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在今天清晨
廈門一高端酒店樓頂發生火災
酒店所有的工作人員竟然沒一個報警的!
還是附近的環衛工看到報警的!
更不可思議的是:
消防到場後居然無人引導!
消防員詢問的時候也無人理會!!!
到底是什麼情況?
為什麼著火了不報警?
根據廈門市消防支隊通報,今天(5月1日)清晨,廈門市消防支隊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位於廈門軟體園2期金山路上的佰翔酒店樓頂冒煙。
就是這家酒店
(圖片來源:廈門佰翔軟體園酒店官網)
接到報警後,
支隊立即調動前埔中隊、特勤二中隊、
金山小型消防站趕赴現場。
消防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卻發現沒有酒店人員引導消防員到起火位置!經過消防人員多方詢問下,酒店人員竟然稱樓頂已經不冒煙了!
是不是真沒事了???
消防員覺得可疑。在湖裡區金山小型消防站消防員的一再追問下,工作人員才引導消防員進入酒店。
果然,事情沒那麼簡單!
根據金山小型消防站負責人介紹,酒店工作人員雖然嘴裡一直說沒事了,已經不冒煙了。但是,消防員到了酒店大堂內,發現依然瀰漫著濃煙。進入一樓的西餐廳廚房後發現,起火的廚房設備仍然在燃燒,消防員迅速使用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很快將明火撲滅。
根據消防員的調查,火災發生時間是6時15分,起火的是廚房內的搖擺湯爐。
廚師稱,事發當時他正在煮稀飯,搖擺湯爐出現異響,遂通知工程部人員到場查看,過程中瞬間燃燒,火勢很快蔓延開來,煙霧很快籠罩了廚房,在場人員倉惶離開,把火災請況報告給了管理人員。
但是,卻沒了下文……
消防員介紹道,火災發生後,從廚房員工到帶班領導、消控室值班人員,竟然沒有一個人第一時間報警,直到煙霧通過排煙管從樓頂冒出,附近的一名環衛工人看到後,才撥打了119報警電話。好在火災發生後,廚房的自動噴淋裝置啟動,控制了火災進一步蔓延。
看到這,廿七君都很生氣!
為什麼不報警呢?
因為酒店法律意識淡漠!!!
重要提醒
企業負責人謹記!
發現火災不及時報警或涉嫌違法犯罪!
相關法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不得謊報火警。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條規定: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突遇火災,企業員工該如何處理?
1
進行火情偵察,確定燃燒物質和有無人員被困。滅火前做好堵漏、倒灌準備工作,滅火後,立即進行堵漏、倒灌等工作。
2
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搶救圍觀群眾和被困人員。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3
迅速撲滅火源,控制危險源,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對現場進行不間斷檢測,防止事態擴大。
4
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應儘快把火撲滅,並按既定滅火救援處置方案展開滅火戰鬥。
5
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撥打119火警電話時應通報火場信息;單位名稱、地址、著火地點、著火物資及火勢大小、聯繫電話,回答119詢問並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視情形通知受影響的周邊社區、單位進行疏散和物資轉移。
6
現場管理人員要立即指揮員工搬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確定水源位置,確保水源供給充足。
7
劃定警戒區域,實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8
選擇好滅火陣地,保護起火點,減少水漬損失;疏散和保護物資;必要時採取火場破拆、排煙和斷電措施。
9
發現員工傷亡,要馬上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並進行施救,同時撥打120電話求救。
10
專業消防隊到達火場後,服從消防指揮員的指揮,相關人員應主動向消防隊匯報火場情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隊伍。
總之,一定要記住
發生火災,
一定要報警!
一定要報警!
一定要報警!
作者:廿七君
通訊員:陳榮亮
值班編輯:王淯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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