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生》是路遙的第一部長篇小說。與《平凡的世界》不同的是,這部長篇小說的男主,出人意料地以一位農村鳳凰男為原型。
雖然和孫少平一樣,希望努力掙脫貧瘠的土地,但他以犧牲患難時與農村姑娘巧珍的愛情為代價。
想盡一切辦法進城後的他與自己的同學黃亞萍相戀了,當巧珍進城找他,卻被嫌棄狗皮褥子太土,還指責對方,我的辦公室不是田間地頭。
最終,他選擇跟巧珍分手,當期待與黃亞萍的新生活時,又被城市拋棄。
從來不思鄉,近鄉情更怯。當他回去,巧珍已嫁人。
比起孫少平的心懷坦蕩,他的生存方式則是見利忘義、虛榮偽善。
即便是跟曉霞去參加班級的足球賽,少平也沒隱藏自己「攬工漢」的身份。這正是曉霞最欣賞他的地方。
而高加林這種農村「進步」青年,卻在人生的第一步就徹底油膩。
我的姨媽,就遇到了高加林這樣的未婚夫。還要從大哥高中時代從學校帶回的一張藝術照說起。
有一個周末,上高三的大哥回家後,遞給老媽一張女孩的藝術照,那女孩模樣很周正。看出來,哥哥很喜歡人家。
哥哥還興奮地說了句,這個女孩的奶奶家,和我姥姥是一個村的。
這話一出,媽媽仔細對著照片看了又看,然後說了一句:
這個女孩再好,你不能喜歡她。既然沒有可能,你千萬不要傷害對方。
可是,也許照片拿到手,就是芳心暗許的那一刻。如果移情別戀,怎麼都是傷害。
不忍傷害兒子,也不忍傷害姨媽,母親講出了她們姐妹年輕時候塵封的往事。
02
二十多年前,她們姐妹是村裡的兩朵花,姨媽是姐姐,和村裡一位優秀的後生定了婚。
後來,國家恢復高考,還有一些推薦上大學的名額,姨媽是村裡遠近聞名的才女,大家都推她去讀大學。
但姨媽最後決定,把這個名額給她的未婚夫,後來,對方進了大學的校門。未婚夫讀大學期間,一直是姨媽幫他照顧多病的母親。後來,對方母親去世,姨媽還以兒媳的身份為老人家披麻戴孝。
誰知道,快畢業的時候,那位「高加林」變了心。為了能夠留在縣城,他與一位縣城人家的女兒談戀愛了。
而哥哥拿回的照片上的女孩兒,正是「高加林」的女兒。
姨媽的下巴有一顆福痣,大概命中注定終將會幸福,後來,姨媽遇到姨夫,並隨軍跟他去了北京。
這麼多年,姨媽一直資助我們兄妹幾個的學業。用我媽的話來說,不能再次揭開她年輕時的創傷。
哥哥艱難地點了點頭,放棄美好的初戀,對兩個情竇初開的年輕人來說,真的是如同酷刑。
母親還叮囑,如果女孩盤問為什麼不喜歡她了,千萬不要把實情講出來,因為那個人是她的父親,這將是女孩終生的陰影。
再後來,哥哥終於打消了心中的愛戀,開始把對方當普通同學看待。但照片上的那個女孩,始終沒有忘情。
直到哥哥結婚以後,她還來家裡尋他。當時哥嫂都不在家,老爸招待了這個女孩,並拿出了哥哥的結婚錄像帶。
看著看著,她紅著眼圈走了。此後,他們的感情再也沒有交集了。
當我們知道她來過,很是唏噓不已,紛紛責怪老爸,不應該以如此絕情的方式對待人家。
老爸說了一句,不能讓人家老等下去,耽誤了一輩子。咱們不能做那樣的人。
兩個年輕人,本不該為高加林式的長輩背鍋呀。
如今行至中年,越來越多發現,愛情是兩人的事,而婚姻是兩個家族的事。
西方的羅密歐與朱麗葉為了擺脫世仇,雙雙尋死。後來我們才發現,不是什麼都能衝破的,比如良善,比如本分,註定了這一世的情深緣淺。
親愛的女孩,我們就此別過,只願你找到幸福。後來,她考上了研究生,嫁人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
那個秘密,她永遠不會知道了。
經歷過那麼痛的青春,也許時光在告訴我們,歲月皆有輪迴,那些看似沒有代價的良心缺失,雖然不一定會影響高加林們,也會以另一種形式重訪人間。
03
與大哥結婚的是他高中同班的另一位女同學。剛好她們倆是同桌+閨蜜,都是坐在前面,情竇初開的女生。
但他們結婚之前,也發生了一個非常剜心的插曲。那就是人到中年的姨媽,讓大哥與她分手。
大哥在北京某大學就讀,畢業的時候國家已經不分配工作,於是想讓他找個北京的女孩一勞永逸。
那時候,他們已經談戀愛好久好久。姨媽沒有兒子,大哥到了北京後,完全把他當兒子養,因為姨媽的強烈反對,大哥跟我「嫂子」提了分手。
但分手以後,倍受精神上的煎熬,忍不住跟老家的父母打電話。
父親大人一聽就火了,一個真正的男人漢,應該靠實力慢慢熬出來,犧牲愛情算什麼好男兒。
爸媽又去了未來的嫂子家裡,親自上門道歉,眼看著人家的女兒絕食三天,並且把自己兒子的照片全燒掉了。
父親又在電話裡把自己兒子臭罵了一頓,並命令他立馬請假回來訂婚。
就這樣,爸媽親自做了兒子兒媳婦的月老。那麼多年了,我覺得父母做的這件事真的太帥了。
人這一輩子,不能踩著別人的眼淚往上爬。
姨媽那一代人,肯定不能原諒拋棄自己的高加林們,但人到中年,也許又覺得過去太遙遠,再加上自己又熬了過來,所以想當然認為,再痛苦的失戀,都能熬出來。
不知不覺,我們的生命就被拖進曾經最憎恨的漩渦,因為擺脫不了利益、金錢、地位的誘惑。
我們應該放過自己,放過自己失去最寶貴的東西,做一個不惜一切往上爬的人。
不忘初心,放的始終,人不種善心,難得有情果。
馬雲曾說過:18歲時,我是蹬三輪車的零工,是《人生》改變了我的人生。
相信,真正能改變人這一生的,不僅僅是勇氣、智慧,還有股子裡的深情、不忘初心。
在那個牽了手就是一輩子的年代,一次被拋棄,足以毀掉一生。
而我們這個頻頻分手的年代,大概也早已遺忘了《人生》本來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