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已》中,很多人吐槽王漫妮配不上張志。我相信,如果我們是王漫妮,大多數人會選擇張志,結婚生子,在小鎮裡安穩地活一輩子。
但是王漫妮是童話故事裡的人啊,她怎麼可能選擇跟我們一樣的路呢?
劇中,張志請王漫妮看電影,為了省錢,跑到朋友開的電影院裡,一個動畫片還看得那麼開心。
而王漫妮呢?尷尬的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張志每每稱這是小城的「人情學」。
什麼人情,說白了就是為了省錢吧!
因為大家沒有錢,那麼用人情交換得來的好處,就顯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近多了。
可是王漫妮,一個追求生活品質的人,怎麼可能因為「錢」就輕易委屈自己呢?
張志和王漫妮的根本區別不在這裡,而在於他們對生活的感知力不同。
王漫妮她追求的生活,其實是雙重的,一種是個人生活,另一種是精神上的生活,而且精神上的滿足是她不可或缺的一個目標。
對她來說,個人生活可以將就,但是精神上的生活決不能將就。
而張志呢,他只過個人生活,因為他在生存中便迷失了自己,所以他覺得只要有車、房、老婆、孩子,滿足了基本生存所需,就足夠了。
純粹以追求個人自身安逸為目標的生活方式,對於生活來說,增加的只是長度而不是深度。
對於這樣的人來說,稍微刺激一下情緒,滿足他對某種事物的情愫,他便能感受到快樂。但是這種快樂轉瞬即逝,無法長久。
而王漫妮追求的,是更高層次的感知力。
感知力,顧名思義,即人們認知事物的精神能力。正是因為擁有感知力,才會讓人們從事物的認知中得到精神層面的樂趣,而感知力越強,人們從精神層面獲得的快樂也就越多。
對於王漫妮來說,車、房以及家鄉安定的生活,根本無法滿足她對感知力的需求。
就像那天晚上,顧佳給她打電話詢問網絡大V的事情,聊完後,王漫妮說,不要掛電話,我想聽你們談事情。
聽著他們談論茶廠的事情,王漫妮禁不住站起來,像以前做銷售那樣90度鞠躬,說:歡迎光臨。
她是真心熱愛那份工作嗎?
不是,她是喜歡那份工作帶給她的精神力量。
她說:我的工作服就是我的鎧甲。
工作的時候,她可以專心致志地投入進去,不受任何欲望的幹擾。即便有時候工作也有很多不愉快,但那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可是當她回到小鎮,閒下來、思維鬆懈的時候,她就會不堪這種孤獨。所以,劇中的她常常找於伯說話,因為覺得只有他了解她的內心所想。
感知力強的人,他們往往過著豐富多彩、生機無限且意義非凡的生活,漫天事物等待他們去探索,去思考。
所以他們根本無法安定下來。
王漫妮離開小鎮,再次回到上海,本來目標是當店長,可是後來又選擇了出國讀書,就是因為她追求的,不僅僅是物質生活,更是精神生活。
張志再跟她談什麼穩定、幸福,都吸引不了她。
只有未知,才能引起她的好奇。
可能,這才是《三十而已》想要告訴我們的意義吧!
伏爾泰曾經說過:只有有真正的需求,才會有真正的快樂。
對於漫妮來說,去體驗豐富的人生,就是她最大的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