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兩年前,徐女士成為農業電子商務平臺尚作生活館(以下簡稱尚作)的充值會員。但22日晚上,當徐女士像往常一樣打開手機上的尚作APP,卻發現不能下單了。這個突發狀況也讓會員群立刻炸開了鍋,「大家卡內餘額少則七八千,多則二十萬,這錢能退回來嗎?」焦慮的徐女士向上遊新聞熱線966966/上遊新聞APP進行了反映。
線上幾乎所有商品都「暫時售罄」
2017年,徐女士成為了尚作的水晶會員。「我平時工作忙,沒空去買菜,聽說尚作既有線下實體店,又有線上的網站和APP,覺得很便利,就在尚作辦理了會員卡。」此後,家裡的蔬果禽蛋都通過尚作購買。徐女士還記得,水晶會員要充值1.5萬,最高額的鑽石會員需要充值10萬元。
△ 2017年尚作的會員卡折扣表。
兩年來,徐女士往卡裡先後充了上萬元,買菜購物也還算方便。但是22日晚上,她打開尚作APP卻發現幾乎所有商品都「暫時售罄」,無法下單訂購。其他會員也發現了蹊蹺,便在會員群裡詢問。直到這時,尚作的「會員管家」才回復稱:「公司出現了一些經營困難,暫停營運三個月。」
△ 尚作APP顯示商品暫時售罄。
線下實體店大門緊閉 通知稱停業3個月
5月23日下午,記者趕到位於北濱一路的尚作實體店,只見店門上了鎖,內無一人。玻璃門上張貼著一紙通知:「接總部通知,尚作和戰略投資方、會員監督委員會一起重新梳理產品、服務、運營體系,計劃總時間三個月(2019.5.24-2019.8.24)。在此期間,我們將暫停成渝兩地線下門店和APP在線銷售及配送。」
△ 北濱一路,尚作實體店。
同時,通知還承諾:「公司將於7月提前開始重啟準備工作,休業整頓期間公司管理後臺正常運營,農業公司生產和面向企業客戶的銷售正常進行,服務管家和官方熱線都會正常在線。」
隔壁商鋪的員工告訴記者,「尚作平時的生意不錯,今天上午還看到有員工來店裡了。」在尚作的店門口,記者注意到有幾個白色進貨箱,從進貨單的落款時間來看,均為5月23日,與門上通知的印發時間相同。
記者隨後又來到瑞天路57號的尚作實體店,同樣大門緊閉。該店除了銷售農產品,還另設了一家農場餐廳。一位家住附近的女顧客聞訊前來,站在門口朝內張望。「好好的店怎麼說關就關了?」她有滿肚子的疑惑,能夠解答的卻只有門上停業整頓的通知。
△ 瑞天路的尚作實體店。
閉店前十天官網仍在鼓勵充值
尚作是一家怎樣的公司?工商部門的企業信息查詢平臺上顯示,尚作屬於成都尚作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龍淼,成立於2010年8月12日。
尚作官網顯示,「尚作是一家創新型農業公司,涵蓋了農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優質農產品的生產與加工、全程冷鏈配送、農業市場營銷與品牌塑造等業務領域。」現有300名員工,即將登陸新三板,以會員制訂單農業為核心,採用B2B、B2C、O2O的電商模式運營,可以通過官網、APP和客服熱線提供服務。
△ 尚作具備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資質。
就在5月13日,尚作官網還發布了母親節感恩回饋活動,介紹APP在線充值操作流程。記者查閱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發現,成都尚作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確實具備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資質。不過,在閉店前10天仍然鼓勵充值,此舉引發了會員們的不滿,會員們認為,「至少應該提前給出風險提示。」
△ 尚作官網5月13日發布的回饋活動。
在多名會員提供的截屏畫面上,記者看到會員們的卡內餘額少則七八千,多則二十萬。「我們基本都是一萬元起充,充得越多優惠越多。」徐女士說。
△ 部分會員的餘額清單。
記者從渝中區化龍橋派出所獲悉,22日晚上警方接到轄區居民報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法人公開信:公司生了重病但沒得絕症
5月23日下午,不少會員前往位於天宮殿街道的尚作重慶辦公地。「尚作記錄了我們的會員卡號和消費金額,給了我們一張證明,保證卡上金額在公司整頓開業後可持續消費。」一位會員告訴記者。
△ 尚作給會員開具的證明。
22日晚,尚作的法定代表人龍淼通過手機APP發布公開信,承認公司「內外交困生了重病」。內因為:「自2016年A輪融資成長過快後,自身造血能力和其他能力跟不上。」外因為:「去年經營形勢緊張,未能及時處理好供應商關係和員工關係,部分員工離職加入競爭對手行列,斷貨缺貨嚴重。」
△ 龍淼發布的公開信。
龍淼表示,公司把已經處於不正常的經營狀況緊急暫停,方案出來後再全面恢復。龍淼重申,「公司只是生了重病,並沒有得絕症」,他否認了破產傳言,並承諾,會員消費板塊將進行預計三個月左右的優化調整:「暫停門店和在線銷售以及配送服務,與供應商和合作夥伴搭建全新的品類邏輯,選取會員代表與核心決策團隊搭建運營平臺。」
而在接受另一家媒體採訪時,尚作相關負責人表示,「可以按會員報名先後順序,提供全額退款服務。」
律師建議:儘量選擇5年以上的實體店辦卡
當會員制消費遇到此類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對此,記者聯繫上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源佳。
陳律師介紹,會員制消費就是與商家籤訂合同或者口頭約定,進行了預先消費支付的行為,其實雙方的合同關係就已經成立。如果商家的原因導致無法給予服務的話,就是構成了違約行為,理應承擔法律責任。
陳律師認為,會員制消費常出現的風險有:商家關門攜款跑路、經營者單方變更後不承認之前的會員資格、承諾的服務降級、洩露會員信息、口頭承諾維權困難等。
陳律師說,市民在選擇會員制消費時要選擇信譽好的企業,如儘量選擇經營時間5年以上,能在實體店交易,有豐富客源的商家辦理會員卡。並且要謹慎辦理時間過長、金額過大的會員卡。對於商家大額度的優惠攻擊要理性應對,做到「不辦不必要的卡,不花不必要的錢」。
陳律師建議:「在選擇會員制消費時儘量採用書面合同形式,將店家宣傳和承諾的內容寫入合同書中,對會員服務的內容、標準等進行詳細約定,如果沒有合同書,也應當對相關的登記表、發票等信息進行拍照留存,做好證據的保存。」遇到問題維權時,可及時向當地消協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遊新聞記者 陳驊 陳英 文/圖/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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