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某藝人前往臺灣拍攝綜藝節目,被檢舉持自由行觀光籤注。經調查,昨日,臺灣「移民署」召開記者會稱,確定是申請觀光籤注赴臺,他將被列為管制對象,未來5年都不能再來臺灣,但兩年後可申請來臺工作。
據報導,節目組3日早上臨時停止拍攝,藝人將離開臺灣,讓原本預定6天5夜的臺灣行被迫中斷。
《自由時報》3日稱,該藝人並非首次來臺,去年年底他曾為了宣傳電影來臺,當時是以「專業人士」方式提出申請。按照正常程序,應該是藝人所屬經紀公 司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移民署」將其申請資料交「文化部」審查,審查通過後,「移民署」才發給他入臺許可證。據臺灣「移民署」統計,這類非臺灣籍藝人來臺籤證或籤注與實際行為不符的案例過去也有。兩年前,被稱為「香港性感女神」的模特林嘉莉,以觀光籤注來臺卻接下棚拍活動,最後遭遣返香港。馬來西亞籍 藝人巫啟賢20年前、港星李心潔17年前,都曾因類似狀況遭強制出境,並限制來臺。
而有些人會問翻扣這位藝人去臺灣工作,算不算非法打工?在翻扣看來,如果該藝人是通過在臺灣註冊的公司而獲得報酬的話,可以算作是非法打工,但如果不是的話,大家也千萬不能妄下定論!
翻扣今天借著這個消息就和大家普及一下旅遊籤證和商務籤證。
顧名思義,旅遊籤證的辦理是為了前去一個國家旅遊而申請的,商務籤證則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出示商務邀請函等證明商務用途的籤證。兩者的區別就在於籤證本身的性質不一樣,而且商務籤證相對於旅遊籤證,能夠在出行國逗留的時間比較長。
該藝人這次就是因為辦理的是旅遊籤證,而去了臺灣之後的目的不是旅遊而是工作,所以臺灣「移民署」才會勒令其回國的。
其實相較於臺灣,許多東南亞國家對於商務籤證和旅遊籤證的定位是比較模糊的,當局也不會查的那麼嚴格。對於辦理了旅遊籤證卻在當地進行商務工作的人,也不會管的特別緊。據翻扣所知,東南亞國家裡,馬來西亞是管得最嚴的。
而歐洲籤證的話,如果能夠出示邀請函和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商務籤證則會比旅遊籤證容易辦理。並且商務籤證可以獲得的籤證有效期往往也更長,像美國和法國等國家,雖然對於商務籤證的審核比較嚴謹,但一旦辦理出來的話,性價比也是非常好的!
最後,翻扣當然建議大家以自己真實的目的去辦理籤證。不要為了辦理出來的時間和辦理手續的麻煩而選擇了與你出國目的不同的籤證。這樣往往會得不償失哦!
翻扣也希望這位藝人的工作人員以後注意啦!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了!也希望這件事不要影響到他(她)的工作!
如果你喜歡翻扣的微信公眾號並且有關於旅遊和籤證的問題想直接問翻扣的,歡迎掃描下面的二維碼添加翻扣的個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