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至今,歐洲許多海外倉頻頻接受調查,以英國和德國最為嚴重。2018年由於英國脫歐和歐洲VAT問題,歐洲海關針對亞馬遜貨物的重點查驗,導致中國企業放緩了對於歐洲海外倉的投入,以小步慢跑的姿態靜觀歐洲當地稅務和關務政策的變化。
1. 確定海外倉功能
隨著近幾年海外倉的不斷發展,如果還是以原有的一件代發小包裹為主的商業模式,則會面臨著倉庫運營成本和人工成本的不斷上漲,同時倉儲自動化、FBA的競爭以及亞馬遜最後一公裡的布局對於企業的發展都會有比較大的衝擊。
海外倉很難和亞馬遜爭搶優質的如實報稅客戶,這就直接導致流向海外倉的客戶群體或多或少都存在產品問題或者稅務問題,這將給海外倉企業發展埋下一個不定時炸彈。
建議海外倉企業可以從以下幾點多做探索:
除了B2C直發業務,還可以發展為B2B線下流轉中心;
結合FBA業務,倉庫服務可整合整車,託盤以及包裹配送渠道;
退貨換標業務,目前小型海外倉主要收入都是由於稅務問題引發的問題件貨物的處理;
本土化經營,搭建售後客服團隊,幫助企業更好服務終端客戶。
2. 確定海外倉服務主體
第一批被調查的海外倉主要是對稅務不了解。為了迅速拓展客戶群體,以海外倉的VAT主體幫助中國賣家做進口申報。直接導致海外倉企業進項過高,沒有銷售紀錄產生退稅,稅務局無法追蹤平臺賣家的貨物來源,無法監督平臺銷售及申報。
如果客戶沒有申報銷售VAT,那麼海外倉企業就是間接幫助中國賣家偷稅漏稅。一般經過2-3次的申報,由於數據無法匹配,稅務局系統自動就會對海外倉做調查。
就好比一家餐館天天大量採購原材料,餐館還天天生意爆滿,但申報銷售是零,這是非常不符合邏輯的。因此海外倉主體企業的VAT跟客戶主體VAT不能混在一起,需要分清各自的責任和申報義務,並各自繳納對應的稅款。
由於海外倉涉及的服務眾多,比如:儲存、分揀、退貨、尾程等。如果只是單純的一個公司主體這樣很容易被互相連帶,如果其中的一個業務出現問題,則直接影響整個公司的發展。
建議可以從以下方面注意規避風險:
根據不同服務,設立多家公司主體,每一個公司獨立運營,出現問題不會互相牽連;
擁有資產(比如倉庫設備、車輛)的公司需要跟高稅務風險的運營公司分開;
多家公司主體運營,可以根據地稅局條款申請地稅減免額度。
3. 海外倉的稅務風險把控
海外倉企業對客戶的稅務風險把控:如果海外倉無法很好把控客戶的稅務問題,根據最新英國稅法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今年四月一號施行的英國海外倉條例要求,所有海外倉企業需要在英國稅務局登記。海外倉企業須根據稅務局要求對自己客戶做好登記Know Your Customer (KYC)。
如果海外倉企業沒有遵照稅務局要求,對自己的客戶做好把關,是需要承擔客戶的稅務連帶責任。海外倉條例主要歸結為以下四點:
海外倉企業有義務告知正在使用海外倉服務的客戶了解歐洲稅務常規知識;
海外倉在為客戶提供服務之前,需要核實客戶提供的VAT註冊證件, 同時校對企業主體名稱,註冊地址和亞馬遜後臺企業主體是否一致;
海外倉企業需要求客戶提供每一批次進口貨物的申報單證(進口唯一編號、進口申報時間、C88文件),海外倉企業需要確保客戶主體及申報單證主體是同一個主體;
海外倉需要記錄尾程配送信息, 保留相關物流單證。如:整車取貨,託盤取貨或者包裹配送公司的POD。
如果海外倉無法提供相關信息,客戶出現的稅務問題,海外倉企業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海外倉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間完成註冊,則會產生對應的罰金。同時稅務局保留停止海外倉運營執照權利。
海外倉本身的稅務把控:核心的的問題就是海外倉企業給中國企業開出的發票是否需要徵收VAT。
我們需要通過以下信息確定是否需要徵收vat:
如果一個英國企業提供服務給中國企業,我們需要確定服務供給地,一般遵守一下2個法則:
目前比較大的爭議就是如何判定服務本身定義及服務供給地。
我們很好理解法律,稅務,保險及金融服務這種非物質性的服務。其實海外倉所提供的分揀,打託盤,貼標籤,物流配送等都可以定義為服務。
很多疑問來自於因為服務產生地是在英國,從而認為服務的供給地是在英國, 因此必須收取英國VAT, 但根據VAT國際貿易法,由判定企業所在地來決定服務供給地。
B2C Supplies: the place of supply is where the supplier belongs
B2B Supplies: the place of supply is where the customer belongs
因此得出結論:
建議:
海外倉企業可以給稅務局寫郵件,並提供對應歐洲國際貿易VAT一般法則, 要求稅務局以書面郵件形式確認並留檔。由於海外倉企業沒有給中國企業收取VAT, 但本土供應商給海外倉企業的發票都包含了VAT。海外倉的稅務申報大部分會出現退稅,因此都會面臨稅務局的審計,企業可以提供之前的留檔信息,以防止後期補稅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4. 海外倉的運營:
來源:跨境物流百曉生
(文中觀點不代表本帳號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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