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事件和進程,往往不乏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的軌跡。如今,日趨橫行於發展中國家的動物權利運動思潮,也曾在1980、90年代,依靠著一些已經預設動物權利運動思想的媒體記者推波助瀾,利用美國民眾盲目愛心,在美國本土造成大量破壞。
實際上,如果當年沒有媒體記者持續進行偏執和誤導性的報導,動物權利運動是不可能發展到對於實體行業私人財產進行縱火、毀壞等犯罪程度的。只不過,儘管很多動物權利運動組織創始人有過媒體或記者從業經歷,他們在當記者的時候,並沒親手上陣幹這些事情。
美國政府對於這類組織和成員毫不手軟,不僅將其中直接開展暴力犯罪活動的組織定義為本土恐怖組織,而且還穿透表象發掘內核,僅靠修改一項法案,將這類外表以虛擬愛心為掩護、本質上涉野生動物話題的欺詐活動,精準歸為有組織犯罪,一舉終結了這類組織在美國本土對美國國家形象和美國野生動物實體行業的威脅。
這部法案的名稱是RICO(簡稱《有組織犯罪法》),最初美國國會通過、時任美國總統尼克森籤署這部法案,是為了對付1970年代的美國街頭黑幫。這類組織層級森嚴、行事隱秘,直接搶劫、綁架、勒索的通常只是黑幫馬仔,而真正的幕後老大自己並不親手實施犯罪行動。
美國政府顯然花了一些精力研究動物權利運動組織的根本生存模式:
1、虛構事實、製造危機;
2、迫使民眾相信這些組織出於善意且有解決危機的簡明手段;
3、明示或暗示民眾進行財產處分(捐款等)並且直接獲益;
4、這些財產沒被用於解決危機,因為危機根本就是虛構的。
這是一個再標準不過的欺詐流程。
結合一個典型的美國動物權利運動過程來展示:
1、宣稱北極熊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機,即將滅絕;
2、這些組織已經發現,叫停原住民對北極熊的利用可以直接挽救北極熊;
3、民眾只要給這些組織捐款,就能讓北極熊免於滅亡;
4、這些錢最後被這些組織隨意拿來坐頭等艙住總統套房,卻沒有用於北極熊,實際上,如果原住民停止利用北極熊,只會給北極熊帶來更大危機,加拿大政府請原住民對此做過精彩闡述。
RICO法案將犯罪行為範圍擴大到「欺詐」後,十年內只要實施過兩次上述欺詐行為,就可以按照有組織犯罪來進行處罰。動物權利運動組織立即慌亂做一團,因為它們清楚它們一天內都不止實施兩次上述欺詐行為。自此,以解放動物為名實際肆意破壞公私合法財產的暴力行動被定性為本土恐怖主義,以虛擬方式靠動物話題騙取公眾錢財的欺詐行為被定性為有組織犯罪。一度不可一世的自帶優越感的道德高地佔領者們,頓時陷入了停滯,轉行幹別的去了。
本來故事就該到此結束了,美國政府繼續嚴控動物權利運動組織在境內的活動,但動物權利運動者很快發現,發展中國家有廣闊的生存空間。美國政府也發現動物權利運動者的能發揮遏制和醜化發展中國家的作用,尤其發現中國正以穩健的步伐和平崛起,從動物保護這個軟性話題來持續打擊中國文化自信、在世界範圍毀傷中國人形象,是一個近乎無本但有萬利的大買賣。各個還活著的動物權利運動組織心領神會,出門前畫個妝,起了響亮的聽上去就能拯救世界的名字,並普遍自稱為動物福利類組織。於是在各取所需之下,美國政府和動物權利運動組織達成了默契,既三不準、三個默許、三個暗中支持:
三不準:
1、不準以破壞美國形象為運動目標;
2、不準以美國本土物種和美國需要利用的境外物種為運動物種;
3、不準以美國本土野生動物行業為運動對象;
如果不聽話,RICO法案在,隨時可以收拾。
三個睜眼閉眼:
1、以幹擾發展中國家為運動目標;
2、以分布於美國以外的美國不常利用的物種為運動對象;
3、以美國本土以外的發展中國家野生動物行業為運動目標
三個暗中支持:
1、以破壞中國形象為運動目標;
2、以分布於美國以外的中國常利用的物種為運動對象;
3、以中國傳統野生動物行業為運動目標
這些動物權利運動組織走出國門後,發現了一片新天地,它們首先「攻陷」了肯亞首都奈洛比,仗著肯亞國內缺乏一部類似於RICO的法案、且欺詐行為主要發生於美國、且美國故意不管。動物權利運動組織更大規模實施欺詐活動,幹擾肯亞相關政策,結果導致肯亞境內野生動物數量大幅下降,相關情況請閱讀肯亞保護區外野生動物大幅下降的原因。然而,這些動物權利運動組織顯然不滿足於此,收拾肯亞不是它們的主要興趣和資金來源,以肯亞為橋頭堡持續幹擾非洲其他地區的野生動物保護政策,並持續抹黑中國形象,這樣才是動物權利運動組織的最大生財門路。
就這樣,本來已近乎覆滅於美國本土的動物權利運動組織,在發展中國家找到了重生的土壤,並且更加發展壯大。動物權利運動組織在中國也不斷發展,一些崇洋媚外的社會科學學者,一些盲目迷信外來思想的傳媒記者,是非不分地給動物權利運動組織添柴加油。
還是回到RICO法案看,為何要把動物權利有組織反覆欺詐行為定性為受到RICO法案管轄的有組織犯罪?因為,幕後老大並不親手實施犯罪行為,但同樣可以用RICO法案來繩之以法,從而可以在美國本土上徹底壓制這類有組織犯罪。只要動物權利運動從事著以野生動物為話題的虛假宣傳和資金欺詐,動物權利運動就是美國現行法律定義下的有組織犯罪團夥。
所以,不僅是動物權利運動組織的直接僱員,所有給動物權利運動提供外交便利的西方政府部門、給動物權利運動提供宣傳工具的西方主流媒體、故意跟風動物權利運動的中國記者、腦子雖清楚但仍然堅決為了私利而站隊動物權利運動組織的中國專家,自己雖未親手實施犯罪行為,但都是RICO法案可以懲治的對象。
為什麼RICO可以懲治上述人等?因為他們出於主觀故意,為美國現行法律定義下的有組織犯罪團夥實施美國現行法律定義下的犯罪活動而持續創造條件。
為什麼上述人等未被RICO懲治,美國不是自稱法治國家嗎?因為美國有更大的利益在,用得上這夥人。這就是涉野生動物有組織犯罪團夥眼看就要完蛋、卻又活過來的根本原因。
此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