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紅書關聯公司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增行政處罰信息,具體事由為發現用戶發布、傳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沒有立即停止傳輸相關信息,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處置,被罰30萬元,處罰單位為上海市黃浦區文化和旅遊局。
對於因未及時處置不良信息被罰款30萬元一事,1月23日,小紅書回應稱:該處罰系因12月份央視報導提及的未成年信息審核漏放問題。小紅書將持續提升對不良信息的識別能力,持續提昇平臺治理能力。用戶可通過平臺舉報渠道,對不良信息進行舉報,小紅書平臺將重點處理此類舉報。
號稱3億人的生活經驗都在小紅書
圖文類種草是小紅書最常見的營銷模式,小紅書圖文內容的人格化,更加容易拉近和用戶的關係,加快了用戶的轉化速度。
然而,正是這種建立在博主與用戶之間的「真實體驗感」,在近年來不斷被妖魔化。
其實此前就有人發現,如果把自己的小紅書帳號性別切換成男性,推薦的內容立刻就變了,滿屏都是身材姣好的美女,和未成年的小女孩。
連小紅書官方發布的一則宣傳視頻,也充斥著「美好的肉體」、「蜜桃臀」、「把持不住」等詞彙。
畢竟,認真做內容來錢太慢,踩紅線的成本又太低,被罰30萬,獲得流量卻遠遠不止這些。
網際網路平臺的軟色情「擦邊球」行為怎麼去定性?
什麼是軟色情,就是乍一看不能直接引起性興奮的場景,但又會給人微妙的感覺,使人浮想聯翩。
根據國家新聞署【關於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規定】:
第二條:淫穢出版物是指在整體上宣揚淫穢行為,具有下列內容之一,挑動人們的性慾,足以導致普通人腐化墮落,而又沒有藝術價值或者科學價值的出版物:
一、淫褻性地具體描寫性行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二、公然宣揚色情淫蕩形象;
三、淫褻性地描述或者傳授性技巧;
四、具體描寫亂倫、強姦或者其它性犯罪的手段、過程或者細節,足以誘發犯罪的;
五、具體描寫少年兒童的性行為;
六、淫褻性地具體描寫同性戀的性行為或者其它性變態行為,或者具體描寫與性變態有關的暴力、虐待、侮辱行為;
七、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對性行為的淫褻性描寫。
第三條: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體上不是淫穢的,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二條一至七項規定的內容,對普通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而缺乏藝術價值或者科學價值的出版物。
第四條:夾雜淫穢、色情內容而具有藝術價值的文藝作品;表現人體美的美術作品;有關人體的解剖生理知識、生育知識、疾病防治和其它有關性知識、性道德、性社會學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作品,不屬於淫穢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範圍。
仔細閱讀以上條款,不難發現,目前一些流量app中的軟色情內容,在實踐中存在爭議。
究竟是展示美好肉體還是軟色情擦邊球,在網絡上往往各執一詞
有網友稱其為「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並獲得大量點讚
如果在法律和公德允許的範圍內,這種「展示」應該得到尊重,可一旦超越了必要的底線,那任何形式的標新立異就都會變成低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第八十條: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用戶發布、傳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相關信息,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網信、公安等部門報告;網絡服務提供者發現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對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向該用戶提供網絡服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社會的公序良俗不得違背!未成年人的權益不得侵犯!如果利用兒童肖像作為軟色情的載體,從有利於保護兒童的角度嚴格解釋,已構成傳播傳播淫穢色情物品的行為!
小紅書被罰後,不少媒體作者,都認為30萬罰輕了。
其實不止小紅書,抖音、快手、微博等自媒體平臺到處都充斥著軟色情擦邊球的內容,官方對此類平臺的整治力度也在逐年加強。
2021年集中封禁的一批低俗主播,也給整個網際網路行業敲響了警鐘。
網際網路企業的品牌和知名度,是建立在不斷創新和正能量傳播上的,而不是依靠低俗、軟色情去吸引流量,拉低大眾審美。
給予小紅書30萬的處罰,是官方整治亂想的態度和決心,作為網際網路企業更要加強內容審查、合規合法經營,有些錢可以賺,有些錢千萬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