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野生動物網上叫賣 養殖野生動物當心觸犯法律

2020-12-14 金羊網

瀕危野生動物網上叫賣 養殖野生動物當心觸犯法律

金羊網  作者:李煥坤 何偉傑 馬漢青  2018-05-17

金羊網記者 李煥坤 何偉傑

5月13日,廣州市白雲區同和街道一小區內發現了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蜂猴,引起市民關注。廣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本次發現的蜂猴,不排除系個別市民買來當「寵物」。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除了此次在白雲區發現的這隻蜂猴,他們平時也會到市民家裡「回收」國家野生保護動物,主要是蜥蜴、鸚鵡、蛇、龜四大類。

這些動物看上去都是家裡常見的寵物,但事實上,其中大部分是國家保護野生動物。記者通過調查發現,不少廣州市民有飼養另類寵物的習慣,網絡上存在大量售賣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情況。有園林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隨意飼養野生動物不僅可能觸犯法律,還會對整個生態造成影響。

寵物市場鮮見保護動物身影

在廣州著名的寵物市場花地灣花鳥魚蟲市場,記者發現,市場內龜攤至少有10餘家,售賣品種有黃喉擬水龜、圓澳龜、火焰龜、長壽龜、墨龜、黃額閉殼龜等。經查,其中部分品種,如黃喉擬水龜、黃額閉殼龜名列 《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鳥類攤位所售的鸚鵡數量也不少,主要是牡丹鸚鵡、虎皮鸚鵡、雞尾鸚鵡等常規品種。當記者諮詢是否有金剛鸚鵡、灰鸚鵡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時,多個店家均表示沒有。

廣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過多年打擊,廣州一些寵物市場販賣國家野生保護動物的現象少了很多。上述黃喉擬水龜、黃額閉殼龜,如經相關許可則可用於售賣。

違法經營行為公然「轉戰」網絡

販賣國家野生保護動物行為被嚴厲打擊,卻並未銷聲匿跡。廣州市森林公安相關負責人此前在受訪時表示,在高壓態勢下,大部分經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都轉入地下,甚至通過網際網路在微信、微博、QQ、論壇等社交平臺開展。

記者通過某電商平臺搜索「陸龜活體」,發現發貨地在廣州的商家不在少數。部分商家要求購買者添加微信,通過視頻選龜,再從淘寶支付。記者添加了其中一個店家的客服微信,從朋友圈可以看到,其售賣的陸龜品類多樣,包括赫爾曼陸龜、豹紋陸龜、蘇卡達陸龜、櫻桃紅腿陸龜等。而這些都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2中的瀕危野生動物,相當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賣家告訴記者:「我們都是養殖場合法的龜,證件齊全,不是野生走私。因為養得不多,所以交易沒有問題。」從電商平臺上可以看出,該店家月銷售量為2788筆。隨後,記者又添加了店名為「奇×爬寵器材工作室」的客服微信。賣家告訴記者,除了人工養殖的,該店還有野生龜賣。隨後賣家向記者推薦了兩款蘇卡達陸龜,售價為1666元。「這種大的基本都是野生的,品相顏色都很好,花鳥市場肯定沒我這些貨。」

提醒:

養殖野生動物當心觸犯法律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禁止野生動物買賣和無證養殖。一旦被查實,首先會沒收所養殖的野生動物,其次,視情節嚴重程度,會給個人以行政處罰甚至刑罰。

廣州園林部門表示,飼養野生動物除了個人可能觸犯法律外,對整個生態環境也會造成影響。記者了解到,很多用於飼養的野生動物都是外來物種,例如巴西龜、清道夫。記者在走訪花地灣花鳥魚蟲市場時發現,巴西龜和清道夫價格便宜且隨處可見,巴西龜5元1隻,清道夫10元數條。實際上,這兩種都是有害的外來入侵物種。園林部門曾多次呼籲,市民儘量不要隨便購買動物放生;如果實在想放生,要充分考慮該動物的生態適應性,儘量以鄉土物種為主,否則會有外來物種入侵及引發動物疫病傳播的風險。

