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11個術語
術語全稱及其含義:
EXW:Exit Works 賣方工廠交貨
FCA: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裝運港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FOB:Free On Board:裝運港船上交貨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運費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運費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運費和保險費付至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運輸終端交貨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目的地完稅後交貨
備註:
1. 從EXW術語到DDP術語,賣方的責任越來越大,買方的責任越來越小
2.《2010年通則》的11個貿易術語中,只有CIF術語和CIP術語中賣方買保險是強制性義務(默認平安險),其他按照慣例,一般都是由承擔風險的一方買保險,詳情見上圖
3. E/F/C組貿易術語:交貨地點在裝運港或裝運地,一般稱為裝運合同/起運合同,D組貿易術語:交貨地點在目的地或目的港,一般稱為到貨合同/到運合同
4. CFR術語下賣方在裝船後應給買方以充分的通知;否則,因此而造成買方漏保引起的貨物損失應由賣方承擔
去年新增的《2020通則》相比《2010通則》有哪些變化?
1.DAT改為DPU(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運到+卸下,強調了目的地可以是任何地方,不再是僅僅是「運輸終端」,賣方必須確保其打算交貨的地點是能夠卸貨的地點。
2.CIP術語默認賣方應投保「一切險減除外責任」(最高險);CIF術語默認賣方應投保「平安險」(最低險)
3.在運輸義務和費用中加入與安全有關的要求(費用由安排運輸的一方承擔)
4.FCA術語增加「買賣雙方可以約定買方指示其承運人在貨物裝運後向賣方籤發已裝船提單」
5.FCA、DAP、DPU、DDP允許買方、賣方使用自己的運輸工具。(2010通則中規定的是「第三方承運人」)
注意: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是國際慣例,非強制規定,必須經過當事人主動選擇適用,並且適用時可以任意增加、修改、刪除通則文本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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