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To Kill a Mocking Bird)是美國女作家哈珀·李創作的一部經典小說。這是哈珀·李一生唯一的長篇小說《殺死一隻知更鳥》。這本書已經賣出三千萬本,被翻譯為40多種語言,早已成為公認的美國文學經典。而在這部小說的盛名之下,她一直隱居在家鄉阿拉巴馬的小鎮上,拒絕各種採訪,過著平靜的生活。有人問她為什麼不在盛名之下接著寫作,她回答:「有過這樣一次,還有什麼可寫的?」
1960年一經推出,就在全美引起轟動。次年該書榮獲「普立茲獎」,1962年,被改編成同名電影搬上大銀幕,男主格利高裡·派克還憑藉此片獲得第35屆奧斯卡獎最佳男主角獎。美國前總統歐巴馬曾經公開送給女兒兩本書,其中一本就是《殺死一隻知更鳥》。
女主角的父親-阿迪克斯,作為小鎮的一名律師,善良而不迂腐,正義而不偏執。他從不用世俗眼光去要求孩子,反而時時處處用平等、鼓勵的態度,去引導兩個孩子積極思考、面對或長中遇到的大小事情。
兩個孩子在他的啟發和引導下,也逐漸以獨立、寬容和理性的視角來看待發生在小鎮上的一件件事。阿蒂克斯對勇氣、公平、平等、善良等問題的思考和見解,更是讓人為之一振。
關於勇敢:
什麼是勇敢?被小夥伴欺負了,教孩子打回去,或許在有些人看來就是勇敢。但阿迪克斯對勇敢的定義是這樣的:不要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握槍枝就是勇敢。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尖酸刻薄到不近人情的杜博斯太太,在兩個孩子眼中應該是討厭至極的,但父親阿蒂克斯卻告訴他們,杜博斯太太是個值得尊敬的、勇敢、「有教養」的女人。因為這個重病纏身的老人用嗎啡上了癮,她本來可以繼續使用嗎啡來安享生命最後的時光,但卻選擇相臨死前戒掉嗎啡,而且,她說到做到了。
關於善良:
文中一部分圍繞著對湯姆(黑人)的審判展開。馬耶拉·尤厄爾(白人)因為設下圈套想讓湯姆侵犯自己,結果被湯姆拒絕,而且還被其父鮑勃·尤厄爾發現。於是惱羞成怒的鮑勃·尤厄爾把馬耶拉狠狠地揍了一頓,並嫁禍給湯姆,說是他侵犯了他女兒,並在小鎮提起訴訟。
但經過阿迪克斯的細緻調查,發現這種指控毫無證據。即便如此,陪審團還是在偏見的驅使下判定湯姆有罪。後來湯姆因逃脫被槍殺。但鮑勃·尤厄爾對阿迪克斯依然心懷怨恨,最後在傷害斯庫特兄妹時被偷偷守護他們的阿瑟反殺。
本書英文名是《To kill a mockingbird》,事實上Mockingbird並不是知更鳥,而是指反舌鳥,譯成知更鳥是個歷史性的錯誤,這裡不予討論。但是事實上,在美國文化中,Mockingbird代表的是善良美好,它們不侵犯人類的利益,只是優雅地歌唱,把甜美的歌聲帶給人類,什麼壞事也做不成。故事中的很多角色都可被看作是題目中的「知更鳥」。
阿迪克斯就是「知更鳥」。他不畏世俗偏見,接下這樁替黑人辯護的案子,本身就是極大的正直和勇敢。他在法庭上那番充滿公平正義的獨白,更能讓我們看到他身上的公正和善良。他對斯庫特和傑姆兩兄妹各種言傳身教,以身作則,更是極具教養,飽含智慧的表現。他是本書中可謂是最耀眼的角色。
黑人湯姆也是「知更鳥」。本性善良、樂於助人的湯姆,卻僅僅是因為世俗中對黑人的偏見,而蒙受不白之冤,使得自己深陷囹圄,最後丟掉性命,令讀者無不扼腕嘆息。湯姆本來和別人一樣擁有著幸福的家庭,但卻要遭受這無妄之災。他就是一隻被社會射殺的知更鳥。
怪人阿瑟更能算作「知更鳥」。他本就是個活潑的青年。年輕時犯了點錯誤,被罰到工讀學校學習,若真去了,不僅能得到正確的引導,還能學點謀生的技能,但卻被無知的父親以愛的名義鎖在家中十五年。沒有病都被關出了病。這麼一個無辜善良的人,卻被鄰裡街坊傳成一個生吞活剝的惡魔,著實是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