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9月9日訊(記者 熊陽浩)「太不合理了,不住學校也要交住宿費。」近日,湖南城市學院一學生在華聲在線《投訴直通車》欄目發帖投訴稱,湖南城市學院強迫學生繳納住宿費,即便不住宿舍,也需繳納1400元住宿費用。
對此,記者聯繫了湖南城市學院學生處莫主任,她回應稱,學校出於對學生安全的考慮,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外宿。
投訴:
學校規定在校生不得外宿即便外宿仍需繳納住宿費
陳琪(化名)是湖南城市學院一名大四學生,大三下學期開始準備考研時,便向學校申請校外住宿,但當時學院領導稱,大四才能申請外宿,她便仍然繳納了住宿費,但自己卻在校外租了房子。
「今年9月我進入大四,開學時向學校申請外宿,但老師卻突然說,這學期開始學校硬性規定在校生不得外宿,原因是學校新建了很多宿舍樓,有很多空餘房間可以安排給學生住」,陳琪告訴記者,「甚至有學院領導當著我們的面說,就算不住學校宿舍,也要交1400元住宿費,這不是坑我們學生的錢嗎?」
陳琪還告訴記者,此前由於學校宿舍不夠用,很多學生大一開始便住在外面,同時還向學校繳納了住宿費,學校並沒有反對這種外宿行為,「現在學校新建了宿舍樓,就不讓學生外宿強制我們交住宿費,而事實上只要繳納了住宿費,外宿還是可以的,不就是強制收住宿費嗎?實在太讓人氣憤了!」
回應:
湖南城市學院學生處:出於安全考慮要求強制住宿
9月9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繫了湖南城市學院學生處相關負責人莫主任,莫主任稱,由於之前校區合併的原因,學校宿舍不夠用,因此批准了一部分學生外宿,經過學校批准住在校外的學生,學校並未收取住宿費,若獲批外宿還繳納了住宿費的學生,可到校基財處和學生處進行核實,看是否信息輸入錯誤所致。
「學校如果安排了床位,肯定是要收住宿費的,如已安排了床位的學生未經批准住在校外,是違反了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的,學校還要追究他們的責任。」莫主任告訴記者。
對於陳琪投訴「即便不住宿舍也要繳納住宿費「一事,莫主任表示,這學期學校確實新建了一批宿舍樓投入使用,但並非學生不住宿舍也要繳納住宿費,而是學校出於對學生安全的考慮,規定沒有特殊情況一律要住校內宿舍,如學生有身體、心理方面的特殊原因,或是教師子弟(因教師住房就在校園內),可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學生可進行外宿且不需繳納住宿費。