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目前澳洲出生的嬰兒要想獲得澳洲國籍,父母雙方至少一人是PR或公民才可以,但是對於其他籤證類別的持有人,一旦孩子在澳洲出生該怎麼辦呢?
落地公民籍
目前所說的落地公民籍指的是一種國籍制度,獲得該國籍的條件不受父母國籍限制,只要孩子在當地出生即可獲得該地國籍。美國是目前全世界最寬鬆的落地公民籍實行地區。
但是,實際上澳洲歷史上也有過落地公民權,直到1986年8月20日之前,澳洲出生的嬰兒是不計父母移民狀態的可以直接算作澳洲公民的,但是1986年8月20日之後澳洲不實行落地公民權了。
因為,澳洲政府認為這可能導致新生兒比他們的父母在澳洲擁有更多的權利,尤其是父母是臨時籤證持有人或者非法的情況下,而且還會引起其他的籤證問題。
新生兒的籤證狀態
既然澳洲廢除了落地公民權,那麼新生兒的籤證狀態就是一個問題了。首先是比較簡單的情況,如果新生兒的父母之一持有澳洲公民身份或永居身份,則新生兒可以獲得澳洲公民身份;或者該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的十年大多數時間都在澳洲也可申請澳洲公民身份。
接下來是比較複雜的情況,即,父母之一有永居身份,但是新生兒是澳洲之外出生的情況,這種情形下,新生兒不能直接獲得身份,需要申請兒童籤證。
接下來是父母雙方都是臨時籤證的情況,舉例來說,比如父母雙方持有學生籤,或者其他類別臨時籤證,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下的新生兒會被認為持有與父母相同的籤證,一般來說,不需要申請,但是需要立刻去通知移民局新生兒的情況。
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出生證明和新生兒的護照。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父母雙方可能持有臨居籤證(Provisional Visa),所以新生兒的正確的籤證狀態對於父母的籤證申請也是十分必要的。
尤其是在新生兒出生之後,父母計劃帶著孩子去旅行的情況下,一定要確認新生兒的籤證狀態,及時通知移民局相關的情況,否則新生兒可能會被認為是違法的狀態而無法再次進入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