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為熱門的短視頻賽道,一則判例消息引發了關注。
1月18日,根據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公布的信息,一款名為刷寶APP採用技術手段或人工方式,非法獲取抖音的短視頻及用戶評論,該行為被法院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判賠500萬元。
刷寶APP是聚美優品陳歐的又一創業項目。高舉「邊刷視頻邊賺錢」口號,刷寶上線半年日活用戶數上千萬。數據顯示,刷寶在蘋果應用商店免費總榜中,2019年曾位列第3。不過,2020年下半年之後刷寶APP排名一路下滑,最終免費總榜已不見身影。
試圖以搬運其他平臺視頻和評論以偽造活躍度的刷寶,這種錯位的商業模式不僅最終被市場「用腳投票」否定,更是進一步越過了法律的紅線。海澱區法院這一判決不僅坐實了刷寶搬運抖音內容,500萬的頂格處罰更是進一步強調了這一信號:短視頻作為網際網路內容視聽的主要產品之一,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去年11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的《著作權法》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著作權法將「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為「視聽作品」。這意味著網絡短視頻等新類型作品被明確列入《著作權法》保護範圍。
進入數字內容時代,版權成了內容行業最嚴峻的問題之一。而短視頻領域面臨的版權問題比其他領域都更為嚴峻。與短視頻行業高速發展同時並生的,是關於短視頻版權訴訟的高頻出現。從2018年的快手訴華多網絡科技案,到2019年papitube被訴侵權,再到2020年抖音年度「神曲」《芒種》的版權方在各平臺發布了維權聲明,在短視頻賽道激烈賽跑的同時,版權保護也成為了競爭焦點。類似刷寶這樣打用戶上傳擦邊球的不正當競爭案例其實並不在少數。不誇張的說,版權問題已經成為了左右短視頻行業未來發展的「阿克琉斯之踵」。
拆解平臺與視頻產品版權的關係,其中有兩個問題至關重要,第一是怎樣才能規制平臺濫用通知刪除規則,也就是「避風港原則」;所謂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平臺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內容,如果平臺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平臺的伺服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平臺不承擔侵權責任。此外,是如何識別大量自媒體中的真實用戶,防止平臺大量偽造自媒體用戶,並通過偽造用戶來撇清責任。而回到刷寶APP「搬運」抖音一案來看,這兩個問題,恰恰都是雙方爭議的焦點所在。
需要看到,在傳統媒介時代原有專業版權方主導的B2B式的版權保護模式,已不適用於擁有海量長尾版權方的新市場。短視頻領域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大量個體創作者的出現。在海量內容和不同分發平臺中,個人創作者幾乎很難發現內容被侵權;與此同時,個體創作者也很難找到對應的維權渠道。更為重要的是,各類機構媒體號、政務號、MCN機構等PGC內容也加快入駐了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促使短視頻平臺中的版權方角色更加複雜,版權合作鏈的供應端高度分散化。
這些問題的匯聚,無疑對短視頻平臺的技術和管理都提出了全新的挑戰。
與國內相比,海外對版權的保護更加嚴格,國外短視頻產業已經進入版權時代,短視頻原創內容有成熟的版權保護機制。以Facebook為例,其系統會對上傳的每一個視頻進行審核,只要重合度達到4%以上,就會被判定為侵權。
如今,這一改變也在中國市場逐漸發生。刷寶「盜版」抖音的平臺「不正當競爭」,僅僅只是這一大趨勢的啟幕。
當抖音快手和微信的視頻號看似已經對短視頻領域完成「三分天下」之時,可以預期的是,接下來短視頻賽道的核心競爭策略都將圍繞著版權運營展開,而誰掌握更多原裝內容的版權,誰就可能成為短視頻這一全新賽道的最後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