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範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4名(附件1)。
三、招聘條件及範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除序號97(見附件1)的心理健康教育崗位外,其餘崗位應聘者均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在滿足上述條件基礎上,下列人員納入本次擇優招聘範圍,滿足條件者均可報考:
1.教育部直屬高校或QS發布的2019年世界大學前600位高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研究生;
2.QS發布的2019年世界大學前200位,或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開大學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本科生;
3.教育部直屬師範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取得相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公費師範生;
4.教育部直屬高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本科生(須獲得國家級獎學金或校級三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5.全日制普通師範院校師範專業2020年應屆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本科生,且同時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獲得國家級獎學金或校級一等及以上獎學金;②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人力社保部門)表彰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公章);
6.心理健康教育崗位可放寬到全日制醫學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本科生(須獲得國家級獎學金或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籤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範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係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20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人員,須為2019年8月1日以後畢業,且2020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7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3年11月7日及以後出生,依次類推。
(四)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招聘單位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範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採取筆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沙坪垻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
1.報名時間、地點:(1)首站招聘擬定在2019年11月7日上午9點—11點30分,地點在北京師範大學;(2)第二站招聘擬定2019年11月中下旬,地點在西南大學。
在北京師範大學實施招聘後,剩餘崗位信息及具體報名時間、地點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沙坪垻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報名後及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赴高校招聘報名者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沙坪垻區公開招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信息登記表》(附件2),符合崗位要求的考生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等情況報名當天現場公布。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個環節。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捨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
1.筆試
同一單位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10人的,進行筆試,分值100分,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人選,若最後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並列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筆試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測試,筆試成績基本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當場公布。未超過10人的,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綜合素質測試。
2.綜合素質測試
測試內容為教師基本素質和學科專業知識,採取上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70分。綜合素質測試由考官組現場評分並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成績當場公布並由考生籤字確認,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線的人員中,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籤約人員)進入體檢人選。
參加筆試環節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
未參加筆試環節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進入體檢環節籤約人員的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資格條件等考核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沙坪垻區政府門戶網」(http://spb.cq.gov.cn/)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對籤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由沙坪垻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則依次以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學歷層次、獲得獎學金等次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並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體質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覆審,並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並注重採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籤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幹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因考生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覆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沙坪垻區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沙坪垻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畢業時間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籤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提供虛假材料者,以及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必需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等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人員在本區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並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十、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負責解釋。
聯繫電話:區人力社保局:023-65368201
區教委:023-8605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