哥都出國學習之後,長久不在一起生活的話呢,可能就會生分吧。劇中的尖尖和凌霄兩人結婚其實是有很多鏡頭都暗示到了。兩人從沒有血緣關係的親情,到從小長大的親情演變成後來的愛情。包括最後賀梅嫁給了李海潮,在這部劇中親情是大於血緣的,家也是大於血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