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789年,法國人民推出了《人權宣言》,其中,重點的強調了一點「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是當年最早的人權意識覺醒,別說後來由封建走向民主的重要一步。
從那以後,人權逐漸的被強調並且被保障,每一個人都在,民主平等自由的環境裡面捍衛自己的權利,而這也構成了如今時代文明繁榮的一個基礎。
不過,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權益問題還是會面臨著整體與部分的衝突。法律捍衛個人權利,但有的時候,在整體規劃之時依舊會發生一些衝突。特別是近些年來的城市規劃,拆遷戶問題就成為了其中的典型問題,個人的權利需要保障,但社會的利益也需要尊重,又該如何從中取捨呢?
在這種糾結之中,出現了一群特殊的人,他們被稱為「釘子戶」。這些人已經成為了城市規劃的一個重大話題,而且背後牽涉到的整體與部分的衝突更是比比皆是,那麼該如何面對這些問題呢?
一、「釘子戶」的誕生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釘子戶」一詞之含義,是指由於種種原因,在徵用的土地上不願遷走的住戶,這一類人群有自身的苦衷,亦或者因為利益分配不公正而拒絕社會工程的執行。
這一詞語理論上來說應該屬於近現代的產物,在封建王朝時,君主擁有率土之濱,因此一直命令下達,任何人事或者物都應該為國家政策讓路,這是封建時代的殘酷以及對人權的剝奪。
等到了近現代社會以後,封建等級社會一去不復返,人權與民主意識逐漸覺醒,因此人民群眾的利益更多的得到保障。而且再加上1978年後發展加快,使得城市化進程也急劇加快,因此,城市規劃越來越多,就面臨著拆遷戶的問題。
拆遷戶又涉及到的利益,雙方必須要圍繞著利益的交換來做出最後的決定,但往往這一過程有著太多的糾纏,於是漸漸的演化成了非常嚴重的「釘子戶」現象。
一般來說,「釘子戶」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社會現象,搬遷選擇與否要考慮的問題太多,例如關於住宅問題,是否能合理分配,例如關於賠償金問題是否能談妥。
因此在僵持之際,最終釀成了一個尷尬的現實,有的城市規劃被迫為這些「釘子戶」讓路,甚至「釘子戶」還會影響市容整潔,但很多時候這一現象終究難以被消除。例如在北京就有不少「釘子戶」,其中還有一人要價三個億,更是其中的典範。
二、「最牛釘子戶」
在北京朝陽曙光西路,曾經屬於一個普通的村落,這裡居住著不少的民眾,與市區較遠。直到16年前,開發商決心對這一地區進行開發,並且開始新的城市規劃。想要規劃這一區域,就必須要面臨著挨家挨戶的拆遷問題,因此這是一個大工程,開發商被迫挨家挨戶的與眾人談判。
一般來說,當年北京的拆遷補償還是很足的,不僅會補償一套標準的住房,而且另外還會給予足夠的賠償金。按照當時的補償標準,一戶人家可以得到60萬到80萬左右的補償金,這在當年的確是一筆不小的錢,完全可以讓一戶人家過上好日子。
經過反覆的談判,那裡面大部分的人都同意搬遷,而且大家都非常開心的住入了回遷房裡面,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但就在大家一片贊同聲之中,有一戶人家堅決反對,這戶人家認為,開發商給出的價格太低,而且他們堅定的認為,自己所處的區域是非常重要的戰略區域,未來必定成為一個繁華城區,因此覺得給出的報價太低了,他們需要更高一點。
這一行為其實已經開始有「釘子戶」的跡象,開發商被迫與之進行反覆交談,也曾經提出過更高的搬遷賠款。但事實上,這戶人家一步不退,甚至到後來提出了天價,三個億。並且明確表示,沒有三個億,絕對不會搬遷!
當年的三個億簡直就是天文數字,恐怕開發商也無法承受這樣大的差價,因此只能被迫揚長而去。記得當年看過一個相關的故事,裡面講述了一位象棋老大爺的拆遷故事,他沒有任何的後代,只有一個陪他下棋的年輕人。他從小就在這裡居住,一直等到要拆遷。老人不願意拆遷,並且認為這裡承載著他一生的記憶,因此假若要拆遷的話需要一個億。
故事中的老大爺要這麼高的價格,是因為他的一生都在這裡,回憶是遠遠不能用價值來衡量,所以他的「釘子戶」行為,還有些能夠讓人理解。但很明顯,現實中的這位北京「釘子戶」,他的要價的確有些不合理,其行為已經有些超標。
正因如此,開發商被迫放棄對於他的拆遷,於是繞開他們家進行了新的規劃,這個規劃看起來很扭曲,但最終還是得以成功。
三、尷尬的現狀
等到小區建設完成以後,這戶人家開始絕望了,因為原先的鄰居已經全部搬走了,周圍都是新的高樓大廈,還有新的店家。這戶人家雖然還在那裡,但已經顯得格格不入,更為重要的是他們家擋住了進出的道路,因此經常被各路居民和店家抱怨。
更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戶人家在這裡呆了16年,沒有任何的生活改變,甚至還陷入到了更加嚴重的生活問題中。迫於無奈,這一戶人家也想要搬家,但開發商早就已經沒有之前那麼好說話了。迫於無奈之下,這家人只能放棄曾經的標準,只接受了83萬元的賠償,甚至連住房的補償都沒有給到。
對於這樣一個結局,估計這家人也是感慨萬千,曾經有60多萬的補償金,還有一個住房,如今雖然多了20萬,但是可能長期連租金都付不起了。「30年河東30年河西」,社會的發展可謂是變化無窮,固執與坐地起價讓他們自食苦果。
四、「釘子戶」的未來
回顧這位「最牛釘子戶」,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釘子戶」與開發商的矛盾對抗,最終的結果就是兩邊都吃虧。開發商因為沒有合理的規劃,結果導致房屋建設畸形。而「釘子戶」因為價格不達標,結果到後來反倒不如之前的條件。所以到最後是雙敗的結果。
因此未來的「釘子戶」的出路,而是要立足於現實,進行合理的調解與協商。物權法明確的保證個人的權利,但也要注意,個人與整體之間永遠都是個體利益,服從於整體利益,因為沒有了整體的確會沒有個人。因此在城市規劃知識,只要能夠得到較好的利益,沒必要去做「釘子戶」,沒必要藉此發財,這本身就不是一個正途。
此外,開發商也應該好好的補償居民,畢竟安土重遷是中國人的傳統,讓別人動家動土,本身就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在搬家這件事情上,要永遠遵循物權法,還有人權至上的原則,此外,在勸說搬遷時,不僅僅要以利益來動人,更多的要以德服人。伸手不打笑臉人,一切都在和諧中進行,其實沒有談不成的事情。
彼此之間和氣生財,好好搬家,也就沒有那麼多的衝突了,畢竟換位思考,達到雙贏。
結語
所以,「釘子戶」問題雖然很常見,並且讓人無法下手。但這未必是一件壞事,「釘子戶」的現象也可以讓人們停止狂飆的腳步,立足於百姓的利益來思考現實。城市化固然很重要,但百姓的需求更加重要,而且城市化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讓城市變得更加美好,更重要的是讓百姓過得更加滋潤。
當然了,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在極致衝突之時,還應該在保留自身相應權益的條件下服從於整體,這是過去哲學書中就已經強調的一點。每一位居民也應該有相應的意識,只有整體好的,個體才會相應的提升,真的沒必要用拆遷戶這件事情來發財,甚至來刁難社會工程。這大概就是拆遷戶事件的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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