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微信用戶收到過這樣的加好友申請:對方原本就是微信裡的聯絡人,一模一樣的頭像和暱稱,有的用戶以為是被誤刪的,隨手通過對方申請。不曾想,也許此人根本不是你的「原裝」好友……
今年9月,南京市民方小姐報警稱
有人在微信上冒充自己
原來事發前方小姐接到幾位朋友的電話,核實方小姐是否在微信上找他們借錢。她覺得不對勁,詢問了解到,當天早上,不少微信好友接到「方小姐」的好友申請。對方頭像、暱稱、個人資料和方小姐完全相同。在發來的申請中,對方備註「誤刪好友重新添加,請通過」。
幾名好友沒多想就加了。過了半天,「方小姐」發來消息,說自己有急事,想借兩千元周轉幾天。對方語氣很急迫,從內容看應該是群發。有人以為方小姐遇到麻煩,深入交談中,對方還能一口報出他們的名字。
所幸,朋友們匯款前向她打電話求證,暫時沒人借錢給那位「方小姐」。報警人立即發布一條朋友圈,叮囑其他人不要上當。
方小姐說,被加好友的人,都是她的QQ或手機通訊錄裡的好友。她反映,自己曾接過身份不明的好友申請,加了她之後不說話、不發動態,就「安安靜靜」躺在好友錄裡。
警方推測,能夠「複製」方小姐微信的人,有可能之前就是她微信裡的「好友」,獲取了她的資料信息。
李某是湖北省武漢市一家私營汽車公司的會計。一天,公司「總經理」添加她為微信好友,並將她拉進一個微信工作群。群成員共8人,其中6人是公司領導和同事,他們的微信名稱、頭像看起來毫無可疑之處。此前,該公司已有一個微信工作群,群成員包括李某和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同事共10餘人。「這個可能是總經理的新號吧!」李某想。
在新微信群,「董事長」與「總經理」聊得火熱,內容涉及江蘇的一樁生意,其他「同事」不時插話,匯報「工作情況」。從他們的對話可以看出,「董事長」正在外地開會,他特別叮囑一名「同事」:不要打他的電話,有事請留言。幾分鐘後,「董事長」點名李某說,他在開會,不方便打電話,讓李某代他聯繫江蘇的「蔣總」,問一下前一天談好的合同保證金打過來沒有,並留下聯繫電話。李某依言撥打「蔣總」的電話,「蔣總」在電話裡說正在安排轉帳,但需要將「合同」寄過去。過了一會兒,「董事長」在群裡貼出一張85萬元的電子匯款單,並告訴李某,「蔣總」把款打到他的私人帳戶了,晚一點他把款轉回公司帳戶。
下午,「董事長」再次點名李某,讓李某跟對方說款已經收到,問問對方合同收到了沒有。李某再次聯繫「蔣總」,「蔣總」在電話裡說,合同裡的某些項目有出入。「董事長」獲悉後急了:「他不同意嗎?這個合同對雙方都很重要。周一我再安排時間當面跟他協商。」
李某回復「董事長」,「蔣總」說星期一談沒問題,但如果今天確定不下來,就要把款項先退給他。「董事長」說:「你現在安排從公司退給他。我在開會,晚上再把款補回公司,手續過後再補。以免影響雙方接下來的合作。」
李某立即按照「蔣總」先前匯款的電子單據,通過網絡轉帳向對方帳戶匯款85萬元。之後,李某走出辦公室,發現董事長正在隔壁辦公室辦公。李某恍然大悟,立即上前詢問,才發現之前的一切都是一群騙子在演戲。
利用「木馬」病毒竊取他人資料,而後在微信中冒充好友借錢,廣西兩兄弟以此方式詐騙了一女子27萬元巨款。經福建省順昌檢察院提起公訴,11月24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鄭某冬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0000元。