如果有野生動物闖進家裡怎麼辦?園林部門表示,首先不要去捕捉,以免造成誤傷,同時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警方會通知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前來捕捉。

相關閱讀

廣州海關破獲走私活體動物入境案

截獲蜥蜴、龜等「爬寵」16隻

金羊網訊記者馬漢青、通訊員關悅攝影報導:記者昨日從廣州海關獲悉,該關近日破獲一起走私活體動物入境案。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涉案活體動物移交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救助。

據介紹,當日廣州海關轄下白雲機場海關現場關員,在對一名自杜拜入境的中國籍男子項某進行查驗時,發現其隨身攜帶的行李中藏有蜥蜴、龜等活體動物16隻,涉嫌走私活體野生動物,現場隨即移交緝私部門。經緝私部門對該批活體動物進行物種 DNA鑑定,其中4隻土凱鬣蜥、6隻艾倫礁石鬣蜥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 I,1隻百色閉殼龜被列入該公約(CITES)附錄 II,屬於受國際公約保護的珍稀瀕危物種。

辦案人員在擴線偵查中還發現,犯罪嫌疑人項某近年來多次前往西班牙等國參加各類國際「爬寵」展覽,長期通過微信等方式從事跨境販賣活體動物牟利活動。此次攜帶入境的動物預先已通過微信銷售方式確定部分國內買家。

廣州海關提醒,「爬寵」作為近年來新興的寵物文化,在國內擁有特定的「發燒友」人群,但部分珍稀物種受到國際公約保護,不允許販賣和走私入境。因此,「寵友」購買爬行動物一定要通過正規途徑,並確定其是否為珍稀保護動物。明知是走私進境的珍稀保護動物仍購買飼養的,同樣觸犯法律。

