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9 11:27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高敏 通訊員 胡新華 許宏嬌 錢俊皓 黃江南 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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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從小生活在湖南安化縣的一個小山村,目睹著大人們如何設套獵捕野生動物,耳濡目染,他學會了「下套」的方法,對打獵情有獨鍾。但這門一直引以為豪的「手藝」,最終卻將宋某推向了被告人席。12月28日,他被衢州衢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6個月。
2016年1月,33歲的宋某離開老家,來到衢州市巨化某工廠打工,與同鄉一起租了農舍居住。
巨化東南面群山懷抱,樹木茂盛,青山依戀著綠水,是野生動物的天然棲息地。宋某的心開始蠢蠢欲動。
他先買了4個鐵夾藏著,等到2016年底,找了個時機進山,把鐵夾安置到事前看好的山林、竹林中,設置好機關。由於鐵夾是被繩子固定在樹根或毛竹根上的,體型再大的動物也難以掙脫。安放好鐵夾後,宋某隔三差五進山看看有沒有動物被夾住。
2016年12月23日,宋某再次進山巡看時,發現夾住了一隻很漂亮的鳥,鳥的頭頂為藍黑色,帶金屬光澤,頸、背、翅均為白色帶「V」形黑紋,腳則是紅色的。宋某拿出手機對鳥兒拍下了視頻和照片,還上傳到了朋友圈。之後,他把這隻已經死亡的鳥帶回去和老鄉一起煮了吃。
之後,宋某經常更換地點安放鐵夾,陸陸續續捕捉到一些小型野生動物,飽嘗了不少野味。今年4月2日上午,他再次進山巡看,發現設置在高山上的鐵夾夾住了一頭罕見的大型動物,它長得有點「四不像」,已經死了,另一個鐵夾則夾到了一頭像野豬的動物,還是活的。
「四不像」有一百四五十斤重,運到山腳談何容易。宋某正犯難時發現附近有一條從山頂通往山腳用來運送毛竹的索道,他便藉助索道把「四不像」運到了山腳下,再用大號蛇皮袋從頭往下套。但是,「四不像」的腳蹄子太長,兩隻後腳蹄子露在了蛇皮袋口子的外面,宋某隻好把「四不像」橫放在電瓶車的踏板上,晃晃悠悠地出山。
途中,宋某碰見了當地護林員曾某。宋某心一慌,告訴曾某自己夾了頭野豬,但曾某越想越不對,野豬蹄子沒那麼大。這時,有村民告訴他,宋某拉的並不是野豬,而是「野山羊」。
「野山羊」可是國家保護動物,曾某馬上聯繫當地村幹部,並向衢江森林公安局報警。
「我以為只是捕到了普通的野味,哪裡曉得都是國家保護動物。」宋某後悔萬分。
公訴機關出示的鑑定意見書顯示,宋某獵捕到的「四不像」是鬣羚,俗稱「野山羊」,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另一隻像野豬的大型動物叫豬獾,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動物」;而他之前捕到的漂亮鳥兒名叫白鷳,也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法庭認為,宋某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鑑於他無前科,認罪態度好,適用緩刑,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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