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之光,192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新中國紡織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後任部長、黨組書記)、國務院顧問,主持紡織工業部工作(其中1970-1977年,一輕、二輕、紡織三部合併,任輕工業部部長),領導全國紡織工業32年,為開闢我國紡織工業的發展道路作出了重大貢獻,成為新中國紡織工業的奠基人。
錢之光認為要保證紡織工業大規模建設的需要,僅僅靠原有的幾個紡機廠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適當建設一些新企業,逐步建立起一個比較完整的、與紡織工業發展相適應的紡織機械工業體系。因此,在整頓改造利用原有幾個紡機廠的同時,就著手籌建經緯紡織機械廠、鄭州紡織機械廠和瀋陽紡織機件廠。
經緯紡織機械廠,前身是舊中國交通銀行、國民黨政府經濟部工礦調整處和花紗布管理局於1940年聯合籌辦的經緯紡織機械製造公司。抗日戰爭勝利後,該公司關掉了重慶的小鐵工廠,在杭州購買了800畝土地,並向交通銀行借了150萬美元外匯從美國訂購了一批工具機設備,準備建一個較大規模的紡織機械廠。但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實現。解放後,人民政府接管了該公司和已運抵青島的部分進口工具機,中途轉運菲律賓的另一部分進口工具機也經交涉追回。由於國民黨不斷對沿海地區進行騷擾破壞,錢之光等人最後研究決定把它內遷到山西榆次。1951年5月開始建設,1954年8月1日建成投產,生產規模達到年產50萬錠全流程紡紗機(清花機除外),成為當時國內規模最大、最先進的紡織機械製造廠。鑄工車間從型砂處理到鑄件清整等一系列工序,基本上實現了機械化連續生產,機械加工車間除採用原經緯廠向美國購買的工具機外,還從捷克、東德和蘇聯進口了一些工具機,其中有多軸自動車床、半自動車床、多軸銑床和專用設備等高效率設備。同時還配備有比較完整的工具、機修、熱處理和檢驗化驗等設備。
鄭州紡織機械廠始建於1949年10月,原是河南省在鄭州新建的一個農業機械廠。商請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同意後改產紡織機械。1951年4月第一期工程竣工,當年就生產棉紡粗紗機32臺。後改產清花機,並經多次擴建,成為紡機行業在內地的又一個骨幹企業。
瀋陽紡織機械廠。在1990年全國公營紡織會議上,東北紡織管理局局長羅日運提出要在瀋陽建設紡織機件廠。錢之光支持這個意見,並通過有關部門動員上海蘇中機械廠(私營企業)於1950年六七月間遷往瀋陽,組建成公私合營性質的瀋陽紡織機件廠,為東北地區紡織工業的恢復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1953年開始研製新型並條機,從此,由零星修配逐步轉向生產並條機為主。1956年更名為瀋陽紡織機械廠。其產品列入全國成套範圍內,成為紡機行業的又一個骨幹企業。
錢之光還決定,為加強紡織機械的設計研究工作,於1952年7月成立紡織機械設計公司,從各地調集了上百名設計人員。1959年更名為紡織機械研究所。這是我國紡織機械工業的第一個設計研究機構,下設紡織、印染和標準化等科室,負責研究制訂全行業的基礎標準、設計規程和各紡織設備的設計研究工作。
經過5年多的努力,到1956年紡機工業體系已基本形成,並具有年產60萬~70萬錠的製造能力。
上世紀60年代前期,在國民經濟調整期間,為了擴大紡機製造能力,又先後新建了邯鄲紡織機械廠、河南省紡織機械廠、武漢紡織機械廠、杭州紡織機械廠,並把鹹陽的一個紡織器材廠改建為鹹陽紡織機械廠。
1964年中央作出加快三線建設的部署,並對一、二線建設採取「停」(停建一切新開工項目)、「縮」(壓縮正在建設的項目)、「搬」(將部分企事業單位全部搬遷到三線)、「分」(把一些企事業單位一分為二,分出部分遷往三線)、「幫」(從技術力量和設備等方面對三線企業實行對口幫助)的方針。錢之光組織紡機公司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後,從紡機工業的現狀和紡織工業發展的需要,決定採取「分」的方針:從沿海部分紡機企業中分遷一部分工具機設備和管理幹部、技術人員及技工,在內地建了6個紡織機械廠和專件廠:
(1)利用原湖北黃石煤礦機械廠廠房,由上海印染機械廠搬遷年產布夾絲光機23臺的生產能力,建設黃石紡織機械廠。後來發展成為內地製造印染設備的一個主要紡織機械廠。
(2)利用原甘肅白銀紡織廠廠房,由上海遠東鋼絲針布廠成套搬遷年產彈性針布3000套和彈性底布的生產能力,由青島紡織機械廠成套搬遷年產金屬針布1200套的生產能力,建設白銀紡織針布廠。後來發展成為內地的一個生產針布的重點廠。
(3)利用原湖南常德茅灣農業機械廠和七一機械廠廠房,由上海紡機專件廠搬遷全部棉紡機械衝製件的生產能力,建設常德紡織機械廠。
(4)利用原湖南邵陽鋼廠的廠房,由上海紡機專件廠成套搬遷年產精紡錠子50萬套的生產能力,建設邵陽紡織機械廠。後搬遷到衡陽市,是內地製造錠子、錠子軸承、羅拉軸承的一個專件生產廠。
(5)利用原陝西渭南紡織廠廠房,由青島紡織機械廠成套搬遷年產紡織專用電機3萬千瓦的生產能力,建設渭南紡織機械廠。後發展成為內地一個製造紡織專用電機的製造廠。
(6)由瀋陽紡織機械廠搬遷設備,新建湖北宜昌紡織機械廠,生產捻線機和初復捻機等。
採取這種搬遷辦法,以老帶新,從領導幹部、技術力量、管理業務和隊伍培養等方面,為新廠創造了比較有利的條件,使新廠上馬快,收效早。這些廠一般都在兩三年內形成生產能力。
之後,為適應發展化纖工業的需要,1968年11月開始,又在湖南邵陽新建以製造化纖設備為主的邵陽第二紡織機械廠。1971年10月建成投產,為紡織機械工業在內地增添了一個由中國紡織機械工業公司直接管理的骨幹企業。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指引下,紡織機械工業又得到高速發展。至此,我國已建立起一個較強的紡織機械製造體系,基本適應了紡織工業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