2016年1月31日下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新橋鎮馬村鄭某冬家中,鄭某冬的弟弟鄭某(另案處理)利用鄭某冬平時專門用來詐騙用的手機、微信及筆記本電腦,通過發送「木馬」病毒的方式獲取了順昌縣戴某的個人通訊資料。當日下午2時許,戴某的手機接收到一條陌生電話號碼的簡訊,內容是「"黑鬼"(戴某的綽號),告訴你家那個賤貨,她無情也別怪我無義……可惜好東西拍得不夠高清」,簡訊中還附了個網絡連結。戴某看到這條簡訊後,就非常生氣地回了對方一條簡訊,內容是:「你他媽的敢告訴我你是誰嗎?」後又打了幾個電話試圖聯繫對方,不想對方既不回簡訊,也不接電話。憤怒之下,戴某就打開了那條簡訊提供的網絡連結,不想因此中招,被自動下載了病毒軟體,個人信息被盜走,但他當時全然不知。
從戴某的手機簡訊記錄中,鄭某發現戴某和魏某日常間的資金往來比較密切,便克隆了戴某的微信資料冒充戴某與魏某騙聊天。在騙取魏某的信任後,鄭某稱要借10萬錢元給一個朋友,想通過魏某的帳戶走帳,這樣子他就可以藉口錢不是自己的好開口要朋友儘快還錢。而後,戴某通過電腦上PS的軟體製作了一張假的由農行轉帳到魏某帳戶上的10萬元匯款單截圖通過微信發給魏某,並騙魏某說跨行轉帳可能會遲幾天到帳。魏某看到截圖後信以為真,通過手機銀行轉了10萬元給鄭某提供的銀行帳戶。半個小時以後,鄭某又以同樣的理由讓魏某再次轉帳10萬元到自己提供的另一張銀行卡上。第二天,鄭某冬登錄這部手機微信,當他也冒充戴某與魏某聊天時,發現魏某居然仍未覺察被騙,便又以同樣的方式分兩次從魏某處再騙取了共7萬元。隨後,鄭某冬將魏某拉黑,並將手機和筆記本電腦都砸了,扔到村裡的垃圾箱裡,以銷毀罪證。
當晚,魏某打開手機發現「戴某」的微信名稱已換成了「裸色聊」,這才覺得有點不對勁,趕緊電話聯繫戴某。發現上當後,魏某和戴某兩人一起到公安機關報案。
微信「洩密」,這種途徑很容易被網友們忽視。不法分子藉機「潛伏」在受害人微信好友裡,盜取市民在朋友圈發布的照片和信息。然後運用技術手段,獲取網友的手機通訊錄,添加當事人朋友「借錢」。
除了微信「偽好友」從朋友圈照片竊取信息, 有的微信文章也會「窺探」隱私。比如測試類遊戲,「輸入姓名看你在古代叫什麼」、「手機號碼反映你的性格」等,這些遊戲往往要求參與者輸入姓名等信息,此時網民防備心不高,就隨手錄入。此外,朋友圈的活動報名、抽獎等,幾乎也都要求網民填寫個人資料。這些都是無意間「洩密」的方式。
民警表示,不用惶恐微信上的「李鬼」騙局,只要擦亮眼睛學會甄別,就能避免上當。
雖然好友暱稱和頭像能更改,但其微信帳號無法改變,在用戶註冊時就已生成。遇到微信好友重複加你,要查看其微信帳號是否正確。
同時,用戶可以使用微信的「標籤」功能,給好友添加備註名、標籤、描述、附加圖片等專屬標識。就算和好友解除關係,再重新添加,這些標識信息也會留存下來。
因此,網友可以通過這些細節辨別,對方是否原本就是微信上的好友。
警方提醒
使用微信時,首先要「淨化」微信好友,不要添加身份模糊的陌生人,給微信上的人添加備註名等信息;
其次,慎點朋友圈各種文章、連結,不要在網上洩露自己的個人信息;
最後,如果微信上收到好友借錢的消息,不要急著匯款,先親自打電話向對方核實。
騙子手段百出,防不勝防,加好友時一定要看清楚!
來源:揚子晚報、山東省公安廳、正義網
編輯:廣州日報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