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01日 20:40:22 中財網 |
CFi.CN訊:
中裝建設公司發布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事項概述
深圳市
中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20年 9月 2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股份,用於未來公司管理層和核心骨幹員工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1億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2元/股,回購價格上限不高於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具體回購股份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回購股票如未能在股票回購實施完成之後 36個月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票將予以註銷。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即 2020年9月 21日)起不超過 3個月。
上述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
中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0-174)。
二、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截至 2020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計回購股票 644.4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89%,購買的最高價為 7.97元/股、最低價為 7.48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 4,999.04萬元(不含交易費用)。公司回購進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回購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說明
1、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時間回購股份: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2、公司每 5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 68,883,770股的 25%。
3、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方案,並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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