編輯:木東

相關焦點

  • 保護瀕危野生動物!大連郵局海關截獲象牙畫軸
    現生象屬於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也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Ⅰ列明的瀕危野生動物。該物種及其製品屬於禁止進行出售或者購買的物品。海關提醒:根據《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寄遞、攜帶、運輸瀕危物種及其製品出入境的,必須持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向出入境海關申報。切勿隨意寄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以免觸犯法律。
  • 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陽山一男子被判刑
    野生動物可不能隨便抓,隨意獵捕、出售均有可能觸犯刑法。日前,陽山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被告人丘某犯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 禁食的野生動物名單公布了 魚類、養殖龜鱉除外
    ,其中包括農民養殖的野生動物。據了解,全國人大通過的這個條例大概可分為以下三點:第一點,強調與野生動物相關的交易、運輸、獵殺、販賣、食用都是非法的;第二點,全面禁止捕殺和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之前取得合格文件的野生動物養殖業也要被禁止,目前已經開展養殖的野生陸生動物如鵪鶉、林蛙、蠍子、蜈蚣等也都受到相應的制約;第三點,制定相對應的法律條文,增加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將有關野生動物的交易活動一鍋端。
  • 養殖的甲魚能不能吃?野生動物網上交易如何監管?官方回應
    中新經緯客戶端2月27日電 2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工作情況。養殖的甲魚和鱷魚能不能吃?野生動物網上「暗語」交易如何監管?禁食政策會不會導致野生動物泛濫?官方一一回應。
  • 我省公布5起涉野生動物犯罪案例:一男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經鑑定,紫貂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黑熊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獵捕、殺害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紫貂25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黑熊1隻,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判決:被告人孫某犯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 不隨意殺害野生動物,就是看它可愛,在家裡當寵物好好養違法嗎?
    「我」不隨意殺害野生動物,就是看它可愛,想在家裡當寵物好好養著違法嗎?大家可能覺得將野生動物當「寵物」來養,並沒有傷害到野生動物,是不觸犯相關法律法規的。但是,大部分野生動物是需要在取得國家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才可以養殖的,在未依法取得國家相關許可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 調查| 野生養殖動物,到底誰上了黑名單?
    交匯點訊 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4日表決通過的《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相關決定,引發關注。針對野生動物禁養新規,記者近日進行了相關調查。  野生動物如何定義?捕撈魚類可以吃!但瀕危物種、有毒的不能吃!
  •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養不得!溫州男子養5隻龜當寵物,被判了刑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汪子芳 通訊員 甌文別人養狗養貓,喜歡寵物的他另闢蹊徑,在家裡養了五隻烏龜,誰知卻因此觸犯了法律。今天上午,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因為將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當寵物飼養,33歲的陳某被甌海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元。陳某是個體戶,平時喜歡逛花鳥市場,逛著逛著,他發現市場裡賣的小烏龜挺有趣。
  • 伴侶動物是否能夠立法禁食?學者:現有劃分不合適|野生動物|養殖|...
    事實上,中藥自古就不主張使用動物,有「藥王」美譽的唐代醫學大家孫思邈就曾說過,「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我國使用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入藥不到30年,也非中藥的傳統。此外,對藥用野生動物的獵捕、養殖、運輸和交易也同樣存在公共衛生安全隱患,並且已經嚴重威脅穿山甲等瀕危野生動物的生存和保護。在中藥當中,草藥和礦物藥的比例接近90%,野生動物佔比很小。
  • 關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定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7號規定,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 《野生動物保護法》一直在暗中鼓勵野生動物藥用?
    作為一名律師,通過對野生動物藥用相關法律的研究,我發現:現行法律對野生動物的藥用幾乎沒有提及,仿佛它根本不存在。  2020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
  • 賣鸚鵡被判刑 莆田涵江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東南網莆田3月9日訊(通訊員 林豔紅 吳辰昀)「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隨著法槌落下,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莆田涵江法院首起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宣告判決。
  • 廣州從化警方偵破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殊不知看似普通的烏龜,有些竟是國家保護動物,買不得更是養不得。近日,廣州從化警方強化線索研判,偵破1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9月下旬,從化區森林公安分局在工作中掌握到,有人通過網絡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 大連市破獲重大瀕危野生動物買賣案件
    為了調查抓捕關鍵嫌疑人,多次分赴全國數個省市,曾連續11天跨4省,最終成功偵破了這起涉及全國大部分省市的重大、系列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辦案民警表示,從關鍵犯罪嫌疑人王某、潘某某藏匿的手機等線索,大連警方獲得近兩年來二人通過快遞郵寄的野生動物的線索700餘條,涉及我國除西藏、港澳臺地區外,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 養了五隻寵物烏龜發朋友圈炫耀 他因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本文導讀:11月22日上午,甌海法院依法審理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陳某因把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當寵物飼養
  • 養了五隻寵物烏龜發朋友圈炫耀他因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11月22日上午,甌海法院依法審理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陳某因把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當寵物飼養,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元。據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指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
  • 疫情下的「野生動物禁食令」:鱷魚鴕鳥梅花鹿這些養殖動物,還能吃嗎?
    《決定》規定,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 販賣瀕危野生動物 被告獲刑並被判公開致歉
    去年5月,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一公司宿舍內,驚現平原蜥蜴、紅尾蚺和黑白泰加蜥蜴等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肥西警方接到報警後,發現這些野生動物是尤某從網上購買並飼養的。此後,警方經過偵查,陸續抓獲11名涉案人員。
  • 非法買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逃不脫刑事處罰也避不了民事責任
    以利為先,他們對野生動物下手80後成都小夥何某經營著一家店鋪,主要製作手辦、假山、動物模具等,然而,小生意,利潤薄,哪有買賣保護動物來得快,買成一萬二,轉手就能賣兩萬四,這麼「賺」的生意,本來做些小動物標本的何某,沒有抗住利益的誘惑,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下了手,越過了法律的紅線。
  • 野生動物不是你想買就能買 飼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可能面臨刑事...
    紅網時刻6月21日訊(記者 鄭濤)日前,瀏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郭某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由法院宣判,法院判處郭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郭某在廣州番禺區從事電子商品銷售,平時無特別嗜好,就喜歡小動物,自己的朋友圈也有很多人喜歡養小動物,宅家時就愛刷朋友圈,逛百度貼吧、閒魚、淘寶等網站,收集一些寵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