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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我在墨爾本買了一間別墅,佔地約一千平方米。房齡大概有三十多年了吧,我琢磨著把它推倒後建三間聯排別墅,每間約佔地300多平方米。
誰曾想到一旦開始申請了以後,其中經歷了
鄰居們的反對、市政協調會、市政表決會、仲裁會等。再加上澳洲的辦事效率超級慢,單是這個房產開發證就耗時了22個月。
有感而發寫下這次申請的全過程,希望給有興趣了解澳洲辦事制度的朋友們一些有用的信息。
這裡的打工一族挺幸福的,拿著全世界最高的時薪,聽說今年已經漲到了19.49澳元一小時了,還沒算公司硬性規定要交的養老金,這時薪每年還會根據通脹上調2-3%。
雖然拿著這最高時薪,人家還沒滿意呢,還覺得工作時間太長啦,每年工資漲的幅度太少啦,工作壓力太大啦。。一個不滿意,集體罷工啦。。老師罷完工,輪到航空公司罷,然後輪到移民局罷,再輪到鐵路工人罷,生生不息,綿綿不斷。。。。
在澳洲,與各行各業的人打過交道以後,我對他們的感受是:99% 的人態度都很好,很友善;99% 的人辦事效率都超級慢,蝸牛慢。而你,也得態度超級好的慢慢等,慢慢等。。。
如果你來到澳洲觀光,看到某些店裡老闆比員工賣力的話,不要覺得稀奇,因為這裡的都是打工皇帝,比老闆橫。一個不高興了,立馬走人,回家吃救濟去,等歇爽了再出來找工作。當然失業救濟金只能提供給你基本的生活開銷,對生活質量有要求的人,還是不會去依賴這份救濟的。
扯得有點遠了,回到正題。
最初的想法是把這塊1000平米的地劃分為三間兩層的獨立屋,兩間三房的,一間兩房的。每一家的面積是緊湊一點,但可以把售價控制在比較低的價格,適合年輕人和首次置業者。畢竟墨爾本的房產價格近十年是節節高升,大家買房的壓力是越來越大了。
圖紙設計出來了以後,我沒有直接遞申請,而是先約了這個區域的審批部門council等於當地的市政部門
這裡的華人給 council 起了個中文名字 」康嫂「,很有創意!我約「康嫂」的負責專員先見個面。一旦項目進入的審批程序,所有的事情都得按著程序來,效率更慢了。如果能在遞申請之前,先聽取他們的意見,把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先處理好,應該能加快審批的時間。
於是,我帶上圖紙,跟這個專員會面了。他一看我的圖紙,馬上搖頭,說:
「你的這塊地設計起三間獨立屋,太密了,我們不會批的」
我說:「怎麼會太密啊?間隔後每塊地也有300平米,我見過比這更密的房子呢」
他解釋道:那是因為每個區域的市政規劃不一樣,我們這個區域很注重綠化面積和容積率,任何新開發的項目都不能違背這個原則。正是因為這樣,這個區的綠化才會有今天這個樣子。
他這樣一說,我明白了,的確當初我看上這個區和這房子,最主要是喜歡這裡整個區內綠化環境很好,到處綠樹成蔭,而基本上每家都有漂亮的花園。
我接著問:那起兩間大一點的可以了吧?
他說:可以的,但每間還是要有一定面積的花園設計
好吧,既然想把房子建得大眾化一點不行,那就搞把高大上吧。1000平米的地方建兩間兩層的獨立屋,每間佔地500平米。現在其他比較擁擠的區,獨立別墅也就500多平米。
很明顯,三間變兩間後,寬敞很多。兩間房子的內部結構大同小異,現以其中一間稍大的為例子
一樓設計有三個相對獨立的活動空間,包括雙車庫、家庭影院、起居廳、飯廳、開放式廚房+茶水間和戶外娛樂區等,建築面積大約300平米
二樓是一大主人套房、另外3間睡房、二樓娛樂區、還有學習區或親子區,建築面積大約140平米。
這樣一來,整個房子的建築面積一共440平米左右。與之前的相比,馬上有了屌絲秒變高富帥的感覺。
按照康嫂的要求,把三間獨立屋改成兩間以後,集齊資料,就遞交開發申請了 (Developement Applicaton)。申請裡包括:
申請遞交後3個多月,收到康嫂的初步評估信了。首先要對設計圖進行以下修改:
收到信後,我一方面與設計公司溝通,讓它們按照康嫂的意思修改了第一、二項,另外設計了一份花園設計圖。
另一方面,找了幾家能夠提供植物報告 (Arborist Report )的公司報了價,選了其中一家能最快出報告的,從預約去現場看、到把報告交到我手上,也要10個工作日。
如果拆掉這舊房子,會影響到的5米高以上的樹一共有6棵,這份報告就是針對這6棵樹作出分析的,包括了:
集齊了以上資料後,再次遞交康嫂。
把修改後的圖紙遞交上去後,以為就快批了吧。誰知原來只是想得美,由於遞交後的一個必要程序:
我遞交修改圖的時間恰逢12月中旬,康嫂說馬上聖誕節和新年了,大家都開始放假了,只能明年假期後再寄這封信出去給鄰居們。
好吧,我等到1月10號,打電話去康嫂,說這位大姐還在放假中,要1月23號才上班。我說你們沒有別人能接替她手頭上的工作嗎?回答是不行的,因為其他人並不清楚她跟進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沒辦法,繼續等到23號,終於等到大姐回來了,她說明天就可以把信和我要張貼的通知同時寄出,我應該2天左右就能收到。
等了一個星期,沒收到信,打電話再催,回答依然是明天寄出。
這次催了以後,2天後收到notice了,我當天就把它張貼出去了,要貼上兩周才能拿下來。
貼上去後還沒完事,還要做一項很形式主義的事情 - 要去做一份宣誓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聲明你已經按照規定,把這notice 張貼在指定位置兩周了。
這種聲明書,根據需要,形式和內容可以多種,需要做聲明的本人當著有資格為你做聲明書的人面前籤字,以證明是你本人作出的聲明,有點複雜吧。
在澳洲辦事,很多時候需要這份聲明書,它等同於一份法律文件,你在聲明書上所寫的內容,都將成為以後法律紛爭的呈堂證供,是負有法律責任的。因此,為了證明這份聲明書是出自你本人的,就需要有一位證明人來證明你的身份確實是做出聲明書的本人。
而這位證明人,不是隨便找一位家人或朋友就可以的,他必須是以下的幾類人當中之一:
這些可以為你做這份聲明書的人,最容易找到的是當地的警察局裡的任何一位警察、還有藥房裡的藥劑師。你只要說明來意,通常等個5-10分鐘的,都可以幫你做了,記得去的時候要帶上你的身份證明,以核實是你本人。
張貼的兩周時間一過去,我馬上去做了這份聲明,寄回到康嫂處。
如果大家覺得以上的流程太複雜了,那我可以跟大家講,這些都是小兒科了。真正的難關後面才出現,有興趣讀下去的讀者敬請期待!
在這個到處都顯得那麼忙忙碌碌的時代,很感謝大家肯花時間看我寫的文章。有大家的支持,我會把我的所見所聞轉化為文字或視頻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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